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九章 以斯拉处理杂婚罪 以色列人归回建殿,但他们与异族通婚。以斯拉宣布要处理他们。以斯拉为百姓认罪。 9-10章是以斯拉的革新。 一、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的罪 (1-4节) 可能在归回的人里男多女少。 1.“这事作完了”(1节) 以斯拉5月到了耶路撒冷(7:9)。他们“正月十二日”起行(8:31),行程共4个月时间。他们交代献金、器皿并教导律法等事情。 随后以斯拉接到报告,说第一批归回的犹太人和住巴勒斯坦地附近的异族女子通婚。 2.众首领的提醒(9:1) 这些不是犯同样罪的领袖。他们提醒犯罪的人(2节)。 3.以斯拉与玛拉基同时 玛拉基书2:10-16也说“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是“一件可憎的事”(玛2:11)。 4.摩西时神已禁止与外人结亲(申7:3-4)。 5.提及以色列人入迦南前的8族(拉9:1,出3:8) 只有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在犹大被掳后仍在那地。 律法没有明文禁止与埃及人通婚(申23:7)。以色列人与埃及人结婚所生的儿子,如果他们“亵渎了圣名……必被治死。”(利24:10-17) 以斯拉开始整理律法,集成一套有系统的法典。 他们的领袖也同样犯罪(拉9:2),情况更严重。 6.以斯拉拔头发和胡须(拉9:3) 圣经只有这里说“拔了头发和胡须”,其它地方说剃发剃须。以斯拉不像其他人只剃发以示悲哀(利19:27,21:5,申14:1),而是“拔了头发和胡须”。连尼希米也没有拔自己的头发,只拔他们的头发(尼13:25)。 7.“直到献晚祭的时候”(拉9:4) 以斯拉为他们“惊惧忧闷而坐”,从早到晚坐着忧闷,时间很长。 以色列人献晚祭,有牛羊。 8.以色列人与异族通婚之祸 神不许他们与外邦人通婚(出34:11-16)。基督徒也不可与不信的人结婚(林后6:14-15,参雅4:4)。 二、以斯拉为百姓认罪祷告(5-15节) 以斯拉在献晚祭的时候,献上祷告和感谢。 1.祷告与认罪(5-7节) (1)主要是陈明以色列人过去和现在的罪。 (2)禁食: “心中愁苦”(5节),希伯来文是禁食。 (3)以斯拉把自己也列入犯罪的人中:“我们”(6-7节)。 2.感谢(8-9节) 以斯拉献上感谢,没有求赦免。 (1)“留些逃脱的人”(8节):是余民。 (2)“使我们安稳如钉子”(8节): “钉子”yathed,指钉帐棚的橛子。 (3)“稍微复兴”(8节): “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9节) 波斯王包括古列、亚哈随鲁、大利乌及亚达薛西王。 (4)“使我们……有墙垣”(9节): 在尼希米大规模建墙垣之前,以色列可能有部分城墙是作防卫之用的。 以斯拉的祷告可与但以理的祷告媲美:他们认罪,把自己包括在内;满有感谢之声。 ── 林献羔《以斯拉记释义》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