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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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二十1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书二十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逃城“逃”的原文qalat意为“收缩”,“吸引”,“接纳”,“接受”,因此有了“避难”的意思。在希伯来文中,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中,“逃城”前面均有冠词,说明是特指上帝所说过的。

 

【书二十3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无心而误杀人的民卅五22-25和申十九4,5对此进行了说明。一般是指非预谋的行为而导致人死亡的。蓄谋杀人的,即使逃到逃城,查出来以后也要马上受到惩罚。上帝宣布,这样的人就是逃到祂的祭坛也要被带走处死(出廿一14)。

  报血仇人(go'el该词在其他地方还译成 “救赎主”,“亲属”和“近亲”。在伯十九25;赛四十七4;四十八17;五十四5中该词是指上帝。对于希伯来人来说,对上帝的这种称呼会使他们想起自己作为亲属救赎的权利(见民卅五12)。逃城本身就是预表基督所提供的避难所(《先祖与先知》516页)。

 

【书二十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城门口通常有法官或长老坐在城门口处理案件(见得四1;撒下十五2)。

  把他收进城里在听了逃亡者的叙述并认为他的案件需要公正的审判以后,长老所采取的下一个步骤,就是让他接受他们的保护。以后还要进行更加详细的听证来裁决案件。

 

【书二十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书二十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会众可能指的是杀人者本城的会众,而不是逃城的会众(见民卅五24,25)。如果被证实有罪,就要把他交给报血仇的人;如果证明是误杀,就要让他住到逃城直到大祭司去世。

  大祭司死了赎罪的崇祀集中在圣所中和祭司身上。逃亡的年限取决于举行仪式的环境。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事件,好让报仇的人知道自己合法复仇的权利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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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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