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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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章  -- 逃城

        逃城的设置是全世界少见的,在神应许地上,这种设置
是别有意义的。
一. 躲避  (v.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裡.这些城可以作
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v.3) 这是设立逃城的目的,
是让误杀人的有个可以避难之处。
        杀人是件可怕的事,但有时杀人却是无意的,是无心之
失。有时人跌下工具,或丢石头,却打中人,导至那人死亡,
那是无心之失。这种杀人就是误杀,圣经说该让他有一线生
机。神是有怜悯、恩慈的,常给人再一次机会。
        人常有无心之失,以至弄成大错,逃城就是让人有躲避,
藏身之处。在神那裡就有这种藏身处。

二. 代价 (v.6)
        「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会眾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
大祭司死了、杀人的纔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
的那城。」(v.6) 误杀人的虽可以逃过一死,但是他却要因
杀人而代出代价。
        他要逃走,远离家乡、家人,不能再享受以前的家庭生
活。离乡别井,逃避他乡是一种代价。
        他不准离开逃城。一旦离开逃城,被报仇的人杀死,他
是咎尤自取,怨不得谁,谁也保不了他。他要住在逃城,
直到大祭司死了才可以回家。但是什麼时候大祭司才死呢?
可能三几年,可能数十年,也可能一辈子。总之,不准离开
逃城是一种代价。
        他要受审。他要向逃城的人交代為什麼会杀了人,要证
明真是误杀。虽然后来证明自己真是误杀了人,但是在别人
眼中,他始终是杀过人的,或者在自己心中也有杀过人的阴
影。这也是一种代价。
        不小心而导至别人死亡,虽可免死,但因杀人而付出代
价,那也是合理的。神是讲理的神。

三. 公平  (v.7-9)
        逃城共有六座,河东和河西各有三座,而且是南、中、
北部各一座。从这些分佈情形来看,我们发现这是非常公平
的。无论你住在那一区,附近就有一座逃城,人不必走太远
就可以到达,不然会容易被报仇的人追上。
        神是公平的,祂不会偏待人,常给人同等机会。
        神的审判是公平的,神的救赎也是公平的。在这公平原
则下,人的得失,端在乎自己,怪不得谁,更不能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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