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六1 “米甸人”。参看出埃及记二章15节和民数记三十一章2节的脚註。 六3 “亚玛力人”。参看第三章13节。“东方人”包括叙利亚沙漠地区其它游牧民族。 六5 作者把这些在不同季节偷取以色列人之农產品的侵入者比作“蝗虫”——数目眾多,而且破坏力极强。由於他们懂得利用“骆驼”,所以能进行长途的袭击。 六11 “耶和华的使者”。神另一次的显现。参看第二章1节及创世记十六章9节的脚註。亚比以谢是玛拿西的儿子(书一七2)。基甸“在酒榨”(而不在露天的打穀场)打麦子是一种失意绝望的表现,他恐怕少得可以在酒榨打的麦子也会给米甸人发现和抢夺。 六21 “火”。神接纳基甸之献祭的标记(利九24)。 六22 “耶和华的使者”。参看第六章11节的脚註。 六24 “沙龙”的意思是“平安”。 六26 “木偶”。参看第三章7节的脚註。 六30 这些人极度沉迷於拜偶像,以至他们要把那“拆毁了巴力的坛”的人治死。 六31 约阿施的逻辑辩证是不能反驳的:一个不能救自己的神并不值得去敬拜。 六32 “耶路巴力”。意思是“让巴力(与他)争论”。 六33 “耶斯列”是米吉多平原的东部,在歷史上是巴勒斯坦的主要战场。 六34 直译作:圣灵盖在基甸的身上。参看第三章10节的脚註。 六39 基甸清楚知道先前的神蹟可能并不是神蹟(38节),因為地面自然比羊毛干得快。“羊毛”。剪下来的羊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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