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经文: 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对亚哈说:「我指着所事奉永生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起誓,这几年我若不祷告,必不降露,不下雨。」耶和华的话临到以利亞说:「你离开这里往东去,藏在约旦河东边的基立溪旁。你要喝那溪里的水,我已吩咐乌鸦在那里供养你。」于是以利亞照着耶和华的话,去住在约旦河东的基立溪旁。乌鸦早晚给他叼饼和肉来,他也喝那溪里的水。
17:1-17:6
注释: (二)以利亞与先知对抗亚哈王时期的巴力信仰 17:1-22:40 1.以利亞出现预言干旱 17:1-6 ●「基列」:指约旦河东一带的地区。 ●「寄居」:「寄居者」、「外地人」。 ●「提斯比」人:字义是「俘虏」。位置不详。后期的「多比传」 提及拿弗他利有一个「提斯比」城,不过无法确 定此处的「提斯比」是不是拿弗他利的「提斯比 」。 ●「以利亞」:字义是「耶和华是我神」。 玛 4:5-6 记载以利亞 在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之前将在回来。 ●「事奉」:「侍立」。 ●「这几年」:「这些年」。 ●「我若不祷告」:「除非有我口中的话」。并不一定是指「祷告 」,不过实际上最后的意涵也是先知向上帝祷 告。 ◎巴力是雨水与土地丰饶之神,耶和华中止降雨,除了降灾处罚的 意义外,也是要向以色列人表示他的权能胜过巴力。透过先知先 向亚哈公开宣告此事,是上帝彰显其主权和能力的方法。 ◎「不降露,不下雨」: 王上 8:35-36 所罗门献殿时就提及旱灾 是上帝对以色列人犯罪的惩罚之一。 ●「约旦河东边」:原文是「约旦河前」,意义则必须看说话的人 在河东还是河西而定。和合本认为以利亞是基 列人(河东),所以基立溪在河东,不过也有 学者认为以利亞说话是在河西的撒马利亚,因 此基立溪在河西。 ●「基立」溪:原文是「切割」的意思,一般认为这条河位于约旦 河东,不过也有不同的看法。 ●「乌鸦」:被视为是不洁净的鸟类 利 11:13-15 申 14:12-14 。 有人认为被乌鸦喂养太过离奇,因此把这个字解释成 「阿拉伯黑人」,不过这应该是没有必要的努力。 ● 17:6 表示乌鸦一天定时送两餐给以利亞,内容是面包与肉。 ◎很难想象以利亞愿意吃乌鸦送来的食物,这有点像我们愿意吃狼 啦、貂啦、老鼠啦那些我们觉得恶心而不吃的生物送来给我们吃 的食物。此处显出以利亞对上帝命令的顺服。 经文: 过了些日子,溪水就干了,因为雨没有下在地上。耶和华的话临到他说:「你起身往西顿的撒勒法【撒勒法与路加福音四章二十六节同】去,住在那里;我已吩咐那里的一个寡妇供养你。」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门,见有一个寡妇在那里捡柴,以利亞呼叫她说:「求你用器皿取点水来给我喝。」她去取水的时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说:「也求你拿点饼来给我!」她说:「我指着永生耶和华─你的神起誓,我没有饼,坛内只有一把面,瓶里只有一点油;我现在找两根柴,回家要为我和我儿子做饼;我们吃了,死就死吧!」以利亞对她说:「不要惧怕!可以照你所说的去做吧!只要先为我做一个小饼拿来给我,然后为你和你的儿子做饼。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坛内的面必不减少,瓶里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华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妇人就照以利亞的话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并以利亞,吃了许多日子。坛内的面果不减少,瓶里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华藉以利亞所说的话。
17:7-17:16
注释: 2.上帝命令以利亞到西顿的撒勒法,让一个寡妇供养,以利亞 遵命前去,并用神跡维持以利亞与寡妇一家的生命 17:7-16 ●「撒勒法」:字义是「提炼厂」。是一个海港,以谷物和 油为主要的出口商品。位于西顿与推罗之间。 距离西顿13公里左右。 ◎撒勒法这个港市邻近耶洗别的家乡:巴力敬拜中心「西顿 」,结果还是一样受到上帝的旱灾波及。上帝透过以利亞 喂养巴力大本营的寡妇,来显示他才是真正的食物提供者 ,远远超过那个虚幻的巴力神。 ●「吩咐」:「命令」、「任命」。 ●「供养」:「维持」、「支持」、「供应」。 ◎许多学者争议这个妇人是不是信仰耶和华神的,不过由 17:12 她称呼「耶和华你的神」看来,这寡妇应该不是 信仰上帝的人。她应该是认出以利亞的以色列人身份,用 对方的神来发誓表示慎重。 ●「坛内的面必不减少」:原文是「面粉坛不会用尽」。 ●「瓶里的油必不缺短」:原文是「瓶里的油必不缺乏」。 ◎以利亞要求妇人要先把有的少数物资献给先知(与神), 然后会有神跡发生。不过以利亞的要求不是很多,只要寡 妇做一个「小饼」,不是全部的面和油。当然,这是寡妇 最后的资源,这也的确是一个信心的考验。不过对于一个 反正已经准备饿死的人来说,这个考验比「全部的面和油 」是好多了。这应该也是上帝对这个妇人的体谅。 ◎新约中 路 4:25-26 中耶稣也提及这个寡妇。 经文: 这事以后,作那家主母的妇人,她儿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无气息。妇人对以利亞说:「神人哪,我与你何干?你竟到我这里来,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儿子死呢?」以利亞对她说:「把你儿子交给我。」以利亞就从妇人怀中将孩子接过来,抱到他所住的楼中,放在自己的床上,就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神啊,我寄居在这寡妇的家里,你就降祸与她,使她的儿子死了吗?」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耶和华应允以利亞的话,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以利亞将孩子从楼上抱下来,进屋子交给他母亲,说:「看哪,你的儿子活了!」妇人对以利亞说:「现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华藉你口所说的话是真的。」
17:17-17:24
注释: 3.以利亞让寡妇的儿子死里复活 17:17-24 ●「主母」的妇人:「女主人」。 ●「身无气息」:表示「已经死亡」之意。 ●「想念」我的罪:「使忆起」、「使想起」。 ◎对当时异教敬拜中的人来说,先知是神的代表,而跟神相近 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所谓伴君如伴虎,神明虽然会给大量的 福气,也可能随时降灾。 17:18 中这个寡妇就是用这个角 度来责备以利亞。 ●他所住的「楼」:「阁楼」、「盖在屋顶上的房间」。 ●「寄居」:「寻求款待」。 ●「我寄居在这寡妇的家里,你就降祸与她」:直译是「难道 针对我所寄居在她那里的这寡妇,你也要降祸」? ◎ 17:20 以利亞也忍不住埋怨上帝:「怎么会降祸给接待他的 好人呢?」,当然,这时以利亞不知道上帝是否会让这小孩 复活。 ●「伏」在孩子的身上:「伸展自己」。 ●「灵魂」仍入他的身体:「灵魂」、「生命」。 ●「应允」:「听了」、「同意」。 ◎此处是圣经中最早的死人复活记载。我们无法确定以利亞在 小孩身上动作的意义,有人认为是一种分享生命的法术,有 人认为只是单纯的向上帝祷告求恩。大概后者比较可能,圣 经中没有记载任何其他可以帮助展开神跡的法术。 ●「耶和华藉你口所说的话是真的」:原文是「你口中的雅威 的话是真的」。 ◎我们不容易了解上帝为何让这件事情发生,但是整个事件的 结果,是让这个妇人更加相信以利亞的话是神的话。因此可 能是本来这个妇人对以利亞的预言还不是很确信,或者这个 妇人还没打算信上帝,但是经过这次的神跡,妇人完全相信 先知口中上帝的话。 ── 蔡哲民等《列王纪上研经资料》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