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讲
兩難之間 從以色列中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代下二五:6) 不尋求神的旨意,不顧神分別為聖的原則,貿然的跟人訂立了合約,這樣作的人,要面臨是否廢除神恩約的決定。 他肯遵行律法多數人常存報復的心,喜歡快意恩仇,甚至剪草除根。那是因為忘記神所說的:“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要自己站在神的位上。亞哈謝遵行神的律法,不肆意報復:“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代下二五:3-4)律法是為了約制所有的人,沒有誰在律法之上;以為自己可以超越律法的人,就是藐視神。王常以為自己不受律法限制,是錯誤的。 他願行神旨意亞瑪謝整軍經武,在本國軍隊之外,又募集北國以色列的兵。但有一個神人來見他,傳達神的旨意:“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代下二五:7-8)。他願意聽從神的話,損失已付一百他連得銀子的鉅款,而且不怕得罪人。這是敬畏神的態度。 心被成功所移 順從神的話,有神的同在。雖然兵減少了,力量並沒有減弱,反而增加了。亞瑪謝的軍兵,與以東人爭戰,大獲全勝。不過,他作了一件錯事:“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也許,他起初是想,把擄獲的偶像,當作戰利品展示;但人性是敗壞的,常把靠神力量得來的東西,作為神來拜,以至心被它所移去,就對神不專不誠實了。先知奉神的命去責備他,亞瑪謝竟然高傲不肯悔改,終於遭致失敗。(代下二五: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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