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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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2:2 他们是同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

2:3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2:4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2:5 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2:6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2:7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2:8 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

2:9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2:10   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

2:11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

2:12   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2:13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

2:14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名;

2:15   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

2:16   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2:17   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

2:18   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2:19   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

2:20   吉罢珥人九十五名;

2:21   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2:22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2:23   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24   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2:25   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2:26   拉玛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2:27   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2:28   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2:29   尼波人五十二名;

2:30   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2:31   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2:32   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2:33   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2:34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2:35   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2:36   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2:37   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2:38   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2:39   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2:40   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2:41   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

2:42   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

2:43   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2:44   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2:45   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2:46   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2:47   吉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2:48   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2:49   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赛的子孙、

2:50   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2:51   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2:52   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2:53   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2:54   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2:55   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2:56   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吉德的子孙、

2:57   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米的子孙。

2:58   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2:59   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2:60   他们是第来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

2:61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2:62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2:63   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2:64   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2:65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2:66   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2:67   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2:68   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 神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

2:69   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2:70   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人名录(Ⅰ)(二1-70

(一)

我们的作者,记载了古列的上谕准许犹太被掳的归回之后,他提供了一张归回的名单。此张名单,重现于尼希米记七章六至七十三节(此单用于城墙修完,庄严的聚会之时),只有稍微不同。此单重复应用,显示它存放在回归社体的档案保管处,成为建立身分的重要因素。尼希米记七章五节称它『第一次上来之人的家谱』。可见这张名单上的人,是第一批接受呼召回归的人。我们可以相信,其后数十年,有人继续回去。自古列上谕将及百年,以斯拉自己带一大批的人上耶路撒冷(参阅拉八1)。

第一批的领袖为所罗巴伯和耶书亚(2节)。所罗巴伯是大后裔(代上三19)。撒迦利亚把它引入弥赛亚的盼望,但是以斯拉记毫无此意。这两位领袖和好几位可注意的人物一道被指名,是因为在以后的记载中,新圣殿的建设和最后的完成,他们都有卓越的功勋(三2;四3;五2)。从此时起,社体有了雏型,与新回来的,一同定居在犹大城镇,那是为尼布甲尼撒所荒废、很可能大部分无人居住的。他们在巴比伦居留了一两代的时间,很明显的,对于在犹大的出处,还没有完全忘记。很有趣的,有些记忆是有关地方的(例如:21节中的『伯利恒人』,说明他们渊源的地方)。其他是家庭的谱系(主要在3-20节中)。因为人与地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这种区分并不是十分严格的。无论怎样,我们无法找到他们归国后的安置问题,有甚么冲突,或有甚么困难。他们细心追寻与过去连续,那是我们的名单上所体现的,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人名录(Ⅱ)(二1-70)(续)

(二)

若是在被掳归国的人之中起初融洽和谐,并非意味跟回归这事没有摩擦争论。迨以后发生的事,显明在犹大及更遥远的地方,确有不愉快的事,他们觉得宁愿古列没有这样的上谕还好。或许他们就是那些尼布甲尼撒带走以色列民的地方尚留的人。我们知道有些最穷的民未被带走(耶五二16)。在这被掳的时期中,他们的生活或许已经改善。在神学上,似乎把他们排除在获得上帝将来应许的权利之外(参阅耶廿四8-10);这可不会鼓励他们伸开双臂,欢迎回归者。我们这张名单的用意,可能是把『从前被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人』(1节)和其他在这省分内(意即河西之地,包括犹大和撒玛利亚,参阅四16)留下的人,分别开来。这说明只有苟拉Gola,摒挡一切归回的以色列人)才是『以色列人』(2节)。这张名单又有附带的律法功用,重建承继家属自古传下来的遗产的权利。

(三)

接以上所论,本章中心问题是:谁属于『以色列』?从某一方面看,这名称只是古代名称。严格说,『以色列』指完全组成十二支派的人;或从狭义说,是指北国而言。从历史来说,自主前七二一年,北国灭亡,居民分散,以上所言,不复存在。但是在这里(259节),一如历代志(代上二1-2),以色列的观念还是保留,以便指出被掳归回的是合法以色列的后裔,是立约的社体,是上帝应许的承继者。『以色列』不再具有它经典的外在表达方式。但它继续存在,含有更灵巧精深的意义。从政治界来说,以色列不再是一个强权的国家,它只是一种历史上的回忆。上帝使人觉醒更具重大的事,因为这属于灵性方面的事。

以色列这名词需要加以阐释,解释了在本章中许多详情细节。第五十九至六十节指出这宗族谱系,有些地方出了毛病。有些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在这里可见存在可能的危险,因为从四章二节我们知道有些非以色列民,要渗入作为以色列人。由于五十九至六十节中所列的人名,似乎已经接受入以色列的社体,必然有人为他们保证。一个社体的权力,不在军人的手中,而在认识上帝及事奉上帝的人手中,我们不可能仔细的指出,谁可以作这样的保证。

这问题最眼的是主持崇拜礼仪的人。他们依照代上廿三至廿六章的类别,列举在卅六至五十八节中。祭司(36节)乃亚伦的后裔,亚伦和他儿子们负责祭坛献祭的职务(出廿八至廿九章)。利未人(40节)属于利未族,他们非亚伦的后裔,作协助祭司的事(参照民三5以下)。歌唱的(41节),守门的(42节)来自利未族的家庭,由大王派他们担任特别的事工(代上廿五至廿六章)。殿役(或尼提宁)四十三节,及『所罗门仆人的后裔』(55节)可能是战争中掳来之人的后裔,被安排在崇拜中作劳役的工作。

六十一至六十三节的一班人,称有祭司的职分,却不能加以证明。在此有使这社体不洁的危险,又加上触犯崇拜错误的恐惧。(触犯误称祭司职分的严重性,参阅民十六章)。就是设巴萨,原为巴比伦省长,现为波斯服务,牵入这问题里。而解决的办法是要求真正的祭司使用乌陵和土明,不论如何它们是古代以色列发现上帝旨意的方法(参照撒上十四41。乌陵和土明的确实意思,现已模糊,大约与拈阄相似。)

以色列古代的宪章,是这样在各方面都受到尊重的。首批归国的犹太人,存最大的决心,要使这社体成为纯粹没有杂质的『以色列』,进入这新的阶段,有新的机会,获得上帝的赐福。

(四)

一个具有崇高动机的社体,至少从一些\cs8族长承担起责任、慷慨解囊、捐献建造圣殿上(68节),可以看出来。这是出埃及事迹的回响(一46也是如此),因为那一代的人,也被要求大量捐献,以建造第一座圣所(出廿五2-9),而他们甘心乐意地响应(出卅五21以下)。由于上帝同在的具体象征,是从一开始就授与他们的,因此,他们发挥了甘心乐意自我牺牲的精神。

与这画面平衡的一点,这第一个社体,决不贫穷(64-67节)。这些都是财富的点缀。追求上帝的人,蒙祂赐福。旧约圣经肯定这一原则(虽然有时也有困惑,例如,约伯记;诗七三;基督徒从新约的光照下,将此观念灵性化,例如太五1以下)。在以斯拉记中,这社体很早就关心到纯粹的重要,并与之相称的所享有的上帝福分,这福分在这新处境的新机会中再一次受肯定。把这段经文(64-67节),和哈该书一章七至十一节并列一起,似乎是一种讽刺。不消几年工夫,哈该书描写这百姓为贫乏所困,正好是因为他们忽略上帝的事(上帝的殿)。或许在以斯拉记中已有伏笔,它说,有些族长,没有说全部族长,甘心奉献。我们的作者继续清楚说明,先知预言的应验和享有上帝福分,往往是有条件的,必需以全心的顺服为粮。不然的话,得的很容易变成失去的。

本章一直到结尾,为一种新的机会造成的兴奋气氛所笼罩──这种机会存在,是因为上帝的怜悯、恩惠『每早晨这都是新的』。(哀三23)。――《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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