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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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士二:16 - 23,二十一:25
主旨:认识士师记的背景、作者、
文体、主题、读《士师记》须知等。
1。什么是士师?
士师的原文是 soptim,英文是 Judges。在这本书之前,我们都没有看到以色列人中有这样一个职分。士二:16 - 18
“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脱离抢夺他们人的手。他们却不听从士师,竞随从叩拜别神。。耶和华为他们兴起士师,就与那士师同在。。。”是第一次提及“士师”,从这里我们约略可以推断这是一个怎样的职分。
与“长老”不同的是,士师除了有法律方面的裁决权外,他还有一般的行政权力,以及是一个军事领袖。换句话说,他的地位是介于长老和君王之间,是以色列中统治百姓和仲裁社会纠纷的一个领袖。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整个以色列的统治者,很有可能他不过是一个地方的首领罢了。当以色列有了自己的君王后,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士师的名字了。撒母耳也被称为士师,他是每年巡回不同的地方施行审判的(撒上七:13
- 17),他应当是最后的一名士师。
2。士师记在旧约正典的地位:
根据犹太传统,希伯来文旧约圣经是以三部分组成:律法书、先知书和圣卷。律法书是摩西五经;先知书又分为前先知书,有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上下、列王记上下,和后先知书,有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十二小先知书;圣卷是诗篇、箴言、约伯记、雅歌、路得记、传道书、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记、但以理书、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历代志上下。所以,士师记是被列为前先知书的第二卷,前先知书所记载的是以色列人从征服和定居迦南到王国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至于英文圣经的排列法,则是根据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译本)。这种译本将旧约分为摩西五经、历史书(书 - 斯)、诗歌书(伯 - 歌)、先知书(赛 -
玛)四大类。士师记是被列为历史书的第二卷。
3。士师记的年代:
由于以色列人出埃及有早年派(主前十五世纪)和晚年派(主前十三世纪)的两种说法,所以士师记所发生的年代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先请大家温习《出埃及至西乃山》第一课和《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法老王是谁?》这份文件。表一把早年派和晚年派的年代作个比较:
表一
事件 |
早年派 |
晚年派 |
|
|
|
亚伯拉罕出生 |
2166BC |
1950 - 1550BC |
以撒出生 |
2066BC |
雅格出生 |
2006BC |
约瑟出生 |
1898+17=1915BC |
约瑟被卖下埃及,在波提乏家中,以及在狱中 |
1885+13=1898BC |
七年大丰收,约瑟从埃及狱中释放,在埃及位居第二 |
1878+7=1885BC |
七年饥荒开始 |
1876+2=1878BC |
雅各和家人下埃及 |
1446+430=1876BC |
约1700BC (1260+430) |
以色列人出埃及 |
966+480=1446BC |
1260/1250BC |
过约旦河,入迦南 |
1446-40=1406BC |
|
约书亚在迦南战役 |
1406 -
1399BC |
|
士师记年代 |
1390/1350 - 1050BC |
1210
- 1042BC |
以利、撒母耳 |
1144 - 1020BC 或 1102 -
1042BC |
|
扫罗 |
1042 -
1010BC |
1042 -
1010BC |
大卫 |
1010 -
970BC |
1010 -
970BC |
所罗门开始作王 |
971BC |
971BC |
|
|
|
一、早年派的推算法是根据以下几节经文和历史资料:
A。王上六: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罗门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开工建造耶和华的殿。”
B。士十一:26
“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经有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之内,你们为什么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
C。所罗门王登基在971BC;扫罗作王在1042BC。
从王上六:1,我们知道出埃及是在 966 + 480 = 1446BC。从士十一:26 可以推算出耶弗他作士师在 1406 - 300 =
1106BC(1406年是过约旦河的年份)。从士二:7,约书亚死后,还留下一些长老管理以色列。这些长老在摩西打发探子去窥探迦南地时,不会超过二十岁。如果他们活到一百一十岁(如约书亚,书二十四:29),则长老中年纪最大的人,死时应当是1354
BC(生于 1464 BC)。所以,第一个士师俄陀聂跟古珊利萨田的争战必定发生在 1354BC之后。因扫罗是在 1042BC
作王,所以最后的士师不管是参孙(约1105 - 1085BC),以利(约1144 - 1104BC),还是撒母耳(约1104 - 1020BC),都应该是在
1042BC 之前。
二、晚年派的推算法跟早年派不同。他们不把王上六:1
的480年当作是实际的年数,而是十二个四十年的世代;他们也认为士十一:26
的三百年是不可靠的数字,因为耶弗他不过是一个妓女的儿子,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是他随口说出的一个数字。
晚年派是根据出一:11
说:“于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他们为法老建造两座积货城,就是比东(Pithom)和兰塞(Raamses)。”他们认为这两个积货城是兰塞二世在位的时候才存在;他们也把古代近东的合约格式,跟摩西之约的格式相比,认为这是十三世纪的产品。他们的结论是出埃及是发生在
1260/50 BC。至于士师记的年代,他们是根据马尼他石柱(Meneptah,1224 - 1215BC)的记载,知道他在位第五年(即1220年,有说是
1209/1208年),曾在迦南击败以色列人,于是推论士师记适于1210BC,并以扫罗作王时的 1042BC 作为另一下限。
读《士师记》须知:早年派士师记(1390/1350 - 1050BC)的年数约有340/300年;晚年派士师记(1210 -
1042BC)就算减去以利、撒母耳的年数,最多是168年。但若把所有士师的年数加起来(如表二所示的
296年),不管是早年派,还是晚年派的士师记,都比这个数字大。所以,圣经学者都几乎一致认为士师的管治不是一个接一个的,以色列人受欺压,与一些士师的兴起,其间年代会有重叠。这是因为有的士师很可能会在某一特定地理范围内管治。
|
士师 |
支派 |
欺压者 |
受欺压的年数 |
作士师的年数 |
经文 |
|
|
|
|
|
|
|
1 |
俄陀聂(Othniel) |
犹大 |
米所波大米人(古珊利萨田,Cushan-rishathaim)) |
8 |
40 |
士三:7 -
11 |
2 |
以笏(Ehud) |
便雅悯 |
摩押人(伊矶伦王,Eglon) |
18 |
80 |
三:12 -
30 |
3 |
珊迦(Shamgar) |
拿弗他利(?) |
非利士人 |
? |
? |
三:31 |
4 |
底波拉(Deborah) |
以法莲 |
迦南人(耶宾王,Jabin) |
20 |
40 |
四:4- 五:31 |
5 |
基甸(Gideon) |
玛拿西 |
米甸人 |
7 |
40 |
六:11-
八:35 |
6 |
陀拉(Tola) |
以萨迦 |
(自相残杀) |
? |
23 |
十:1 -
2 |
7 |
睚珥(Jair) |
基列 |
(自相残杀) |
? |
22 |
十:3 -
5 |
8 |
耶弗他(Jephthah) |
基列 |
亚们人 |
18 |
6 |
十一:1-
十二:7 |
9 |
以比赞(Ibzan) |
伯利恒 |
- |
? |
7 |
十二:8 -
10 |
10 |
以伦(Elon) |
西布伦 |
- |
? |
10 |
十二:11 -
12 |
11 |
押顿(Abdon) |
以法莲 |
- |
? |
8 |
十二:13 -
15 |
12 |
参孙(Samson) |
但 |
非利士人 |
40 |
20 |
十五:2-
十六:31 |
总年数 |
|
|
|
111(?) |
296(?) |
|
表二
晚年派的 Professor K A Kitchen,英国利物浦大学的埃及学(Egyptology)教授,在他最新出版的《On the
Reliability of the Old Testament》(2003,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UK),将士师管治的时间顺序和地理范围绘成一表(表三),提供不少宝贵的资料。
4。作者:
按犹太人的法典他勒目(Talmud)的说法,士师记、路得记和撒母耳上下都是撒母耳所写的。从士师记里,我们找不到其作者的内部凭证。
5。写作日期:从士师记的内容可以看出,它是在以色列人的王朝初期,即扫罗作王(1042BC)
以后,但在大卫攻占耶路撒冷(约1004 BC)以前写成。
6。写作目的:
过去在神人摩西和大将军约书亚的带领下,以色列民都誓言要遵守与耶和华所立的约。但在约书亚功成身退之后,上帝赐下律法给以色列民的真正目的就逐渐显明:上帝是要以色列人试着遵行律法条文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遵守,换句话说,人不能靠律法称义。所以,我们看到以色列在迦南的战役中,落在“犯罪
- 受苦 - 哀求 -
拯救”的恶性循环的圈子里。上帝需要兴起士师来拯救以色列民脱离敌人的手。其实,上帝借着摩西在西乃山所颁布的律法,不过是影子,是那更高超一层本体的道(基督本身)的投射。正如摩西和约书亚是预表以后要来的基督,士师的拯救也是预表基督的救赎。
7。历史背景:(本课程以早年派出埃及的说法为依据)
这是约书亚记的延续著作。约书亚虽然进入迦南后,南征北伐,所向无敌,但是他仍留下大部分的地区给以色列人的支派去占领。士师时代,刚好是后铜器时代的结束,进入铁器时代(约1200BC),迦南人四围的邻国纷纷兴起,扰害以色列民。从爱琴海一带来的非利士人也大举侵入巴勒斯坦沿岸,他们显然拥有制造铁器的技术,对以色列民构成主要的问题。主前十四世纪的亚玛拉(Amarna)土堆的书信记载了当亚门诺裴斯三、四世(Amenhotep
III, IV)统治下的埃及,迦南有互相残杀的战事及侵略事件,这正是士师记给我们的印象。
8。内容概要:
约书亚将地分给以色列各支派后,曾命令他们要继续占领其他未得之地。但在他死后,他们并没有完全照上帝旨意将迦南人灭绝净尽,不是贪图一时的太平,就是利用仇敌服役,以致被仇敌同化,敬拜他们的偶像。因以色列人违背了他们与耶和华所立的约,上帝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将他们交给周围的敌人,以灾祸攻击他们,使他们极其困苦。当他们向上帝呼求,上帝便在他们当中兴起士师,拯救他们脱离虎口,治理他们。但他们不久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上帝再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如是循环不息,至少有七次之多。总结一句就是,士师时代是一个灵性黑暗,各人任意而行的时代。这种光景持续到撒母耳时代,他们要求“王”代替“士师”的管理,这样以色列就开始了“王国时代”。
9。简纲:
A。士一:1- 三:6 约书亚死后,士师时代的成因。
B。士三:7 - 十六:31 士师时代 - 七个循环的欺压和拯救。
C。士十七:1 - 二十一:25 士师时代 - 宗教、道德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
10。文体:记叙体
默想:
出十九:5 - 6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
当耶和华上帝拣选以色列人的时候,原意是要建立一个神权统治的国家。为什么不是民主政体(Democracy)呢?这个观念源自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 -
1778),他说:“人生而平等,但某些制度的存在使人处处不平等。”所以,他主张:“除非大家一致同意,否则没有一个人有权柄管理另外一个人,并把自己的意念、权柄加诸在别人身上、干涉别人的自由。”从这个观念引申出来的民主政体本来是不错的,因为罪人需要有一个东西来控制其他的罪人,不然的话,罪会蔓延成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同样的原因,罪人也可以利用“民主”,以多数来压倒少数,甚至制定新的法律,结果可想而知,将会比没有“民主”更糟透。
申十七:14 - 15,18 - 19
“到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你总要立耶和华你上帝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在没有进入迦南应许之地前,上帝早已知道以色列民会“厌弃他,不要耶和华作他们的王。”(撒上八:5 -
7)士师是耶和华所兴起的,经过了约三百年的管治,以色列民把所遭受的一切灾难和困苦,归咎在没有一个王治理他们,像四围的列国一样。他们却看不到自己的背道离教,才是真正的因由。
在《道德经》里,老子提出“无为之治”的政治主张。在他看来,天下万物由“天之道”“生之,畜之;生而弗恃;长而弗宰。”这种听任万物自生自长,就是“天之道”的“无为”。所以他认为,“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的“无为”,听任百姓自作自息,按照天道自然的规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谁来实行“无为之治”呢?老子把希望寄托在体“道”的“圣人”,或“侯王”身上。
神权统治?民主政体?君主政体?还是“无为之治”?你的意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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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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