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一、前言 1. 抗命的下場1:13-22:一開始的佈局是”兩性之爭的結果是女性失敗;但以斯帖呢? 2. 考古的發現:波斯王后有一手拿長斧頭的臣子。 二、5:1-4 說話的考慮需要面面俱到。 1. 5:1 三天的禱告。 2. 5:3 當時一慣用語 3. 5:4 天時”地利”人和?宮廷場合(文武百官)是不適合紓發個人心事的。 4. 邀請哈曼也可鬆懈哈曼的戒心。 三、5:5-14 對別人所犯的罪保持沉默,或火上加油那是一種更大的罪。 1. 5:5-8 場面的主控權以轉移到以斯帖身上。 2. 5:13 也于我無益=也沒有什麼意思。 3. 丈夫生氣妻子卻火上加油。 4. 對犯錯者我們是否有勇氣對他說實話呢? 5. 奧古斯丁:”對別人所犯的罪保持沉默那是一種更大的罪”。 6. 結3:16-21。 7. 不要作”細利斯”。 四、5:2、12 基督徒的身份是在行動中被肯定的。 1. 整卷37 次稱呼以斯帖。 2. 當以斯帖起來行動的時候,聖經作者開始稱她為”王后以斯帖”。 3. 彼前2:4-6 要一起被神建造,成為一屬靈的家(oi'kos)。 3.1 讀這段經文時想一想當時讀者的身分與處境。 3.2 被建造的結果是人人都成為“聖潔的祭司” 3.3 借著耶穌基督。 3.4 好好獻祭事奉神。 3.5 默想:教會是個家!教會的大小事都是”家事”需要你我事事關心與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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