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读经:书20章 内容: 一、吩咐设立逃城 20:1 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20:2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20:3 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20:4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20:5 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20:6 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地业已经分定,本章又设立处理杀人罪的制度,使各族的人不得私自处理杀人犯,必须交由会众审判(6节;民35:12,24);犯罪者可以暂时在逃城中栖身,等候审讯(4节)。逃城避难者的资格必须是误杀犯(3,5节;申19章);如果经过审讯确定是故杀犯,就要从逃城带出来,交给报血仇的人处死(申19:11-12)。 这里讲到误杀犯在当时的大祭司死亡的时候,才可以离开逃城回家(6节);《民数记》35:26-28那里还规定说,在大祭司健在的时候,若擅自离开了逃城,被报血仇的遇见而杀害,报血仇的就没有犯罪。 二、设定逃城 20:7 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 20:8 又在约旦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20:9 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地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约书亚就按照神的吩咐,分别在约旦河东边和西边各设立三座逃城。大致是从北到南,平均分布,使每个支派里面出现的杀人犯都可以就近在最短的时间到逃城避难。《申命记》19:3曾经提到过要修缮通往逃城的道路,保持良好的路况,以保证杀人犯安全进入逃城。 这六座逃城也是摩西生前所指定的,都在分给利未人的城邑中(21章;民35:9),由利未人管理。 三、反省反思 1、本章主要的内容是什么? 2、逃城避难的资格是什么?误杀犯在逃城居住要遵守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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