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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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摒除外邦人的妻室

9章是以斯拉为百姓认罪;第10章是集会处理。

10章以斯拉开始不用第一人称,而是用以斯拉

一、会众的回应(14节)

1.以斯拉认罪哭泣等(1节)

哭泣,这里不是饮泣,而是放声大哭。

2成了大会1节下)

众民无不痛哭,这与以斯拉的痛哭是不同的(1节上)。

3.示迦尼的建议(24节)

示迦尼说“‘我们’……干犯了我们的……”2节),不一定表示他也犯了罪。

示迦尼建议立约(3节):休妻,又离绝她们所生的。”以色列人休妻,儿女归母亲(创2114)。但外邦人离婚,儿女是归父亲的。

示迦尼建议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拉104)大卫也劝所罗门你当起来办事(代上2215)。

4.休妻对儿女是否残忍(拉103

这种离弃是关乎圣洁的事(参林前714)。

二、百姓集会办休妻的事(517节)

1.以斯拉使三种人起誓(5节)

祭司长和利未人,并以色列众人。”

2.以斯拉禁食(6节)

以斯拉进入约哈难的屋里:约哈难的父亲以利亞实是尼希米归回时的大祭司(尼3112101328)。约哈难是当时的大祭司,他住的地方是圣殿内祭司所住的地方,就是他的办公室。

以斯拉禁食,“也不喝水”(拉106),极少有这样禁食的(参出3428,申918)。

3.首领和长老招聚集会(拉1079

1)以斯拉权力大,但他常以身作则来影响首领和长老。

2)集会,为讨论杂婚的事。

3三日之内不来的,就必抄他的家8节):

犹大的疆界大大缩小:离耶路撒冷最远的也只有80公里。

“抄家”:直译将他的家产充公,归入圣殿使用。(参民1814,结4429)这是由世俗用途转而归给神。又使他离开被掳归回之人的会。”(拉108下)

4)三日聚会(9节):

九月二十日,即阳历1112月。

众人都坐在神殿前的宽阔处:这是外院,或水门的宽阔处(尼81)。

“又因下大雨”(拉109):10月开始下小雨,延长到翌年4月。大雨,复数,是暴雨(13节)。

既下暴雨,又有微寒,他们知道神不喜悦(撒上121718)。

4.以斯拉命令认罪离罪(拉101011

被掳时已有许多罪,归回又犯罪。这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影响整个社会的事。

11节是他们处理的方法。

5.会众的回应(1217节)

没有与异族通婚的人也有责任(林前5126

1派首领办理(拉101214)。

2)有4人反对(15节):

可能他们为了要保护他们的亲属,或认为以斯拉这样处理是太严厉。

米书兰,是与以斯拉一同归回的首领(29节)。

3)查办这事用了3个月(1617节)。

三、犯罪者的名单(1844节)

1.共113

1)先是祭司(1822节):17名。

2)其次是利未人(2324节):10名,其中一位是“歌唱的人”和3守门的人24节)。

24节没有尼提宁(殿役)或所罗门仆人的后裔(25558)。

2.突然中断

1044没有结尾,可能经文残缺。

按次经记载:这次运动很成功(19节),但30年后又发生同样的事(尼132327)。

── 林献羔《以斯拉记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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