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户的发言 32章至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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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1至三十三33 以利户的第一次发言:‘苦难是神的警告’
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以利户的4次发言,是约伯记后加的部分。奇怪的是,序幕完全没有提过以利户,但作者可能是想蓄意留待在后面,出奇不意地介绍他出场。可是,更奇怪的,是在结尾部分虽然提到其他几位朋友,却又完全没有提及以利户(42:7-17>四十二7-17)。而且,以利户的发言阻延了神对约伯的回应,那是我们预期在三十一章‘约伯的话说完了’(31:40>三十一40)之后紧接而来的。到了神确实作出回应的时候(38>三十八至41>四十一章),彷彿中间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似的。因此,一般都认为以利户是后来某位虔诚的作者所编造的人物,该作者既不满意约伯的几位朋友无法回应他的争论,又不满意神回应的方式没有带来明确的结论。
也许,以利户的说话可以理解为在约伯与他几位朋友的不同立场之间,提供了一条中间出路。几位朋友都指出,神是公义的,约伯受苦证明他犯了罪,受苦是神惩罚他犯罪的结果。约伯否认这两个论点,坚持他的受苦不是犯罪的结果,所以神是不公平的。以利户对约伯和他几位朋友的话都不表赞同(32:10-12>三十二10-12,33:1-12>三十三1-12;参32:2-3>三十二2-3),他指出,苦难是一种管教。他的意思是,苦难未必是一种用以处分已犯的罪的惩罚,反之,它可以是一种预先的警告,阻止人去犯罪。

三十二1-5 以利户的自我介绍
年轻的以利户显然是非常愤怒(‘发怒’这个字分别在第2、3、5节出现了4次,经文略去了第2节的其中一次)。他向约伯发怒,因为约伯‘看自己比神更加公义’(2节;参新英语译本)。这种批评,比出现在新国际译本(译注:及和合本)的更为严重,那里说他‘自以为义,不以神为义’。以利户的解释是,按照约伯所宣称的推论,在与神争辩中他是站在正确的一方,那么,就等于神是站在错误的一方。约伯绝对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过,这是一个合理的推论。以利户亦向那3个朋友发怒,因为他们‘想不出回答的话来’驳斥约伯(3节),亦即是,他们不能说服约伯接受神没有做错。
三十二6-22 以利户的发言权
这整个部分只有以利户冗长的自我介绍,和解释自己为何加入这个对话。以利户承认自己年轻,而他也对长者的智慧表示尊重(6-7节),但他的勇气,是源自他相信所有人在被造时,都平等地赋予了获得智慧的能力(8节)。因此,并非只有老年人才有智慧(9节)。他也不怕陈说他的意见(10节)。那几位朋友说话的软弱无力,亦是促使他加入对话的原因(11-12节)。以利户似乎认为,他们相当折服于约伯的论据,开始认定只有神才能够驳斥他(13节)。他转向约伯(15节),表示他已准备好发言(16-17节),因为他的‘言语满怀’(18节),他的思想快要涌出极多的意念(19节),以及要将不满抒发出来(20节)。最后,他承诺一定不会给任何人留特殊的情面(21节)──尤其是他的话会给约伯带来最大的刺伤;他甚至不懂得奉承人,所以,约伯最好作好准备,他将会听见一些逆耳的直言(22节)。


三十三1-33 ‘神降祸有理’

第1-7节
第1-7节以利户继续他冗长的自我介绍。他自言他们拥有的智慧,是生存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那些有‘全能者的气’──都能够获得的(4节;参38:8>三十八8)。他邀请约伯回答他(5节)。这对约伯来说并非一件难事,因为他──以利户──不会用神那些大能的手段;他同样是一个用土造成的人(6节)。当他说‘我不用威严惊吓你’(7节),他并非是以高人一等的态度来对待约伯,他只是将本身的软弱与神的能力相比,而约伯的苦难是从神而来的。
第8-13节
第8-13节约伯曾经指出,神否定了他的义;祂拒绝接受他是清白的,祂对他尤如敌人(10-11节),而非一个大公无私的法官。以利户想表明约伯没有道理(12节),但他所用的方式,不像那几位朋友那样指出约伯是一个有罪的人,而是指出神打发苦难来到,其实是另有目的,最明显的目的就是警告人不可犯罪。透过这种解释,以利户认为他既可坚持神的公义,又可保约伯的清白(参12、32节)。
第14-18节
第14-18节以利户用造恶梦的例子来说明他对苦难的解释。这是神用以向人说话的一种方式,虽然人并不经常明白它(14节)。神藉着梦来惊吓人,提醒他们不要行恶,也不要骄傲(17节);它是神运用的一种苦难形式,使人避免受更大的苦和导致死亡(18节)。
第19-28节
第19-28节神亦使用肉身上的痛苦(21-22节)来达致同一个目的:去‘惩治’或警告人不要犯罪(19节)。在众多代求的天使中,只需有一位天使替受苦的人说一句话(23-24节),那人就得医治,他要为到康复而公开感恩(参诗 22:22-25>诗二十二22-25)。然后,那人要认罪(27节),纵使它可能只是意图上的罪,并未真正犯了罪。
第29-33节
第29-33节以利户邀请约伯回答(32节),又或是继续听他说(31、33节)。他再一次表明,他的用意并非指控约伯是个罪人,而是想藉着解释他的受苦是神的管教,而证明他有理(32节下)。


三十四1-37 以利户第二次发言:‘约伯这样指控神不公义是错误的’

以利户再没有直接向约伯说话;他如今向‘智慧人’发言(2节),他们可能是约伯那几位朋友(若然如此,以利户就是以讽刺的口吻),或是一大群旁观者。他这次发言的重点,是要指出神是公正的(10节),约伯对神做过或不去做的事情之一切批评,都是不公允的。以利户现在的话超越了约伯的个别情况,变成了普遍真理的讲论。
第1-9节
第1-9节以利户引用了约伯的话:‘我是公义’(5节上,参27:6>二十七6),和‘神夺去我的理’(5节下;参27:2>二十七2)。他询问旁观的听众,他们曾否见过一个像约伯的人,喝朋友的讥诮如同喝水(7节),同时,又因为指称神夺去他的理,以致将自己变成与那些同样指控神不义的恶人同伙。根据约伯的说法,以利户说他说过‘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9节)这句话,是非常不公允的。约伯的确说过恶人可以逃避审判(21:7=34>二十一7-34),和祸患会同样降在好人和恶人身上(9:22-24>九22-24),可是,他本人却一直坚持要有美德,即使它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益处。
第10-15节
第10-15节以利户在这里指出,神不会不公平(10-12节),因此,约伯指控神有任何形式的不公平,都是错误的。对以利户而言,神的公平是祂作为全能创造者的自然结果(13-14节)。但这是一个危险的立论,因为它相当于表示‘有能力就等于有公平’。
第16-30节
第16-30节以利户继续指出,宇宙的掌管者不可能是不公义的。神是公义和大能的(17节)。他有审断君王和贵臣的能力(18节),不必侦察便粉碎他们的权势(24节),因为祂早已知道他们的脚步(21节)。祂可以一夜之间倾倒他们(25节)。祂大能的作为完全符合祂的公正。祂不会偏待王子或有钱人(19节),祂按照人的善行来赏赐人(25节),又为到恶人所行的恶事而击打他们(26节),因为他们不遵行祂的律法(27节)和压逼穷人(28节)。因此,当人呼求祂,祂却保持静默不给人证明无罪,谁能指责祂和说祂所做的不公平(29节)?
第31-37节
第31-37节约伯一直要求证明自己清白,更是在罪上再加悖逆(37节),因为它将神说为错。以利户如今想象有人因为他的罪受罚,然后便悔改(31-32节)。按照以利户的看法,约伯的神学不容许神赦免这样一个悔改的罪人,因为约伯期望所有在神手下受苦的人,都要求神给他证明清白,拒绝赦免(33节)。然而,这种说法是对约伯不公平的,因为约伯并没有宣称所有受苦的人都是无罪的。


三十五1-16 以利户第三次发言:‘约伯不应抱怨,倒应呼求神’

第1-8节
第1-8节以利户在这里似乎再次引用他在三十四章9节硬说成是约伯说过的话:‘人以神为乐,总是无益’。那不是约伯的看法,约伯也没有问过:‘这与我有甚么益处?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么好处呢?’(3节)。以利户只是想象这是约伯的问题。但他为约伯回答这个问题,指出人期望凭着行公义而获得利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7节)。因为神是那么伟大,祂不大理会地上所发生的事(5节),即使那是恶事(6、8节)。
第9-16节
第9-16节由于约伯抱怨神夺去了他的理(27:2>二十七2),以利户则询问约伯,为何他还未曾从他的痛苦中获得救拔。他引用了受欺压者的例子,他们因‘多受欺压’就哀求(9节)。他们并不一定得到救助。为甚么不能呢?因为他们的呼求缺少了某些东西。那只是不自觉的呼求,并非向造他们的神发出,祂能扭转不幸,使人夜间唱歌(10节),祂能将更大的智慧赐给人类,胜于走兽和飞鸟(11节)。他们得不到回应,因为他们忘记了向祂呼求(12节);这种呼求是虚妄的,神必不垂听(13节)。以利户说,约伯的情况也是一样。他只是抱怨他的受苦,并没有向神陈明自己(14-16节)。以利户又再一次失误;因为约伯已经屡次向神直接陈明自己!


三十六1至三十七24 以利户第四次发言:颂赞神的能力和智慧

这里可分为两个部分。在第一个部分,以利户再次指出苦难是一种管教;而在第二部分,他称颂神创造的能力和智慧,正因如此,神才能有资格成为宇宙中道德的掌管者。
三十六2-25
以利户仍然想代表神说话(2节),和将公义归给他的创造者(3节),亦即是证明在约伯的案件中并没有出现审讯不公。由于神远远高过人类,以利户便要从远处引来智慧(3节)。终归,这似乎能使他有资格宣称他拥有全备的知识,这表示绝对正确,而非无所不知!
第5-16节
第5-16节以利户首先指出有关报应的一般教训(6节)。他举出一个例子,思想到义人受苦的问题,这正是一个非常接近约伯本身境况的主题。遇到这种情况,义人(8节)便因他们的过犯受责备,要他们立即从罪恶中回转(10节)。因此,苦难是神的一种管教(正如他在33:15-30>三十三15-30说过)。倘若义人对这种警告作出积极的回应,情况便会好转(11节),否则,他们便遭受恶人的命运,无知无识而死,即是不能从神的管教中学到任何东西。不敬虔的人当遇到苦难的时候,只会发怒,不知向神求助(13节);他们在年青时便在羞愧中死去(14节)。反之,敬虔的人却张开耳朵聆听神藉着困苦教导他们的功课,于是便得到救拔(15-16节)。
第17-25节
第17-25节以利户希望约伯属于义人,但却害怕他其实是属于那些不能从苦难中学到教训的人,因而‘满了恶人所受的惩罚’(17节)。单有痛苦的呼求(19节),并不能使约伯得着拯救(参35:9>三十五9、35:12>12);他需要向神呼求,而且,约伯在祈求拯救的时候,必须紧记要称赞神的作为。
三十六26至三十七24
这首赞颂神创造大能和智慧的优美诗歌,出现在这里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以利户相信那是神的创造大能,赋予祂有权成为世界道德的审判者(参34:10-15>三十四10-15)。
第27-33节
第27-33节雨水和雷电的奇妙,是在于它们是神审判众民的一种途径(31节上);因为同样是雨水,却可以带来益处(31节下),或带来摧毁(33节下)。


三十七1-5

雷声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神的声音,神秘、不能预测和令人畏惧。
第6-13节
第6-13节冬天的风暴使人不能作工,又将野兽封在它们的穴中(7-8节),不单彰显出神管治的能力(12节),这些力量使人和野兽都畏惧,而且,更显出他有智慧能够运用大自然的力量来达致不同的目的,无论是为纠正抑或为赐福(13节)。
第14-24节
第14-24节夏天出现的现象也显出神的能力和智慧:暴风的闪电(15节),优美而分布均匀的云彩(16节),燥热的南风(17节),坚硬如铜的穹苍(18节),和使人睁不开眼睛的猛烈阳光(21节)。神的智慧远胜约伯,约伯连这些现象如何造成也不知道(15-16、18节),更遑论管理它们。神有可怕的威严(22节),是人不可接近的。以利户讽刺地询问约伯,请他指教我们该对神说甚么(19节),却在同一行中否定有这种可能,‘因为周遭都黑暗,我们不能整理我们的思想’(新英语译本)。这正是约伯一直否定的立场,他不断要求神要亲自回答他的投诉。而神便在紧接的下一章亲自显现,有力地驳斥以利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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