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甸率领三百人去攻击米甸人 1节:以色列人安营准备和米甸人打仗: 基甸和一切跟随的人、早晨起来、在哈律泉旁安营。米甸营在他们北边的平原、靠近摩利岗。 哈律泉原文化意是「颤惊」。 摩利岗的原文意是「流动」。 哈律泉和摩利岗都在迦南地、在耶斯列平原东边。 2-8节:耶和华神亲自指定能打仗的人: 「耶和华对基甸说跟随你的人过多我不能将米甸人交在他们手中、免得以色列人向我夸大、说是我们自己的手救了我们」。 一、惧怕胆怯的二万二千人不能去打仗。 惧怕就是害怕与敌人争战。胆怯原文意是「颤惊发抖」。 惧怕和胆怯是从魔鬼来的、在属灵的争战上、魔鬼要使神的子民惧怕和胆怯、使我们不敢与牠争战。主耶稣说「不要怕、只要信」(可四40、五36)。惧怕和胆怯的人因为体贴自己的肉体、爱自己、爱自己的得失、爱自己的地位、爱自己的面子、爱自己的名誉、爱自己的钱财、怕有所损失。这是活在肉体里的人。他们失去了对主的信心。这种人是不能打仗的。如果打胜了、他们会夸大、认为是靠我们自己的智慧打胜的、如果打败了又会埋怨神。因此神不用惧怕和胆怯的人、神要用舍己、完全依靠神的人。跟随基甸的共有三万二千人、现在百分之七十的人是神不能用的、这些人离开了基列山回去、回到他们原来属肉体的情况。何等可惜、求神怜悯我们。 二、剩下的一万人中、只有三百人选中、占一万人的3%、占三万二千人的0.9%。 「于是有二万二千人回去、只剩下一万、耶和华对基甸说、人还是过多、你要带他们到水旁、我好在那里试试他们,……基甸就带他们下到水旁。耶和华对基甸说、凡用舌头舔水、象狗舔的、要使他单站在一处、凡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单站在一处、于是用手捧着舔水的有三百人、其余的都跪下喝水。耶和华对基甸说、我要用这舔水的三百人拯救你们、将米甸人交在你手中、其余的人、都可以各归各处去」。 水的试验(原文没有水旁的旁字):水是表征生命(约四10、启廿二1)。水的试验、用以表征一个人、在属灵的战争中、接受生命的态度。 被试验的这一万人跟随基甸的人、已经离家、在哈律泉旁安营(本章1节)、他们应该是全付军装、准备打仗。 喝水的方式、表征接受生命的途径、和接受生命的速度。 跪下喝水的人、他们不能穿着军装跪下、他们要先将背包取下、放在地上、也许还要摘脱部份军装、才能跪下(撒上十七38-39)。这种喝水的方式、耽延时间、不利于战场上的分秒必争(弗五16)、这会给敌人留地步(弗四27)。 用手捧着舔水的、不需要化时间跪下、不需要化时间先除去身上的重负。他们能快速的接受生命。他们是「努力的人」(太十一12)。 三百人:是三乘一百。三是神的数字、一百是结实的倍数(太十三8)。三百人表征神所拣选的得胜者。他们对生命的追求是努力的、结实是多的、他们追求丰盛的生命(约十10)。神的生命能通过他们在别人身上发动(林后四11-12)。 有些人是讲究人多、宁可要三万二千人、不要三百人。神看重的不是人数、神看重的是生命的成熟。 三、基甸的职事: 1. 基甸是一个遇见过神的人、在事奉神的事上、他愿意将自己和巴力分别出来。 基甸以前的士师、神只要求他们打败敌人就够了。神对基甸的要求、不只是战胜米甸人、神要基甸与巴力分别出来(这是十条诫的前三条)。在事奉上、基甸本人必需专一事奉神、然后神才会使用他、这是在士师秉政时代、从基甸开始、神对士师的要求。现时代、一个带领别人的人、自己必需在事奉神的事上、有清心的见证、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2. 藉喝水、神再向基甸启示走生命道路的重要、在属灵的争战上、必需先有生命的成熟、凭肉体是不能得胜的。神又用基甸去试验跟随他的人、就此、得着一批得胜者、在基甸以前的士师、神没有启示这种要求。 3. 基甸清楚、神要用他从米甸人手下拯救以色列人、因此他在作每件事上、完全相信并顺服神的旨意。 9-15节:当那夜、神叫基甸和他的仆人普拉、下到米甸营里去、听见米甸人说梦: 「基甸听见一人将梦告诉同伴说、我作了一梦、梦见一个大麦饼、滚入米甸营中、到了帐幕、将帐幕撞倒、帐幕就翻转倾覆了、那同伴说、这不是别的、乃是以色列人约阿施的儿子基甸的刀、神已经将米甸和全军、都交在他手中」。 「普拉」原文意是「树枝」。 「刀」原文意是「击杀」。 大麦饼是人的食物、滚入米甸营中、只应作米甸人的食物、被米甸人吃掉。但这个大麦饼、不但不被米甸人吃掉、反而能击杀米甸人、这是神的作为。神藉米甸人的口告诉基甸、神已经将米甸和全军都交在基甸手中了。 「基甸听见这梦和梦的讲解、就敬拜神」。 当基甸还未听见这梦的讲解前、虽然神已将米甸人交在基甸手中、但他还在惧怕米甸人。因为神告诉他:「倘若你怕下去、就带你的仆人普拉下到那营里去、你必听见他们所说的、然后你就有胆量下去攻营」。 感谢神、知道基甸的软弱、就再藉米甸人的说梦、来刚强他。使基甸知道他不过是一个米甸人口中的大麦饼、但神已使这个大麦饼成为击杀米甸人的刀。 16-23节:基甸带领三百人战胜米甸人。 「基甸将三百人分作三队、把角和空瓶交在各人手里、瓶内都藏着火把……基甸和跟随他的一百人、在三更之初、才换更的时候、来到营房、就吹角、打破手中的瓶、三队的人就都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着火把、右手拿着角、喊叫说:耶和华和基甸的刀、他们在营的四围各站各的地方、全营的人都乱窜、三百人吶喊、使他们逃跑、三百人就吹角、耶和华使全营的人用刀互相击杀、逃到西利拉的伯哈示他、直逃到靠近他巴的亞伯米何拉、以色列人就从拿弗他利、亚设和玛拿西全地聚集来、追赶米甸人」。 西利拉和亞伯米何拉都在约但河东。基甸追赶米甸人已经过了约但河。 吹角:是宣告打战(书六4)。 火把:战争在夜间进行时、需要火光照亮、是光照黑暗的火光。火也可以烧没敌人、是审判的火(书六24)。 三更之初:旧约以色列人将夜间分为三更、第三更应是众人熟睡、尚未睡醒之时、此时米甸营尚无打仗的准备。 在营的四围、各站各的地方:表明基甸和他的三百人、已将米甸营包围。 耶和华和基甸的刀:这是在争战中高举并宣告神的名。 基甸战胜米甸人的原则、也是基督徒属灵战争的原则: 1. 高举神的名、依靠神的大能大力、才能得胜(弗六10、约十五5、林后十3-6)、基甸虽然有名字、但他内心是谦卑的(士六15)。 2. 战争必需在光中进行、首先自己要行在光中(弗五8-14、帖前五4-11)、然后、光才能照亮别人(太五16)。 3. 各人站住各人的地方(弗六13)、为真理站稳了(弗六14)、在任何艰难的环境中站住(林后四7-10)、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腓一28)。 4. 不给敌人留地步(弗四27)。 24-25节:有些米甸人、顺着约但河向以法莲地逃跑、想渡过以法莲地的约但河逃到约但河东。基甸号召以法莲人、把守约但河的渡口、直到伯巴拉。以法莲人捉住了米甸人的两个首领、俄立和西伊伯、将他们杀死。 并将他们的首级带过约但河、到基甸那里、交给基甸。 俄立原文意是「乌鸦」。 西伊伯原文意是「豺狼」。 ── 蒋继书《士师记读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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