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名称 本书在希伯来文圣经中名为「官长」或「审判者」之意。本书则是从当时的统治者「士师们」得名,但士师们最基本的责任是拯救选民脱离敌人的魔爪,是超过作审判官之工作:同时他们可算是「灵力领袖」,因他们都曾被圣灵所充满过。 作者 根据犹太遗传录《他勒目》的记载,认为撒母耳是士师记的作者。根据本书各方面的提示,例如:本书是在約书亞死后才写的(二7);本书写成时,士师时代已经过去(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大卫还未占领耶路撒冷(一21比较撒下五6);又本书的作者曾暗示那时是王国的初年(十七6,十八1,二十一25),撒母耳是这一段时代(士师时代至扫罗)的中心人物,故他很可能是本书的作者。但我们不能就此肯定说撒母耳是本书的作者,因书中从没有提出任何的支持。 年期 本书写作日期应是在扫罗登位之后和大卫占领耶路撒冷之前那一段期间,大约是主前1043~1004年:若本书是撒母耳所写,则应是在扫罗登基后不久,当时撒母已经是一位老年人了。 目的 士师记写下从約书亞死后直至撒母耳兴起的历史,这一页历史让我们看见三件事: 1. 神的公义:选民犯罪,必被刑罚。 2. 神的慈爱:选民若肯悔改,当他们哀求神时,神便赐下拯救者──士师。 3. 神的预备:选民缺少一位愿意尊神为大的君王治理他们时,就会有混乱发生,「各人任意而行」。透过本书的悲剧,更可明白他们需要一位君王,这正是神后来为他们所预备的。 士师记是选民从各支派各自为政而进入联合王国时期的转折点。 ──《新旧约辅读》 作者简介 約书亞记.士师记.路得记注释的作者欧尔德在阿伯丁和爱丁堡大学受过教育,随后曾在耶路撒冷的英国考古学校任助理校监一个时期。他现在是爱丁堡大学希伯来文和旧约的讲师兼神学院的教务主任。本书将给予读者得力的帮助。 約书亞记.士师记.路得记绪论 (一) 本注释书研究的三卷旧约圣经,内容主要是见证以色列人在所承受为业之地的初期历史。它们记载了在約书亞领导之下,以色列人首先占领的土地,然后分配给各支派。約书亞去世后,以色列人经过了一段长期的盛衰多变:内部社会宗教信仰的背叛,外敌不断地侵扰,以及受命于上帝的『士师』或称『拯救者』的一连串回应。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或说是『士师秉政时代』,士师为以色列社会提供某些简单的生活准则。 本书把此三卷圣经放在一起写注释,因它们在圣经中连接在一起。自主后第四及第五世纪的希腊译文手抄本问世,此三卷圣经在基督教传统中即被排列在一起。这些伟大的记录,以现代圣经形式被编排在一起,放在历史叙述书的前部,它们属于过去,跟的一组是诗歌,以颂歌及智能书为主,在现生活中继续不断地产生连系。最后一组是作为『预言性』的文学去欣赏,基督徒尤其应该读,因其内容预告及启示基督徒的将来。 然而,我们从犹太人学到的是另一种不同的传统。在希伯来文圣经里,摩西五经也排在最前面,且被认为是教诲之书(妥拉),而不是有关古代的记叙文学。接下的是犹太人圣经中的先知书,但我们必须留意其中的两大区别:(一)读先知书主要不在找出它们与将来的密切关系,而是它们怎样将摩西律法引申至日常生活中;(二)先知书不仅包括了以以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及十二先知书──它们被称为后先知书;犹太传统中的前先知记载于約书亞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及列王纪四卷中。 旧约圣经第三部分,亦即在这样编排下的最后部分,是比较多式多样,简称『遗训』,从诗篇开始,接下去是約伯记及箴言等智慧书,再后是但以理书、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及历代志等,其中插进五个书卷(路得记、雅歌、传道书、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记),每一卷都适用于每年犹太人的主要节日在会堂诵读。 这两个承袭希伯来圣经的伟大的宗教传统(指犹太教和基督徒──编注),从不同的观点去看圣经,因此研读約书亞记、士师记和路得记是一件重要的事。我们应从双方优越的观点去读这些经卷,拿这些观点当作红绿透视镜使用,戴上红绿镜使我们可以从电影或电视屏幕上看到更丰富更生动的立体形像。基督教的传统倾向于把約书亞记、士师记和路得记当作是属于摩西到列王之间的以色列史之一部分。犹太教的传统是在收获节的崇拜仪式中选读路得记的经文,视之为早期的先知的异乡人。在另一方面,約书亞记和士师记报导以色列人怎样为摩西的遗志而继续奋斗。 (二) 有关路得记的进一步介绍将留在本书的末了部分。但是现在宜于对約书亞记和士师记二卷的衔接问题作进一步研究。现代的批评性研究几乎一致认为,希伯来文圣经的编排对犹太教较基督教重要,至少本书三卷的情形是如此。路得记出现在士师记与撒母耳记之间。还有,在路得记里,完全看不出有作者改编的痕迹,且所用的措辞和所表达的思想都与申命记很接近──『申命记式』(Deuteronomic)的编辑工作使約书亞记、士师记、路得记和列王纪四卷前先知书有了相对的一致性。学者们早已留意,申命记影响到約书亞记、士师记、路得记;但只在四十年前诺马丁(Martin Noth)发表的论文才令学者们的想法产生动摇。诺氏反驳前人的看法,(甲)他认为整个故事从約书亞开始到耶路撒冷沦陷入巴比伦之手中,并没有编辑组存在;反之,整个连续性故事实际上是一个或几个作者创作的;诺马丁给他们一个恰当的集体名衔:『申命记学者』(Deuteronomist);(乙)申命记的历史(Deuteronomistlc History)并非始于約书亞记第一章,而是以申命记第一章为开始。他观察到約书亞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的资料来自多方面,但申命记提供的新资料使这些经卷有了统一性。整个结构的重要性是在申命记学者自己的结论性经文中,主要有約书亞记十二章,士师记二章及列王纪下十七章。还有更惹人注意的是,动人的言辞乃出自重要人物之口里。这一点可见于約书亞记廿三及廿四章,撒母耳记上十二章及列王纪上八章。然而冗长的申命记式讲辞──摩西的临别讲辞,几乎占去申命记的大部分。诺氏认为申命记原是这五本经卷的首卷,因为该篇讲辞抢先报告約书亞、撒母耳和所罗门的重要谈话,又因申命记一至三章及卅一至卅四章很巧妙地首先提及約书亞。它是在以后编纂圣经的过程中被分开来,加在出埃及记及民数记之后,成为摩西之另一经传。 诺氏对申命记的历史观点在细节方面引起很多争论,但他的主要论点却保持完整性。我们将研究第二代申命记学者的证词,看他们怎样从另一个不同的观点来看約书亞记一、十三、廿三至廿四章和士师记二章,并校对其老师的工作。同时我们也会留意,经过主要的申命记学者的努力之后,此两经卷的某些部分曾有甚么贡献,其中以士师记一章及十七至廿一章最值得注意。 在开始对经文作诠释之先,还有一件事需要一提。約书亞记及士师记谈的是已往的历史;但如果诺氏的主要论据正确,那么它是从遥远的距离去看已往的一种观点。以色列及犹太王朝有四百多年的历史。如果申命记或約书亞记以至列王纪成为一个单元,那么这一组经卷就是在最后一个王朝没落之后写成的。而整个故事的开头几章与作者之距离,比较伊利莎白一世和莎士比亚,或越过大西洋彼岸的新世界的开国先驱与我们的距离之遥远一样。它们可能是已往历史的回忆,但绝不是历史记录。――《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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