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经文:尼希米记9:1-10:39 金句: 百姓“都…发咒起誓,必遵行神…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主一切的诫命…。”(10:29) 焦点: 对主再次委身的实践 主旨: 为使重新献身于主有效,不仅包括要在主前庄重地重新委身(交托),也包括在实际生活中履行所发的誓言。 真心地重新献身于主,要求有: 一.在主前庄重地委身(交托) “我们立确实的约,写在册上”(9:38) 百姓“都…发咒起誓,必遵行神…的律法,谨守遵行耶和华我们的主一切的诫命。”(10:29) 注意: 委身(交托)是一个意志的行动,指一个人自愿地决定去忠实于某人或某物──在此是指神──通过遵行神的话语来表达。(书24:14-15) 二.以特别的行动来启动真实地履行誓言 1. 不与外邦人杂婚(10:30) 2. 保持安息日的圣洁(10:31) 3. 支持圣殿的事工,既包括金钱上的捐献,也包括其它方式的支持(10:32)──并且“我们就不离弃我们神的殿”(10:39)。 注意: 委身(交托)需要现身表明在行事(为人)上,我们的生活方式必须与我们嘴上说的一致。(参见可7:5-13;太23:3;罗12:1-2) 结论: 除非在生活的实践中得以彰显,否则那种虔诚的委身(交托)就不是真心的。新约中最好的有关表述见罗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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