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返回本卷目录 以色列是一个神治的国家,所以在宗教条例以后,摩西留下治国之法给神的子民遵守:订立国家的组织,设立审判官、君王、祭司、先知等。跟著,摩西带出利未人的事奉乃神的恩赐,神必照顾他们所需。神也保护无辜者,為他们设立逃城。最后,神将打仗的原则告诉他们,让他们晓得神才是真正赐予他们胜利的神。 思想:神再三提醒以色列民不可忘记神才是他们的主,你也有神的提醒吗?如有的话,你又怎样对祂回应呢?
I领袖 (十六18-十八22) a. 设立审判官 (十六18-20) 审判官有时又译作士师,主要责任是按公义的审判,判断百姓。他们要谨守三个规条: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即不可偏袒)、不可受贿赂。在法律面前,人人均被视為平等,因為每个人不论地位,均要最终站在最高审判官──耶和华面前。 b. 审判的原则 (十六21-十七7) 祭礼和民事律法关系紧密,所以应用在宗教事上的原则,也凭用於民事之上,在这裡宣佈了三个原则:神权柄的终极性、对圣名的尊重、及判案前要小心求证。去严惩拜偶像、将有残疾的物献给主、和叛教的人。强调惟有耶和华才是以色列的神的事实 c. 审判的地方 (十七8-13) 由(出十八13)开始,摩西是最高的司法官,其手下有一群审判官。定居迦南后权力分散,各城设立「地方法院」处理一般案件。但当遇到难断的案件,便要到神设立的地方「中央法院」定案,这被视為神心意的表达,所以有至终的裁判权。 d. 立王的原则 (十七14-20) 神吩咐以色列人要谨守立君王的原则:1.必為神拣选的;2.不可回埃及旧路作罪的奴隶;3.不可多立妃嬪;4.不可多积金银;5.学习、谨守神的律法。 思想:现今没有了君王的制度,那麼这段经文我们又如何应用实践呢? e. 祭司的事奉 (十八1-8) 摩西带出利未人的事奉乃神的恩赐,要成為生活方式,无论到何处也应继续事奉,神必照顾他们所需。 思想:参考利未人的事奉,我们今天事奉神的态度又如何呢? f. 先知的拣选 (十八9-22) 这是有关先知概括的律法:以色列人必禁止的行為(v.9-14),先知的职任(v.15-18),及讨论那些违抗先知话语,及败坏先知职任的人(v.19-22)。
II刑法 (十九1-21) a. 杀人 (十九1-13) 神叫以色列人设立六座逃城,為保护无心之失或无辜者,也避免他们即时报血仇,令正当公平的审讯无法进行。 b. 侵佔他人财產 (十九14) 神知道人隐藏的罪,有权临到犯罪者身上进行审判。 c. 假见证 (十九15-21) 作假见证是十诫所禁止的,然而要设立一些司法的制度,去阻吓作假见证的行為。「以牙还牙」的原则是给审判官使用的,角墨帛云陷○沪垂觼纽中本元里咱之酉式仄邦岩酋杨炕然而主耶穌曾批评这条古律法(太五38,39),是批评人利用这条律法私下来破坏人制关系,祂并不是否定这个司法的原则。
III圣战 (二十1-20) a. 战争的初步行动 (二十1-9) 圣战不是诉诸武力,神贵精不贵多,最重要是信神会亲自走在军队前面来确保胜利。 b. 攻城 (二十10-20) 原则是先求和,若对方不肯和,反要打仗,才攻打那座城。神為人设想及以仁慈的心对待人。 思想:「任何能够减弱人对神绝对效忠的事物,都可咒可诅,必须除去」你又有否这些「障碍物」呢?
下堂备课:盟约条款 (三)各种律法21:1-26:19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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