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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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第十九至廿一章: 便雅悯人的丑事 这是為著一件可憎的罪案, 他们似乎是為伸张正义,
但做得郤极其粗野;其结果使便雅悯支派险被灭绝。十九:1-21:25节: 这一段所记载的悲剧有甚麼意义?以色列人对神的信仰瓦解,他们的民族凝聚力也就解体,变成各自為政。假使他们顺服神,深信祂必然会成全祂的应许的话,就能佔领整个应许之地。但是他们忘记祂,失去了自己的方针、目的,很快地就"各人任意而行"(21:25)。他们不让神引领,就和周围邪恶民族一样的败坏。他们為自己的好处制定法律,所定的标準就远远低於神的标準。你把神撇开后,就会為自己的邪恶大感震惊(19:30)。
1节: 娶妾侍是当时以色列社会所容许的事,不过这并不是神的原意(参创2:24)。妾侍必须做大部分的家务,但却只有妻子所有的小部分权利。她虽然在法律上属於丈夫,但所生的儿女,通常不会有合法之妻所生儿女那样的权利,不能承受遗產。她的主要作用是给丈夫性的享受,多生儿女,在家务上劳苦。以色列人常常把战时所掳的外邦女子纳為妾侍。但有时也会有以色列女子被纳為妾,这个故事之中所说的大概就是这样。
24节: 对於非明文规定接待客旅的律法,在中东最為注重。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宾客,是最高荣誉的表现。不过这裡对接待客旅惯例的遵守已变得非常荒唐。这个主人,寧可让匪类强姦凌辱自己的女儿及宾客的妾侍,也不愿使客人受辱。这两个人都自私,都不愿使自己受到伤害;他们没有勇气,甚至伴侣的生命遭遇危险的时候,也不敢起来面对衝突;他们不顺从神的律法,任由匪徒凌辱谋杀别人。若社会共同的守则比道德信念权威更大,它的后果将是多麼可怕!
29-30节: 这种传播方式虽然是可怕的,但罪行的恐怖被有效地传出去了,它提醒以色列人认清匪徒所犯的罪行是何等严重,并且要求以色列人採取行动。在若干年后,扫罗也採用类似的方法去传信息(参撒上11:7)。其实那人和那些姦杀他妾侍的人同样有罪(是他把她交出去任他们凌辱的),这的确是一件荒唐的事。
30节: 这一章所讲的可怕罪行,还不是以色列人所犯的最大的罪。更严重的是,他们未能按照神的道德原则建立政府,未把神的律法也作為地上的律法。结果律法未能执行,作姦犯科也不以為耻。由於他们不顺服神,导致性变态与不法之事日增。在事件未扩大到难以收拾以前,他们总是姑息养奸,不愿理会。 我们一离弃神和祂的真道,一切恶事就会发生。我们渐渐会"随流失去",偏离神,自己却毫不觉察,最后的结果就会影响到未来的世代。我们必须继续呼吁世人悔改归向神,让祂在各人心裡作道德与灵性上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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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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