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13章至24章
虽然尚未得地,但可凭信心占阄,将地分给以色列人为业(书十三6、7、32、33)。但他们要实际承受,却须将仇敌赶出,否则终成祸患痛苦(书十五14,十六10,十七12、18)。不当容让迦南人(亚十四21),因为他们的罪孽已经满盈(创十五16),土地分了,仍当去得(书十八3;十九47、48)。利未人未得地,却得了城邑,分散在各支派中共四十八座,是更为美好的,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他们是在别人的分中有所得,他们代替以色列人事奉神,神和人都不亏负他们。其中有六座逃城,作为基督的预表,是罪人投靠的避难所(来六18-20),在基督里得到平安和保护(书二十1-9)。两支派半的人不在神应许之地得业,自己筑坛,不免令人生疑,虽经解释,终属无益。作边界的信徒并不少,在神旨以外有所拣选是没有好结果的,应当以神为专一事奉的主,好处不在他以外,以他为产业和杯中的分,所得的地界在佳美之处,是何等美好(诗十六1-6)。 最后约书亚招聚以色列的领袖和众民,对他们给以警告,劝勉并立约,叫他们不可与外族混杂、联络、结亲、来往(书二十三1-13),要专一事奉耶和华,不可事奉别神,并立石为证(书二十四1-28)。约书亚的临别赠言,极为诚恳、深沉、担忧,但不能与主耶稣的临别赠言相比(约十四1-20),因为约书亚并未真正叫以色列人得享安息。惟独耶稣基督是救我们的元帅,是我们升入高天的尊荣大祭司,他能拯救我们到底(来四8、14,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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