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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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人和他的妾

士师记十九章一节说“当以色列中没有王的时候,有住在以法莲山地那边的一个利未人,娶了一个犹太伯利恒的女子為妾。”在没有王的时代,理论上是以神為王,但实际上各人既没有王,也就各自為政,任意而行。第二节说“妾行淫离丈夫,回犹太伯利恒,到了父家,在那里住了四个月。”整个事件是由一位利未人的妾离开夫家而引起,和合本圣经的翻译说这个女子“行淫”,但另有译本却翻译作“ 这妾生丈夫的气”“跟丈夫发怒争吵”,或说“这女子离开丈夫”,换言之这女子不是跟别的男人发展性关系,而是生丈夫的气离家出走而已。

根据以色列人的律法,行淫的女子是要被处死的(利未记二十章十节和申命记廿二章廿一节),但在这事件中,女子的丈夫不单没有把她拉去惩办,后来还去劝她回来,所以这女子可能真的只是 擅自离开丈夫返回家父家,在古时候是不容许女性擅自离家出走的,所以圣经就用寓意的写法说她“行淫”。第三到第九节说女子把丈夫引进去见她父,这岳父很喜爱这女婿,而中东人款客的热情在这段经文可清楚的看到,那人被接待了三天,第四天预备离开,但岳父继续一再挽留,直到第五天下午。古代近东地方款待客人一般的时间,在第一天主要是彼此问安,询问身体健康和家庭情况,第二天主要是饮宴,第三天客人才会说明这一回来拜访的目的,而利未人的岳父已挽留了他们四天,利未人实在已归心似箭,所以在第五天纵然吃喝至日头偏西,他仍坚决要起行。在古时候,交通不便,道路难行,翻山越岭很不容易,如果走夜路就更危险,所以一般人都会在清早上路,但求早些完成旅程,这利未人和他的妾因為亲人苦苦强留,以至在下午才能起程,日头偏西可能是下午三时以后。

十到十四节记载他们起程北上经过耶布斯,耶布斯也就是耶路撒冷的古老称呼,圣经这样记载是要强调当时这是个外邦人的城邑,僕人建议在这城住宿,但主人反对,他不愿意在,邦人的城留宿,结果他们来到耶布斯以北四哩基比亚,基比亚是“山头”的意思,可能是古时以色列人敬拜神的一个著名地方,距离伯利恒城约十哩,属於便雅悯支派。本来这利未人也有意思在“拉玛”歇宿的(拉玛就是撒母耳的家乡),但因為日头已经落了(大约是下午六时左右),古时候没有甚麼街灯照明,远行的人一切都要靠日光,“拉玛”比“基比亚”更远二哩,所以利未人和同行的人必须要停留在基比亚了。

十九章十五到廿一节说他们进入基比亚住,就坐在城里的街道上,经文中所说的街上原文是指“广场”,是进入城门口的那块空地,古时这地方往往是社交和商业交易中心,利未人和属於他的人坐在那里,期望得到基比亚人热诚的接待,因為在古时从一地到另一地只靠走路,富有的有驴、马、骆驼等代步,往往要走几天或几十天,而途经的地方,不是每处都有旅店,所以一般人都乐意招待远方过客,这是中东一带优良的传统。可惜在基比亚城门口,竟无人肯收留。二十节计记载一位元老年人愿意接待利未人,并强调他们不可在街上过夜,可能暗示基比亚城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十九章廿二到廿四节说利未人和他的妾、僕人一起吃喝休息时,城中的匪徒却要屋主交出那利未人跟他交合,圣经中是严禁同性交合的,因这种行為会破坏家庭、社会、甚至宇宙的秩序。这些匪徒明显的是受了迦南文化的影响,而行这些可耻的事。廿五到三十节的经文说利未人把他的妾拉出去,“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匪徒”可翻译為“抓住他的妾,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可见利未人是用暴力把妾拉出去的。这些匪徒与妇人交合,整夜凌辱她,“凌辱”有残酷对待的意思,天快亮的时候妇人走到门前仆倒了,可能那时就也死去,利未人把她的尸体驮在驴上带回家,并用刀把妾的尸身分成十二块,差人把十二块身送到十二支派,这事件充分显出以色列人心中无神,就会任意犯罪!

廿八. 以色列人攻打便雅悯人

士师记二十章一节说“从但到别是巴”也就是从最北的但到最南的别是巴,表示以色列全地的意思,他们聚集在米斯巴,因為这里比较接近基比亚,所以就以这里作為联军的集会地点。

第二节说以色列军兵共有四十万,在底波拉作士师的时期,以色列中能动原员的士兵只有四万人,这里说刀的步兵有四十万,可能数目夸大了。第五节所说的“基比亚人”原文可译作“基比亚的主人们”十九章二十二节记载要凌辱利未人的是一些匪徒,而利未人现在却说“基比亚的主人”,就是指控基比亚城全城由上而下所有的人。同时说“想要杀我”这话也不符合实情,因為那些基比亚的匪徒只是要与他交合、侮辱他,当然利未人的生命会有危险,但基比亚匪徒原来的动机不是要杀他,可能这个利未人想借著夸大基比亚匪徒的恶行来激起以色列人的愤慨,而他也果然达到目的,眾民出来如同一人,这句话在一、六、十一节都出现,充分表示以色列人在这件事上同心。六至十一节记载以色列人為了表示同心和讨伐基比亚人的决心,立下不解决此事不回家的誓愿,既有前方打战的军兵,也有后方的支持,所以抽调十分之一的人手為民运粮,因為眾支派知道这次征讨不容易取胜,於是预先安排供应粮草的方法以便长期应战。另外,以色列人也同心在神面前寻求神的心意和带领,九节说:“照所掣的签去攻击他们”,挚签是当十时求问神旨意常用的方法(参考出28:30;拿1:7)。

士师记十九章到二一章的事蹟是发生在士师时代的早期(参考士20:1 ; 18:30),当时的以色列人虽然像一盆散沙各自為政,但在信仰上仍较示师时代后期来得纯正保守,所以当听到基比亚匪徒所行的恶事时,大家都有决心要除去这恶,免得得罪神玷污以色列群体!

十二到十三节记载以色列人希望便雅悯支派能将挚事者交出来,并按著摩西的律法治死他们,好在以色列民中除掉这罪恶(参考申13:5; 1:7; 19:19-20),但很可惜的是便雅悯支派却包容罪恶,不愿意交出基比亚的匪徒!

士师记二十章十四节到十六节就记载便雅悯人準备作战。便雅悯支派是勇敢善战的一族,创四十九:二十七提到雅各布在临终的祝福中便雅悯是撕掠的狼,第一位士师和以色列第一位王扫罗都是便雅悯支派。便雅悯支派共徵召了二万六千人,有基比亚精兵七百人能用机玹甩石打人。机玹甩石是当时各国常用的战具、亚述、巴比伦、埃及等国都有使用,一般的弹石约重半公斤或更多一点,甩出后时速可达一百四十五到一百六十公里,相当具有杀伤力!

士师记二十章十八节到二四节记载以色列人在打战之前仍先求问神,当时约桐和祭司供职都在伯特利(参20:28),士师记二十章二六节到二八节记录约柜,并且提到当时的祭司是非尼哈,早在以色列人未进迦南之前,非尼哈已是以色列其中一位宗教领袖(参民25:1-15、31:6),而在十二支派定居迦南之初更是重要的祭司((参书22:9-34)。“献上燔祭和和平祭”是向神认罪、与和好,结果神指示他们要再去争战,并应许他们会得胜!

士师记二十章廿九节到四十八节是战事的重复记载。以色列人设服兵在马利迦巴,也就是迦巴的空旷地,迦巴是在基比亚东北约五公哩的地方。四十二节也可翻译:“於是他们在以色列人面前转身往旷野逃跑,可是仍摆脱不了战斗。那从各城里出来的把他们夹在中间歼灭。”可知战事之激烈,便雅悯人的惨败!四五节描写以色列人杀便雅悯人如拾取麦穗一样,“追到基顿,又杀了二千人”;可翻译為“直到把他们斩除”。四十八节提到以色列人将便雅悯各城的人杀尽,应是指便雅悯男丁被杀,,若不是还有六百个便雅悯战士逃脱,恐怕便雅悯支派难逃灭亡的命运!这一章经文描写两种对罪恶的态度,一是包庇容忍,一是决心对付去除,而战事的结果也让我们知道神必定帮助我们对付罪恶的试探和权势,因為神已得胜罪恶的权势,问题是我们是否肯面对罪恶的挑战,靠主得胜?

廿九. 為便雅悯人娶妻士师记廿一章一到三节说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我们都不将女儿给便雅悯人為妻”。以色列人现在要面对战争的后遗症,就是十二支派中的便雅悯支派可能会灭绝,他们於是去到伯特利在神面前放声痛哭,特意去伯特利可能是因為那里有祭坛,在二十章廿六节提过他们在那里献过燔祭和平安祭。原则上以色列人是不能随便建筑新坛的,但在国家有危难或战争时就可筑坛献祭。这次内战多人死伤,加上便雅悯人有绝后危机,所以以色列人特别在伯特利举行宗教礼仪,在神前懊悔祷告。第四到七节经文中所说的“大誓”,可能是古以色列人社会中一种严肃的死誓,是一定要遵行,便雅悯支派中的妇女孩童已被联军杀灭,只剩六百男丁,而各支派又起誓不能把女儿嫁给他们,这一来便雅悯支派就会灭亡。25

第八至九节经文中所说的基列雅比可能是在约但河东约三公里的地方,那里的人是玛拿西的后裔,玛拿西是约瑟的儿子,而便雅悯跟约瑟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就是拉结),所以玛拿西支派和便雅悯支派同属於拉结的后裔,可能是这原故,他们没有加入联军行列去攻打基比亚。

第十、十一节 “会眾就打发一万二千勇士,吩咐他们说,你们去用刀将基列雅比人连妇女带孩子都击杀了。” 以色列人把没有加入联军的基列雅比人尽行杀戮,可能是他们曾起过大誓,要杀尽那些不来加入联军的家族,所以就把全部基列雅比人杀了,这是以色列人继对付便雅悯支派后另一次的杀戮。十二到十四节说以色列人本来在米斯巴聚集,后来屡次去伯特利献祭和求问神,现在又去了示罗,示罗是在米斯巴东北偏北约廿一公里的地方,可能当时便雅悯支派剩下的六百个男丁留在临门盘,那里距离米斯巴约七公里,大会迁去示罗是為要减轻对便雅悯餘民的威胁。经文称示罗為 “迦南地的示罗”,可能示罗本是一个很有迦南文化色彩的城市,不过早已被以色列人制服了(参约书亚记18:1)。以色列联军杀灭了基列雅比所有男子和已婚女子,却留了四百个未嫁的处女,目的是要给餘留的便雅悯人作妻子,十五节说因為他们不想以色列人缺了一个支派。但是处女只有四百个,而便雅悯剩下的男丁有六百人,於是们得另想方法。

十六到廿三节经文中提到的利波拿,是位於示罗偏西约五公里的地方,那里盛產葡萄,经文中说的 “耶和华的节期” 原文含有“朝圣”意思,是定期的宗教节期,可能是住棚节,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期,在葡萄收成后的新年举行的,除了示罗的居民外,还有其他地方的人来参加,不过根据经文的描述,人民庆祝这节期时带有浓厚的迦南宗教色彩,因為祭祀活动包括女子在园中跳舞,这是一种性放任的活动,想不到以色列人在示罗举行的节期,也带有迦南人这种异教庆祝节期的色彩,可见他们当时被外邦文化同化得多厉害。以色列人建议那剩下没有妻子的二百便雅悯男丁,在葡萄园埋伏,当见到示罗女子出来跳舞时,就各自抢一个回去為妻,就是女子的父兄出来干涉,也自会说服他们。至於各人在米斯巴起誓不把女儿给便雅悯人為妻,现在这些女子不是他们 “给” 的,而是便雅悯人“抢”的,这样就不用担心违反誓约了。士师记的最后一节说 “当时以色列人离开那里,各归本支派、本宗族、本地业去了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以色列人的问题似乎是因為没有领袖,但神是他们的领袖,可惜他们“各人任意而行”,不尊重神的王权。整卷士师记告诉我们的资讯,就是人要以神為主為王,如果不跟随祂的引领,就只会走入失败歧途,饱尝犯罪带来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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