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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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第一卷歷史书,在希伯来文圣经中,则是前先知书的第一卷(包括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和列王纪上、下)。它以耶和华对约书亚的任命為始(书一1-9),以埋葬约书亚、以利亚撒和约瑟的骸骨為终(二十四29-33)。本书的目的,是要显出约书亚如何继续摩西的脚踪、耶和华如何将地赐给以色列,还有以色列可如何在那地兴旺。

 

约书亚:名称与其人[1]

  约书亚名字為「耶和华拯救」或「愿耶和华拯救」的意思。他的原名是何西阿,但是摩西為他改名為约书亚(民十三8,16)。古希腊译(七十士译本)把这个名字的组合形式写成 lesous (与新约耶穌的名字 lesous 相同),拉丁文武加大译本则译写成 losue。

  约书亚最常被称為「嫩的儿子」,但是关於他的父亲生平不详。约书亚在本书所表现的,是一位继摩西之后令人尊敬的承继者,以色列伟大的领袖和律法颁布者,是一位继摩西之后令人尊敬的承继者,以色列伟大的领袖和律法颁布者。早先在窥探迦南地时,他被委派為十二个往迦南的探子之一,且是那两个少数(他与迦勒)认為以色列人可以进攻该地的探子,这事件已证明他是配得殊荣(民十三-十四)。儘管这两人从性格和职分来看有明显的差异,约书亚却被上帝选召作為摩西的继承人(一1-9)。从本书卷的记载可以清楚看见上帝与他同在并也使他如同摩西一样被人尊大敬畏(一9,16-18;三7;四14;六27;十14;十一15,23)。在一开始担任领导工作时,以色列族就誓言听从他(一16-18),而且在他晚年时他们谨守他的训勉,与他一起矢志跟从上帝(廿四16-18)。

  在整卷书裡,约书亚的言语和举止行动都带著权威,而他的惜别之言也如同摩西的一样,数算恩典,敦敦教诲,流畅感人(廿二-廿四)。书卷的起头,他仅被称為「摩西的帮手」(一1),但到最后却被冠為「耶和华的僕人」(廿四29),和摩西的头衔是一样的(一1)。这表示约书亚确实是令人敬畏的摩西的继承者(也参申卅四9)。新约提到约书亚的经文有二次:徒七45和来四8。

 

作者

作者是谁,并没有清楚说明。但从下列提示,可略知一二:

1.从本书的笔调看来,当时好些事件均是作者亲眼目睹。书中述事详尽,文笔生动,间或用第一人称谓(如「我们」,五6)。

2.书中风格统一,大部分出於一人手笔。

3.书中明言约书亚执笔写这卷书。他给以色列人临别赠言后,将神的约写在「神的律法书上」(二十四26)。此外,约书亚又负责视察迦南地,将视察所得写在册上(十八9)。

4.书中一小部分,如记约书亚之死(二十四29-30),以及他死后百姓仍向神忠心(二十四31)两段,不可能由他执笔,写这部分的人,可能是祭司以利亚撒,而记录以利亚撒之死,可能是他的与子非尼哈(二十四33)。

 

犹太传统(古今一致)均承认本书的作者是约书亚。在保守派的圣经学者中,却持不同看法,势均力敌。内证方面,则不能否定本书泰半出自约书亚手笔。

 

编写日期

根据对约书亚记的一种保守分析,此书是在主前1375至1045年之间(王国时期之前)写成。其论据是基於书中提到但的迁徒(十九47;参士十八27-31),将耶路撒冷称為耶布斯城(书十五8、63,十八16、28),将西顿作為肺尼基人的重要城市,而非推罗(十一8,十三4-6,十九28)等记载,作者并以见证人身分书写(马所拉抄本五1、6)。

约书亚记所说及的年日,约為二十四年。征服迦南地以后,约书亚分地,使各支派各归各地,管理国事,直到他离世。

 

屠杀迦南人

上帝吩咐摩西说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必须实行灭绝净尽的作法(申七2;廿16-17;书十一15,20),而摩西也是这样吩咐约书亚(书十一12,15;参书十40)。上帝亦直接吩咐约书亚如此行(六17, 耶利哥城事件)。因此,有人就对上帝本性的公义產生疑问:一位圣洁公义并满有怜悯的上帝怎会要求如此兄残行径?為这样的毁灭可参考以下的解释:

1.迦南人不算為无辜:迦南人很早就受著神咒诅,他们是邪恶和不道德的。神这样形容「连这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利18:25)。从考古学家发掘的文献中,充分证明这些民族的道德已沦丧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包括乱伦、姦淫、同性恋、以及与兽苟合、卖淫之风与宗教仪式结合等,当地人还敬拜各种偶像,甚至会用火祭把自己儿子献上。

2.以色列人所面对的不像其他宗教的圣战,而是神主的争战(出23:27;申7:3-6;书8:24-26)。以色列人作為神审判的手。神可以透过天灾、地震、瘟疫、战争去刑罚人的罪。用战争来毁灭,也是神刑罚的一种。以色列人如果犯同样的罪,一样会受到从地上除灭的刑罚(申六15;民三十三55-56)。

3.谋杀与公义的杀人是不同的:谋杀是蓄意及恨恶以致夺取一个人的生命。另一方面圣经中有提及死刑(创9:6),自卫杀人(出22:2),不可非议的战争(创十四)。

4.「神除了不让以色列人為迦南人的邪恶风俗所污,陷入罪中之外,也有身体健康上的理由。有些圣经学者研究当日迦南及四境的民族,因放纵色情,梅毒病猖獗。此病在当日乃绝症,且传染甚速。不让此病蔓延,以致以色列人身体、灵性与道德堕入不可救拔的深渊,只有出诸“毁灭”一途」。[2]

5.无辜的居民不会遭受杀害:所多玛俄摩拉是很明显的例子,若有十个义人全城都会得救(创18:22起;19:15);神又拯救三万二千在道德上洁净的人(民31:35)、妓女喇合和她的全家(来11:31);基遍人也没遭到杀害(书九26-27)。

6.神给与迦南人几百年时间悔改的机会(彼后3:9),才施行毁灭(创5:16),正如癌细胞割除。

 

征服的性质

佔领迦南是分為两个阶段:征服和逐步佔据(参出二十三29、30;申七22)。这卷书真实地描绘了仍需继续进攻的地区(十三1-7),以及原居民的军事实力(参十三13,十五63,十六10,十七12、13、16、18,十九47)。此外,约书亚亦曾答应,当以色列的人口和需要增加,主会继续帮助他们佔领土地(二十三5)。

 

写作目的

指出神带领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地得產业的信实,并藉著「胜利和溃败」阐明了「服从和背逆」的结果,并构成持久有力的论据,引向约书亚最终的呼吁,就是忠於与神所立的约。约书亚的时期,可视為「以色列服从的典型」,神的子民必须忠於约,这也是对未来世代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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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郝渥德,《旧约历史书导论》,故加恩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2002),页56-57。

[2] 中文圣经啟导本编辑委员会,《中文圣经啟导本》,五版(香港:海天书楼,1992),页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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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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