第十九章

返回本卷目录

有关逃城和审判的程序
     逃城的设立

十九1 耶和华你神将列国之民剪除的时候,耶和华你神也将他们的地赐给你,你接著住他们的城邑并他们的房屋,2 就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為业的地上分定三座城;3 要将耶和华你神使你承受為业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

这件事情在《申命记》第四章第41节已经看过,现在要比较详细的来讲。其他的经文:《出埃及记》第二十五章13节,《民数记》第三十五章第9-34节,《约书亚记》第二十章第1-9节,也都讲到逃城。这是件恐怖的事。神的话也要叫我们有一种战战兢兢的心,让我们知道我们没办法自己独立生活,我们要全然依靠祂,敬畏祂。

在上帝所带领的流奶与蜜之地,外族人已经被赶走了,偶像也除去了,这地方是「圣地」,每一支派、每一个人都有他所居住之所。神也按著祂的名所设立的居所,就是中央祭坛,就是教堂──让百姓可以到那裡求问、献祭、听上帝的话。因為交通的不便利,全以色列只有一两处的中央祭坛。但是很可能同一个时期裡,只有一处这种地方,例如示罗,可以去听上帝的话。可是有一种地方,全以色列却有三处──就是逃城。它的需要量比去求问上帝还要多。

第3节,「预备道路」,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去。在《以赛亚书》第四十章第3-4节是说:「有人声喊著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岗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路加福音》第三章第4-6节,「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所记的话,说:『在旷野有人声喊著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凡有血气的,都要见神的救恩!』」修直道路是為叫人到神那裡去(太三3;可一3;约一23)。可是这裡是让人逃命的。而且全以色列要有三座城,后来是有六座城(9节),才敷使用。恐怖的是,怎会在一个上帝所应许的流奶与蜜之地,要逃命呢?且是六座城,是不是常常有人要逃命?常常有人到耶和华殿裡去祷告,去献祭,我们都讚美神。常常要逃命,就不好了。如果是巴比伦,或其他异教之地,要我们逃命,还说得过去。可是,今天却要预备很多的路让人可以去逃命的,却是神的圣地。这表示常常会有意外发生,以至於有人无意的使人致死。这更恐怖了,逃命的原因是「误杀人」了。我们也很不希望有这种事情发生──过失杀人。在现在,也许是开车误撞了人,使人致死。

十九4 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定例乃是这样:凡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5 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树木,不料斧头脱了把,飞落在邻舍身上,以至於死,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6 免得报血仇的,心中火热追赶他,因路远就追上,将他杀死,其实他不该死,因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

摩西举了一个例子。有人与邻舍结伴出去砍树,结果不幸误杀了他。我想能够结伴,那一定是好朋友。今天误杀的若是不识之人,都足以令人痛彻心扉了,更何况是至亲好友。虽是误杀,被杀的一方怎愿善罢甘休?家人為报血仇,必定心中火热,马不停蹄地追杀他。若因路远,被追的因无力就被追上,以致被杀死,就冤冤相报无了时。也不能禁止那杀杀人的,因為无论是有无仇恨,他的家人被杀了可是事实,他有追讨的义务。所以,要修一条道路,让误杀人的,能快快逃入,因為他不该死。

这时候的以色列有点像美国西部开拓时,不是中央集权的地方,能执行法律的人不多,就看谁枪拔得快。我们若问,神為什麼不设立法官?神為什麼不把这裁判权交在国家的手裡?神為什麼不教导百姓,个人不可报仇?神為什麼不制止这种意外?我们问到最后就是「预定论」的问题。神是在作事,但也要循序渐进的。因為,社会的习俗和环境还没有达到那个地步的话,不大能强制的。

回到正题,重点是:这是一件恐怖的事,《圣经》的记载是真实的,也是对我们有益的。我们要知道:在神管理之下的在流奶与蜜之地,不仅有容许罪恶所產生的总总不幸,也会有意外发生。更可怕的是《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13节这样的描述,「人若不是埋伏著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换句话说,那釜头脱了把是「神的旨意」。这个世界没有偶然的,这个世界没有哪一件事不在上帝的带领之下。很多人避开这些经文,因為这显得上帝很残忍。但是不提这些经文,一是违反《圣经》;二是看不到上帝的掌管,就没有盼望。至於「神為什麼如此作」,还有「人的责任」,我们在这裡都不谈了。但我们要知道,这中间一定有人的责任,例如:你砍之前,怎麼不看看木把子有没有鬆?安全距离有没有保持?这裡的重点,不在神的预定或人的责任,而在出了事怎麼办?这是很实际的,我们要全面的来看《圣经》,不仅是看到「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也要看到「出了意外要怎麼办」。

这人不是心中有仇恨的,即使造成死亡,也是无辜的。他要拼命的逃,好逃到这三座城,这也非常的合今天的法律,也非常的合神的心,因為神是看内心的。反过来看耶穌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21-24节讲的话:「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又《约翰一书》第三章第15节,「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心中有仇恨,即使没有任何杀人的动作,也是杀了你的弟兄。我们要好好的悔改,因為我们天天犯这样的罪恶。

十九7 所以我吩咐你说,要分定三座城,

要有三座逃城:為什麼在神的带领之下,会有这麼多的误杀事件?我们生活中都会碰到类似的事,诸如:车祸、癌症……等无妄之灾,我们也会问:「為什麼这麼不公平?」我们依靠上帝,这些问题都有答案。我们有心信心,我们就不需要这些答案;但没有信心,就没有一个答案能够说服我们。当然,我们信靠主的人,我们希望尽量凭著信心,用理性和上帝的话把这些说得清楚。

总之,这逃城的观念在教会裡是有的──就是走投无路的人有地方可以去。也就是神的带领之下,是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有的时候是无缘无故的使人死了,有的时候是家中剩下孤儿寡妇,希望都有逃城可以去。这在今天来讲是最实际的事情,因為这个世界有很多人是走投无路的,不一定是误杀了人的逃犯,或共產国家的基督徒。我们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神要我们预备这些地方。

十九8 耶和华你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9 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爱耶和华你的神,常常遵行祂的道,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神的祝福,怎麼是有更多人被误杀掉?所以三座不够,还要再添三座。如果对比著《民数记》第三十五章第13-14节和《约书亚记》第二十章第7-9节来看,就是在还未过约旦河的时候,河东有三座;过了约旦河,进了迦南地之后,要在河西分出三座城,来作逃城。

进去迦南,虽然蒙福,得著全地,也谨守一切诫命,爱耶和华神,常常遵行祂的道,还是有人无缘无故的死了。这经文跟《约伯记》和《诗篇》七三篇一样,是提醒我们:在我们听从上帝话的时候,是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发生──这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但神的心意是让我们有逃城,使痛苦的人有地方可以去。

我觉得逃往逃城的人真是痛苦,因為他误杀了人,杀的又是他的好朋友,除了罪恶感,又缺乏安全感。这岂不是很恰当的描述了现代人的心态──不信主的人常常觉得很倒楣,没有地方可以去,上帝对你预备地方,不要你冤死,也不要你继续有罪恶感。

10 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為业的地上,流血的罪就归於你。

「你」,就是「以色列人」,就是「教会」。所有的以色列人或教会若使这些人无处可逃──不管是任何费解的原因所造成的无辜,这流血的罪就归在我们这些冷眼旁观者的身上。教会实在是太重要了,从歷史来看,一、教会应该是这种地方。像大卫逃亡的时候,自己在危难当中,却能够提供别人去的地方,因此很多人去投靠他;二、上帝自己就是这种地方。在祂祭坛那里,麻雀為自己找著房屋,燕子為自己找著胞雏之窝(诗八十四3);祂他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申十18);凡卑微、贫寒、困苦、穷乏的人,可以在祂那裡找到安身之处(诗三十五10),祂是无辜者的庇护所(asylum)(诗十七)。英文asylum,一个意思是「庇护所」,一个意思是「精神病院」。我觉得有些精神病患也在逃亡当中,不是肉体上在逃,而是精神上在找寻一个地方可以去。这世界无处可以容纳他们,教会却要成為他们的帮助。

这六座城都是利未人的城(民三十五6;书二十7-9),这意义就更重要了──在人四处逃亡的时候,只有一个地方可以去,就是利未人的城,也就是教会。

《民数记》第三十五章第28节,「因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业之地,」《约书亚记》第二十章第6节,「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眾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这期限是不一定的,可能是六十年,可能只有六年。很多解经家在讨论这是什麼意思?我觉得:一、他在受处罚,如同流放一般。纵然,他不是故意的,但他还是有疏忽之责。二、对丧家而言,这也无不是一个安慰,心中的怒火可得平息一些。為什麼要大祭司死了来能离开?我觉得这大祭司,有预表「耶穌代赎」的意思。必须要有一个无辜的人──大祭司死了,这人才能得到自由,离开。这个传统,直到现在美国还有,叫作sanctuary movement,就是西方世界走投无路的人,可以到教会去寻求护庇;总统、王、移民局、警察、军队都不可以进来抓人。这在《鐘楼怪人》中就可看到。

另一个有「逃城」意义的地方,就是「坛角」。《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第14节,「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列王记上》第二章第28-29节,约押也是逃到祭坛那裡,捉住祭坛的角。因為他归从亚多尼雅,犯了谋反的罪,即使逃到祭坛那裡,捉住了坛角,也没有用。无论是「逃城」或「坛角」,这裡都有一个正面的意思,教会要成為走投无路者的归宿。

     11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著起来击杀他,以至於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12 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这经文不太确定。是交在报血仇人的手裡,还是交在长老的手中,把他杀死?这不大重要。我们要讲的是,任何一个时候都不应该允许私刑,还是交由国家来作这事,才是恰当的。但是他眞的有罪的话,长老要负责把他抓起来,让报血仇的能掌握他,至於最后是谁动手处死的,经文并没有讲得很清楚。

十九13 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不该死的死了,就是「流无辜血的罪」。该死的,死了,就不是流无辜者的罪。

禁止挪移地界
十九14 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承受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神说:「不可动地界。」这经文的重点是我们要抓住他的意思、灵意,而不是文字、字句。尤其在今天资產比较流动的时代,我们并不是说地界、祖產不可动,而是对上帝的尊重。因為在《旧约》的时候,神不要有些人有过大的富裕,掌握别人的生死。

利甲族的人就是尊重上帝话的人。他们是半游牧民族基尼人的后代(代上二55),与以色列有深厚的情谊(创十五19;士一16,五24;撒十五6,三十29)。亚哈王的时候,因為强取豪夺拿伯的葡萄园,以致全家召神的咒诅(王上二十一17-24)。先知以利沙叫了一个门徒来,膏抹耶户作以色列的王,且吩咐:「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膏你作耶和华民以色列的王,你要击杀你主人亚哈的全家,我好在耶洗别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华一切僕人流血的冤。……』」(王下九1-10)亚哈阵亡后,耶户杀了亚哈的儿子约兰、耶洗别、亚哈眾子,和亚哈谢的亲属后,往撒马利亚前行,要杀亚哈家剩下的人和拜巴力的人,途中恰遇利甲的儿子约拿达来迎接他,就拉他上车:「你和我同去,看我為耶和华怎样热心。」(王下十15-27)约拿达就吩咐族人:「不可喝酒,也不可盖房,撒种,栽种葡萄园;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帐棚,使你们的日子在寄居之地得以延长。」(耶三十五6-10)他们就代代禁戒饮酒,拒绝定居,避免自己沾染迦南地的异风败俗。神叫先知耶利米藉这个忠诚、顺服的利甲族,指责以色列人对神不忠、不信(耶三十五13-17)。

假见证
十九15 人无论犯甚麼罪,作甚麼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16 若有兄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17 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18 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19 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20 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这是很严厉的、残忍的。在现代文明中,人多不这样作了,而是讲感化。不过《圣经》的原则还是对的──人并不是那麼高贵的,尤其是罪犯多半是不改变的。这是现在社工或社会学家所反对的。我曾认恶劣的、报复式的,或苛刻的(不允许人有悔意的)行為,是不可以的。而且人的恶习是需要一点惩治的。

这裡的惩治很有意思,不会过宽会或过严。正因為上帝的律法是严厉的,所以也不要流无辜人的血。从刚才的例子,第一个无辜的人,就是被釜头砍死的人。但重点是第二个人,他也是无辜的,他的血不能流在地上的。事实上从《申命记》的观点来讲,人作的恶最大的就是背道(异端),这立刻要被处死。可是这种罪要细细的查究,不可流无辜人的血。不可以公报私仇,这在基督教势力强大的时候,或中世纪的「异端裁判所」,很多人被戴上异端的帽子,就要被吊死,烧死。

第16节,「若有兄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这应该是指叫人拜别神的罪。当然,今天有人在拜偶像,根本就没有人会管;可是,这却是嫉邪的神最痛恨的事。这在罪人的手中,也常常沦為一种攻击人的工具。就像耶洗别為了夺取了拿伯的葡萄园,就找了两个匪徒作假见证,為拿伯扣了一顶「谤瀆神和王」的红帽子(王上二十一8-14)。

注意第17节,是「站在耶和华面前」,我们完全不知道耶和华如何显在他面前,也许是耶和华的《律法书》在那裡,审判者和见证人都要有敬畏的心,让耶和华来作这工作。但不是耶和华说话,而是审判者说话。如果这见证是假的,是污告的,这人就要除去。在《申命记》裡看到的,好像是比较野蛮的作法,其实不是,每一个都是上帝永恒的真理,也跟当时的时局有关。上帝永恒的真理,是神恨恶异端;当时的时局,是人会用异端的方式去处死人。因此,上帝提醒:在定人罪的时候,要特别小心──不要冤枉了人,也不要使人冤枉被害。

返回本卷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中国安息日会

蔡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