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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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怎樣的角度看路得記?這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如果以第一章1節的開場白—在士師治理以色列的那段時期—這句話當作背景,來看路得記,所瞭解的必然會和從另一個角度—從巴比倫返國後寫成的作品之角度看這本經書是相當不一樣的。但不論如何,這本經書可說是舊約聖經中相當傑出的一本文學作品,不但有很好的信仰內涵,也有現代的啟示內容。
2. 一:1—5節,「士師治理」的時代,如果參考士師記就會明白,在士師的時代有兩個特色,其一是宗教信仰很墮落,因此,士師記一再出現的句子:「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開始拜巴力。」(參考二: 11、三:7、12、四:1、六:1、八:33、十:6、十三:1)其二是社會的治安非常差,人心不安,倫理道德敗壞,因此,士師記用這樣的句子來形容士師的時代是「當時以色列還沒有王,人人隨自己喜歡的去做」(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人人隨著自己喜歡的去做,已經表明了人心是壞到極點了。
a.「伯利恆」,這名字的原本指的是土地肥沃之意。後來也有另一個意思,是指「糧倉」。沒有想到連被稱為是「糧倉」之地也會發生饑荒。
b.饑荒,聖經中有多次提到因為饑荒而導致移民現象,例如亞伯拉罕居住的「迦南發生饑荒,情況非常嚴重」,因此遷移到「埃及」(創世記十二:10),另外有一次饑荒是在以撒的時候,他也準備到埃及去,但是上帝要他繼續留在基拉耳(創世記廿六:1—2),而雅各晚年的時候,猶大和鄰近地區發生大饑荒,後來他也帶著家族遷移到埃及去(創世記四十六:1—7)。這裡說以利米勒帶著家族遷移到「摩押」國去。作者強調他們遷移去,原本只是要「暫時住在那裡」(2節),卻沒有想到後來連孩子也在那裡建立家業(4節),且是一住就超過了十年。
c.「摩押」,這是羅德和他的大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九:34—37)。在以色列人民的眼中是屬於「不潔淨」的族群,他們和亞捫人都不能參加「上主的聚會」(參考申命記廿三:3)。
3. 一、6—22節,原本是為了逃避饑荒而離開猶大到摩押地去,沒有想到後來在異域卻發生家庭變故,丈夫、兒子連續去世,只剩下拿娥美和兩位媳婦。而在此時卻又聽到上帝使猶大地「有好收成」。類似這樣的際遇往往會使人有「上蒼捉弄人」的感觸。
a.第8節說到拿娥美後來改變想法,原先她是想帶兩個媳婦一起回故鄉伯利恆,可能是想到外邦女子,尤其是「摩押」的女子,不但不能參加「上主的聚會」(這等於說她這兩個媳婦—路得和娥珥巴—將無法參與社交活動,因為她們是屬於所謂「不潔淨」的族類,沒有人會喜歡和她們接觸、來往),且將會因為她們是外國女子,又是寡婦,很容易受到欺負(參考二:9、22)。因此,她勸這兩位媳婦返回自己的故鄉—摩押國。她也祝福她們可以找到好對象再結婚,這是很好的祝福。
b.第11至13節是作者寫此篇故事很想借用的背景,所謂「利未拉特婚姻」(Levirate marriage) 的思想。這個婚姻規定之依據是申命記第廿五章5至10 節,規定一個人如果結婚後,還沒有生下孩子就去世了,他的兄弟有責任娶這位嫂嫂或弟媳婦過門,和她同房,為的就是要替兄弟留下後代,以繼承財產。聖經中有這樣的故事,包括創世記第卅八章猶大與塔瑪的故事;新約馬可福音第十二章18至27節,不信有死人復活的撒都該人以這法律背景編織故事詢問耶穌基督有關復活的問題;另外約翰福音第四章16至18節,耶穌基督與一位撒馬利亞的女人對話,耶穌基督指那位女人「曾經有五個丈夫」。
c.第16—17節,路得的這段告白也可說是她的生命告白;她是完全認同夫家的一切所擁有的,包括土地、人民、上帝。第17節的意思很清楚,即使是死也無法使她和婆婆拿娥美的生命分開。這段告白也可比較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31至39節所說的—人和耶穌基督之間的緊密關係。
d.第20節,「拿娥美」這名字的意思是「愉快」,「瑪拉」意思是指「苦」、「苦難」(參考出埃及記十五:22— 23)。拿娥美不要再被人稱這名字,因為她已經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在她的生命裡這是一個極大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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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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