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被掳归回的名单 归回的人先后有3次,每次分几批,约5万人。这里是第一次。 这份名单可追溯到基督的出身。 引言(1-2节) 考古证明,许多城邑已遭废弃,只有部分城邑的人归回,其它在别的地方建家园。 第2节有11人,还有拿哈玛尼(尼7:7),共12人,即12支派都有归回的。 耶书亚(拉2:2):是约书亚的亚兰文(该1:1),父亲是被掳的撒答。耶书亚是大祭司。以斯拉记2:2所说的尼希米与末底改,尼希米不是尼希米记的尼希米;末底改不是以斯帖记的末底改。 归回的分5类。 一、以色列人民的数目(3-19节) 1.是家族不是个人 有些人与所罗巴伯同回,有些人后来与以斯拉同回。 2.十七个家族(子孙) 20节应归下一段,因为没有提子孙。 (1)巴录的子孙(3节): 这些是被掳归回常见的族名。 (2)示法提雅(4节)。 (3)亚拉(5节): 是公牛的意思,他是亚设的后代。 (4)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这族最多)和约押(是分支)。 (5)以拦(7节): 不是波斯的,而是住在耶路撒冷的便雅悯人……。 二、各城居民名单(20-35节) 1.犹大城的(21-22节) (1)伯利恒: 伯利恒是在耶路撒冷南面。伯利恒本城南面就没有人归回。这应验了耶利米书13:19。 (2)尼陀法:在耶路撒冷南面。 2.在便雅悯支派的(拉2:23-35) (1)亚拿突(23节): 是利未的城邑,是耶利米的故乡。 (2)西拿人(35节): 就是哈西拿(尼3:3),数目最大。 3.四个族名(拉2:29-32) 不是城名。但这些城及时投降巴比伦,以免被杀。 三、祭司和利未人(拉2:36-42) 1.祭司(36-39节) (1)四组: 历代志上24:1-19分24班。 归回的4组:耶大雅(代上24:7)、音麦(14节)、巴施户珥(是玛基雅的曾孙, 9:12)、哈琳(24:8)。 (2)人数最多: 共4289人,占总数1/10,因为在巴比伦受压最大。 2.利未人(拉2:40-42) (1)人数不多: 可能被掳期间部分转业,不愿在圣殿作辅助祭司做粗重的工作。 (2)“歌唱的”(41节): 指在圣殿里供职的,只限于男性。 “亚萨的子孙”:亚萨是3个利未人中的一个。他是音乐家。诗篇50篇,73-83篇是他的作品。他的子孙是圣殿音乐家(拉2:41)。 (3)“守门的”(拉2:42): 由利未人担任。 四、殿役与所罗门仆人的后裔 (43-58节) 1.殿役(43-54节) 尼提宁(就是殿役,43节小字):他们是基遍的后裔、在圣殿作工的奴仆。在被掳前,战败的迦南人聚居在尼提宁的房屋俄斐勒:“尼提宁却住在俄斐勒”(尼11:21)。 这些名字大部分是外邦人。 2.“所罗门仆人的后裔”(拉2:55-57) 他们是迦南人的后裔,是战俘或受制的外邦人;他们是在圣殿里作奴仆的。 以上两等人“共三百九十二名”(58节),比利未人多些(40-42节)。 五、族谱不明等(59-70节) 1.族谱不明的(59-63节) 他们在巴比伦城。那里人烟稀少,巴比伦人使他们开垦。 2.三家不洁的祭司(61-63节) “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62-63节)。 “乌陵和土明”是大祭司胸牌内的两颗宝石,用以寻求神旨。后来失传了。 3.仆婢等(64-67节) 犹太人对仆人很仁慈。他们有许多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65节),可见归回的人生活水平比较高。 “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65节下):他们是娱乐的歌唱者,又是婚丧的歌唱者。 “他们有马……骡……骆驼……驴……”(66-67节):“马”,是古列给贵族的礼物;骡,是皇室及富人坐的;驴,是载运货物及妇儒的。 4.献礼物(68-69节) “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69节)“达利克”,每枚重8.424公斤,合计500公斤;“弥拿”,一弥拿等于一个工人5年的工资,合共3公吨。祭司礼服,是由精绣细丝布制成的。 5.“各住在自己的城里”(70节) 归回的人多,耶路撒冷容不下。可能祭司利未人和首领等住在耶路撒冷。其它各归各城。 ── 林献羔《以斯拉记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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