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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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约伯严肃地申明自己在各种本分上的正直。

 

1 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

 

  我与眼睛立约。本章是约伯长篇讲话的总结。在伯29节,约伯讲述了自己过去受人尊重的社会活动和得到的荣誉。在本章中,他归纳了主导他个人行为的原则。这些原则列举如下:一,纯洁(1-4节);二,真诚(5,6节);三,正直(7,8节);四,忠于婚约(9-12节);五,公正地对待仆婢(13-15节);六,善待无助的人(16-23节);七,不贪婪,不拜偶像(24-28节);八,仁慈地对待敌人(第29,30节);九,好客(31,32节);十,不暗中犯罪(33-37节);十一,诚实理财(38-40节)。本节综述了约伯的品行,是崇高理想无与伦比的范例。

 

  恋恋瞻望处女。直译是“思念少女”。参太5:27,28。约伯知道,单单避免公然通奸还是不够的。要达到上帝的标准,思想和行为都必须纯洁。约伯拿定主意,不让自己的思想受情欲的诱惑。在比喻中,意识与眼睛达成了协议:眼睛有责任不看任何可能会不洁念头的事物。

 

2 从至上的上帝所得之分,从至高全能者所得之业是什么呢?

 

  即如果我放任不洁的念头,我能指望从上帝那里得到什么呢?约伯认为,如果一个人怀藏不洁的心,却想得到上帝的认可和悦纳,那是痴心妄想。约伯的道德意识远远超过大多数同时代的人,乃至于各个世代的人。

 

3 岂不是祸患临到不义的,灾害临到作孽的呢?

 

4 上帝岂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数点我的脚步呢?

 

  约伯知道上帝的圣目洞察一切。他相信上帝了解他的纯洁,所以他受到鼓舞,怀着对上帝的责任感,继续走公义的道路(见伯34:21;诗139:3;箴5:2115:3

 

5 我若与虚谎同行,脚若追随诡诈;

 

  约伯的朋友们一再指责他伪善(见伯4:7-98:611:4,6,11-1415:30-3520:5-29)。这种指控容易做出,却不易反驳。他认为有必要为自己的正直辩护,并要呼吁上帝为他的正直作证。他知道自己的生活中没有欺骗或伪善,所以不怕上帝或世人的揭露。

 

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称度,使上帝可以知道我的纯正;

 

  约伯希望上帝衡量他的动机。他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

 

7 我的脚步若偏离正路,我的心若随着我的眼目,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随着我的眼目。比喻感觉(眼睛)和意念(内心)之间的矛盾。约伯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受情感的控制。

 

  粘在我手上。系通常描述双手干净的话。约伯不需要别人理解他所说手上从未沾染污秽的话,但是他确实否认曾有任何污秽“粘”在他手上。

 

8 就愿我所种的有别人吃,我田所产的被拔出来。

 

  有别人吃。约伯说,他如果没有第7节所列的正直,就愿意承担他所说的咒诅。如果他不诚实待人,就会被剥夺劳动的果实(见利26:16;申28:33,51;伯5:5)。

 

  我田所产的。希伯来语是se'esa'ay,指后代或出产。后者见赛34:142:5se'esa'ay在本节也是指出产,使它的两个部分形成平行。

 

9 我若受迷惑,向妇人起淫念,在邻舍的门外蹲伏,

 

  妇人。在第9-12节中,约伯继续表白自己与妇女的关系是清白的。本节指已婚女性,第1节是指处女。七十士译本为“他人的妻子”。这里充分表达了情欲的诱惑:“我若受迷惑”。

 

  蹲伏。看看邻居离开了家门。

 

10 就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别人也与他同室。

 

  愿我的妻子给别人推磨。推磨的女奴在家奴中被认为是最低等的(见出11:5;士16:21;赛47:2)。

 

  与她同室。有人认为是指女奴的待遇,以她们为妾。

 

11 因为这是大罪,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

 

  见利20:10;申22:22

 

12 这本是火焚烧,直到毁灭,必拔除我所有的家产。

 

  火焚烧。放纵这样的罪会毁掉人的一切财产,给人生带来悲惨的结局。

 

  拔除我所有的家产。挥霍浪费,或上帝的惩罚会耗尽人的所有家产。道德败坏导致人类贫困潦倒的事例屡见不鲜(见路15:11-32)。

 

13 我的仆婢与我争辩的时候,我若藐视不听他们的情节;

 

  以利法曾指责约伯持强欺凌弱者(见伯22:5-9)。约伯用他对待仆人的态度来驳斥这个指控。奴隶在法律面前是没有什么权利的,但是约伯愿意听取仆人的怨情,体谅他们的痛苦。

 

14 上帝兴起,我怎样行呢?他察问,我怎样回答呢?

 

  约伯觉得自己将在上帝面前就如何对待仆人作出回答。如果他虐待了他们,就会担心上帝的愤怒。

 

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吗?将他与我抟在腹中的岂不是一位吗?

 

  本节奇妙地表达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见解(见徒17:26)。约伯对主仆关系的认识远远超过他的同时代人。圣经的伟大启示之一,就是上帝是全人类,包括主人和奴隶的创造主。16 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或叫寡妇眼中失望,

 

  不容贫寒人。第16-23节证实约伯善待无助者。以利法曾指控约伯虐待穷人(见伯22:6,7)。约伯否认了这个指控(见伯29:12-16)。在这里他重申了他的否认。

 

  寡妇。见伯22:9;参伯13;又见出22:22;申14:2916:11,1424:1926:12,13;诗146:9;箴15:25;赛1:17;耶7:6;玛3:5;提前5:16;雅1:27。“叫”她“眼中失望”,指未达到期望,即寡妇没有得到她所期望的东西。

 

17 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孤儿没有与我同吃;

 

  独自。阿拉伯人有优待客人的习俗,不管主人多么贫乏。独自享用自己的一点食物,不仅有违于好客的惯例,也是对不幸者需求的漠视。

 

  孤儿。约伯在这里特别提到孤儿。与不幸者分享被认为是人生的基本美德之一(见出22:22;申10:18;诗68:5;赛1:17;耶22:3;结22:7;亚7:10)。以利法曾经特别指控约伯压迫孤儿(伯22:9),约伯也曾予以否认(见伯29:12)。

 

18 (从幼年时孤儿与我同长,好象父子一样;我从出母腹就扶助(原文作引领)寡妇。)

 

  孤儿…..寡妇。约伯说他一直是孤儿的父亲,寡妇的扶助者。

 

  母腹。夸张的修辞手法,指约伯记不得自己在什么时候没有关怀无助者。

 

19 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

 

  约伯先于多加(徒9:36-42)好多世纪(见赛58:7;结18:716;太25:36)。

 

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为我祝福;

 

  有译本为“如果他的腰没有祝福我”,用拟人的手法描述身体的一部分因约伯的慈善得到温暖,表示对施主的感激(见伯29:11,13)。

 

21 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举手攻击孤儿;

 

  约伯否认曾欺诈孤儿,即使是他担任行政官员,拥有足够权力的时候。那时总有人怂恿约伯做坏事。他虽然有权力,有朋友,有势力,仍不愿借此损害穷人的利益。

 

22 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

 

  本节说明约伯如果欺压穷人,他情愿接受的咒诅。他愿惩罚落在身体上做错事或不愿做善事的部位。约伯用强烈的措辞表明他相信自己的无辜,并憎恶他所指的罪恶。

 

23 因上帝降的灾祸使我恐惧;因他的威严,我不能妄为。

 

  约伯宣称自己敬畏上帝,绝不会犯下别人指控他的暴行。

 

24 我若以黄金为指望,对精金说:你是我的倚靠;

 

  约伯曾经富有过,但他没有以黄金为指望或依靠。他信靠的是上帝。

 

25 我若因财物丰裕,因我手多得资财而欢喜;

 

  见伯1:320:1522:24

 

26 我若见太阳发光,明月行在空中,

 

  特指偶像崇拜。太阳崇拜在东方是很普遍的。从很早的时候起,它就在埃及占主导地位。月亮崇拜通常居太阳崇拜之后。那时的人似乎喜欢崇拜发光的物体(见申4:19;王下23:5;结8:16)。

 

27 心就暗暗被引诱,口便亲手;

 

  暗暗被引诱。罪是从心中开始的。天体崇拜及其仪式对人有很强的诱惑力。

 

  口便亲手。心被诱惑以后就会动手。亲吻偶像是一种习俗(王上19:18;何13:2)。天体十分遥远,崇拜者们无法接近,所以就用亲手来表示崇敬。约伯说他从未参加这种偶像崇拜。

 

28 这也是审判官当罚的罪孽,又是我背弃在上的上帝。

 

29  我若见恨我的遭报就欢喜,见他遭灾便高兴;

 

  约伯所抒发的情感与耶稣的福山宝训遥相呼应。从古至今,许多人都会因仇敌的失败而幸灾乐祸。但约伯具有更深的属灵眼光,有了爱自己仇敌的理念(见太5:44注释)。

 

30 (我没有容口犯罪,咒诅他的生命;)

 

31 若我帐棚的人未尝说,谁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饱呢?

 

  约伯似乎在质问任何怀疑他慷慨与好客的人。

 

32 (从来我没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却开门迎接行路的人;)

 

  约伯进一步为自己的好客辩护。他的生活完全符合东方人好客的标准。他既善待家人,也善待生人。见创18:2-8

 

33 我若象亚当(或作:别人)遮掩我的过犯,将罪孽藏在怀中;

 

  像亚当。或“像人一样”。希伯来语的'adam还可以泛指人类。

 

34 因惧怕大众,又因宗族藐视我使我惊恐,以致闭口无言,杜门不出;

 

  约伯竭力表白自己从未因惧怕别人而不敢行义。“我曾因惧怕众人的声音而不行善了吗?当家庭或族人强迫我做坏事时,我屈从了吗?我在理应维护正义的时候,有畏缩不前了吗?”约伯觉得自己诚实待人,问心无愧。

 

35 惟愿有一位肯听我!(看哪,在这里有我所划的押,愿全能者回答我!)

 

  惟愿。希伯来语是tawi,直译为“我的记号”。Taw在结9:4中也译为“记号”。许多人把“惟愿” 视为约伯对本节的呼吁特别加上的署名。

 

  我所划的押。或“文件”。本节指诉状。约伯似乎依想澄清自己与上帝之间的问题。

 

36 愿那敌我者所写的状词在我这里!我必带在肩上,又绑在头上为冠冕。

 

  约伯深信自己的无辜。即使收到上帝对他的诉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带在肩上,或绑在头上,表明自己的无辜。

 

37 我必向他述说我脚步的数目,必如君王进到他面前。

 

  约伯无需向上帝隐瞒了什么。他愿意公开自己的一举一动,详细回答上帝的诉状。他站在上帝面前,不是囚犯,而是君王。

 

38 我若夺取田地,这地向我喊冤,犁沟一同哭泣;

 

  约伯在结束辩护时,保证自己在财产问题上的诚实。约伯呼吁他所耕耘的每一块土地为他说话。他想知道土地对他有没有怨言。

 

39 我若吃地的出产不给价值,或叫原主丧命;

 

  约伯确信自己与许多大土地主所常犯的罪行无关。琐法和以利法都指控他抢夺和压迫(见伯20:12-1922:5-9)。约伯予以断然否认。

 

40 愿这地长蒺藜代替麦子,长恶草代替大麦。约伯的话说完了。

 

  愿这地长蒺藜。约伯说,如果我不诚实,地就长蒺藜和恶草代替大麦。

 

  约伯的话说完了。先祖约伯就这样结束了他的话。他到最后还为自己的正直辩护。他在希望和绝望之间动摇。他对上帝的信心受到了伤害,希望得到医治。他已朝着问题的解决迈出了步伐,但还有线头没有理清,要等到上帝显现(见伯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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