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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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我们不能肯定约伯记的写作年代,不过,它的成书日期大概不会超越主前第七至第二世纪之间。在这本诗歌书问世之前,可能早已有义人受苦的民间传说。无辜人受苦的主题,亦可以在源自主前第六世纪的耶利米书和以赛亚书中寻见。因此,约伯的受苦有可能是用来象征犹太人在被掳时期所要承受的苦难。
本书的作者肯定是以色列人。根据书中的描述,约伯的家乡在亚拉伯的北部;故事发生在久远的列祖时代;而约伯本人并不知道神特有的以色列名字──耶和华。然而,作者却有意指出,约伯的问题其实普遍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纵使他的思想和文学体裁明显是深受希伯来文化所影响。
按照现代对圣经的研究,约伯记被列为‘智慧文学’的类别。智慧书(箴言、约伯记和传道书)的缘起,究竟有没有一个共同的社会背景,至今仍未能确定,不过,在神学上,将它们互作比较却相当有价值。箴言是报应之说的忠实捍卫者。它的基本原则是智慧带来生命,愚昧招致死亡;义人得赏赐,恶人遭惩罚则是理所当然、放诸四海皆准的定律。传道书没有怀疑探求智慧的价值,但它实际上却在箴言的旁边打了一个问号。因为它追问死亡临到时,智慧还有甚么价值?死亡使一切失去价值,包括智慧在内,而人生的意义不能靠获得某些终会失去的东西来衡量。传道者认为,将人生视为一个享乐的机会似乎更佳(传 2:4>传二4);因为快乐不是一项累积的财产,至终只会消失,反之,它让人在人生的历程中得以享受。约伯记亦用另一种方式来质疑箴言的观念。按照箴言书的思想,一个像约伯的人简直是匪夷所思。假如他真是义人,他应当会找到生命、财富和健康。可是,约伯记所描述的,却既是义人,又是受苦者。与此同时,它还指出,真诚面对信仰的态度,不是对不幸的事逆来顺受,而是要有勇气去与神争辩。

主题

当我们翻阅这本伟大的着作时,我们都知道它的主题是讨论苦难的问题。然而,苦难的问题究竟是指甚么?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它是一个问题:为何会有苦难?苦难从何而来?甚么原因导致苦难的发生?或是,用较个人的方式来问这个问题:为何这种苦难偏偏要临到我身上?不过,这种发问的方式,可能正反映出我们现代人对事物寻根究底的执着──好像惟有藉此途径才能明白真相。
约伯记虽然对苦难的起源作出严肃的探究,可是,并没有提供任何圆满的答案。真正提出这问题,又提供了部分答案的,是约伯的几位朋友。他们指出,苦难通常是用作惩罚罪的手段,有时则是作为一种警告,提醒人不可犯罪。全书的整体内容还补充了另外一点,就正如约伯本人的例子一样,苦难的临到有时是完全没有属地的原因,而是单单为了证明‘人事奉神,可以不为任何奖赏’这种想法,是否真实。但是,正因为本书为苦难的起源提供了这些不同的理由,读者无法透过本书,明白到本身受苦的原因;故此,他们就跟约伯本人所处的光景一样,永远无法知晓那临到自己身上的苦难是从何而来。对他来说,苦难始终是个谜。我们因此可以推论说,本书并没有将这个质疑苦难本源的疑问,视为探讨苦难的首要问题。
苦难带出了第二个问题:清白无罪的人会否受苦,抑或只是罪有应得的人才遭遇苦难?这正是本书所提出,又雄辩滔滔地作答的问题。它在回答的过程中,一直坚称受苦的约伯是一个义人,藉此清楚地否定了苦难是用作惩罚罪恶的观念。本书不单透过叙述(1:1>一1),和约伯本身的见证(例如6:30>六30,9:15>九15)来肯定约伯是一个清白无罪的人,而且更有神的亲口承认(42:7-8>四十二7-8)。当人遭遇苦难的时候,人的天性总是倾向会问:‘我做了甚么错事,如今要遭此报应?’约伯记承认,苦难有时的确是因为人罪有应得,可是,它对这个问题的主要回应,却是指出人也许无须自责;苦难临到人身上未必一定是因为罪有应得。不过,这个问题和它的答案,也并非本书在探讨苦难问题时的主要重点。
约伯记所提出的第三个有关苦难的重要问题,是较为个人化的。它就是:我怎能经历苦难?当我遭遇苦难时,我该怎么办?我该抱着甚么心态去面对苦难?比对这几个有关我们该如何真正面对苦难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关于苦难的本源)似乎纯属学术性,第二个问题(无罪的人会否遭遇苦难)也不难去回答。第三个却是一个真正的大难题;它要用整本约伯记来回答。
约伯记在描述约伯对遭逢苦难的反应时,为这问题提供了两个截然不同却又相辅相成的答案。第一个答案是在头两章以散文写成的序言中说出。约伯平静地接受那些临到他身上的灾难是出于神的旨意;他能够同时为到神所赐予和神要取回的东西(1:21>一21),以及为到得福和受祸(2:10>二10)而称颂神。倘若受苦的人能够认同约伯那种逆来顺受的态度,他们就真是有福了。他们如果能够像约伯那样,就不会为了使自己漠视现实的苦难而让自己沉缅于过去;也不会因目前的忧伤积压心头而忘却了过去曾有的福祉;那么,他们就已经从约伯的经历中有所得益了。然而,许多遭逢苦难的人却没有那么容易逆来顺受;取而代之,他们将会是忍耐的约伯和焦躁的约伯之混合体。
回应‘当我遭遇苦难的时候,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第二个答案,可以从约伯那穿插在三至三十一章诗中的发言,所反映出的痛苦和混乱思想中寻见。当他再不能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逆来顺受,被与神隔绝的感觉紧紧缠绕而充满痛苦和愤怒,甚至感到自己正遭受神的压逼时,约伯便做了他必须要做的事。他没有企图抑压自己因为遭遇的事而对神产生敌意;他指出‘我灵愁苦,要发出言语;我心苦恼,要吐露哀情’(伯7:11>七11)。而且,他并不是藉着怨天尤人来宣泄他的愤怒和绝望;他是直接向神诉说自己的痛苦。
约伯针对神而发出的言论有时虽然过于轻率和不公允,但他的抗辩却是对准了方向;因为他认知到他要理论的对象是神自己。正因为他坚持要向神陈述他的话,最后神便亲自向他显现(39>三十九至41>四十一章)。约伯的苦难并没有因着神给他回应而停止。他发现自己误会了神,他的怒气也因为能亲自面见神而稍为平伏。而且,尽管约伯在这整卷书中都对神口发怨言,但最终却使人大感诧异的,是神确实称赞约伯对祂的议论‘说的是’(42:7-8>四十二7-8)。这只能意味着,是约伯在苦难中直接将自己交给神,并且要求神给他作出解释。
约伯固然是本书的主角,但主角非仅他一人。约伯的几位朋友在他受苦的时候,为他提供了甚么帮助呢?其他受苦的人读到这几位朋友的说话时,将会获得甚么帮助呢?以利法指出,如果你是无罪的,你所受的只是短暂的苦难;他反问道:‘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4:7>四7)。倘若约伯基本上是一个敬畏神的人,他便有权相信他不会长久受苦。深信报应之说的比勒达,用约伯儿女的死来引证他的神学,认定他们必然犯了大罪(8:4>八4)。由于约伯本人仍然存活,因此,他要为此受罚的罪,应该没有那么严重,他可以为到自己能幸免一死而稍感欣慰。琐法认定受苦是罪的结果,同时又相信神是怜悯的,所以,他只能够假定约伯所受的苦,已较一位公义的神该追讨的还少(11:5-6>十一5-6)。以利户则评价苦难为一种与神沟通的途径、一个提醒人将来不可犯罪的警告。
没有任何人在约伯记中指出这几位朋友所说的是完全错误。即使当神斥责他们的时候(42:7>四十二7),因为他们‘议论我的并不正确’──在约伯的例子中,约伯不是罪人,而他所遭逢的苦难完全不是出于神的惩罚。这几位朋友对苦难所作的概括言论,换到其他情况便很可能是真确的。但他们在约伯身上所犯的错误,是他们只从本身认识的教义中引经据典,而不是凭耳闻目睹的真实证据去评论约伯。他们知道约伯是一个好人;他们批评他,是因为他们认为他的受苦证明他其实并非好人。约伯记不是要推翻这几位朋友的想法,它只是想指出,苦难会临到罪有应得的人身上,但同时亦会临到完全无辜的好人身上。

应用纲要

倘若读者能理解本书的内容,是为那些陷入约伯同一境况的受苦者而写(就是那些正在经历苦难,自己却完全想不出任何理由的人),那么,本书要表达的就是:让约伯那种忍受苦难的态度成为你学效的榜样(雅 5:11>雅五11),直至你不能再坚持为止。但是,当你再无法忍受的时候,让你的悲愤和焦躁带领你走到神面前,因为祂就是苦难的终极源头,而惟有直接面对祂,才能减轻痛苦。
而神在人受苦时,仍有足够的恩典,叫人从祂那里得着安慰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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