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拯 救
神从来没有被人呼求而不应,只要人肯认罪,求神赦免,神都要施恩、拯救(王上八33-40),就是七次回转祈求,也蒙垂听。其实我们得罪神,何止七次,而且超过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7)。当以色列人受外邦压制时,神就兴起士师来搭救他们,有十三、四次之多,但大行拯救的有七次。那些士师蒙拣选和使用,并非因他们才智超众,出身高贵,有所特长,神却是拣选了那卑贱的,被人厌弃的,以及那无有的(林前一26-28)。如以笏是左手便利的,珊迦是赶牛的,底波拉是一个女子,基甸是至贫穷的,耶弗他是妓女的儿子(士三15、31,四4,六15,十一1)。他们能够行大事,救百姓,乃是因有主的灵降在他们身上(士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靠神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没有神的灵同在,他们就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十六7、11),但靠着神的能力底波拉能打败有铁车九百辆的夏锁王,他的将军也被一个住帐棚的妇女所杀(士四3、4、21)。底波拉作的歌满有灵感,代以色列人唱出凯歌(士五1、7、20、21、31)。一旦神的子民和神站在一起,能有何等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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