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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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光照(四十124

  神以自然界与动物界的奥妙一一诘问約伯以后,停下来给約伯一个答辩的机会,以帮助約伯作自我反省。

 .神医好了約伯自负的毛病(15)──約伯自以为有智慧,曾狂妄地向神挑战,要神站出来与他辩论,使他可以证明自己是对的。这一次神迁就約伯赐他平等的地位及辩驳的机会(12),約伯对神所发的问题却一条也答不上。于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无知,不该向神强嘴。不过这却不等于約伯已完全降服,神还需要进一步的光照他,使他醒悟。

 .神再次向約伯挑战(614)──神响应約伯向祂的公义作出的挑战,驳斥他以自己有义而神不公的论点。神在这一次回答中,特别显示了他的公义与权能。神甚至说如果約伯有祂那样大的能力和威严,可以制伏世上一切恶人和骄傲人,使他们降卑至归于坟墓,神就会承认約伯能判断神在万物中所施的管治,并赢得称赞。(第14节可译作「那么我也要赞美你,承认你的右手确能使你得胜。」)这对約伯无疑是一大讽剌。

 .神以河马为教材(1524)──河马与約伯一样是神造的,但河马却是个庞然大物,在神的创造中是最强有力的。約伯能不能自认为有能力操纵这只怪物所代表的物质界秩序呢?如果连这项最基本的秩序都管不了,又怎有资格评论在世上施行公义,以大能维持道德秩序的神?他对神的指控是不是不自量力呢?神并不定約伯的罪,只是耐心地光照他,使他更深认识神及他自己。

祈祷 神啊,求以宝贵的话语不断光照我,使我更深认识以及我自己,叫我能站在适当的位置做一个合心意的人。──《新旧约辅读》

 

  四十12. 耶和华第一篇讲论的结论是重复祂对約伯的挑战,是根据祂已经说过的一切而发出的。約伯得着了他的请求,神已经说话了,約伯现在可说什么呢?第2a节末了之 yswr 的意义曾有很大的争议,「屈服罢」──也就是有条件的投降──广受喜爱。但是,难道耶和华是想要打击約伯,使他降服吗?NEB 所赋予約伯的角色是「顽梗的」与「顶嘴的」;但动词回答并非暗示卤莽;它是讨论继续进行时适合的反应;約伯受邀说话,而他真说了。如果平行法是个指引,yswr 一定是个同义词,因为「与全能者争论的」,就等于「与神辩驳的」;我们认为 ysmr 可能是加在笔者418已经指出的例子上,作为 ysr 附随的形式,带着它常见的智慧意义──「指教」(所以就等于矫正)。約伯对这些事中任何一件的了解如果比神还多,神很愿意从他学习;这问句当然是反语;但从这些讲论友善的口气看来,它根本不是讽刺的。

 

398 这种智慧诗与赞美诗(诗篇中包含有几首)有密切关系,可以发展到和 Benedicite omnia opera (译注:全曲赞美诗)一样大小。列出这样的清单是早期科学的运用(参王上四33。创世记一章反映并刺激了这个传统,见 W. Schmidt, Uberlie-ferungsgechichte der Priesterschrift Gen. 1:1-2:4a, WMZANT, VIII, 1964)。

399 这个矛盾并没有令那些将散文序言归于与诗歌对话不同作者的批评者担忧,事实上,他们举它为例来支持这种多位作者的说法。

400 译注:原著所用之 elative,在今日已不多见,今译之为形容用法,可参见 Gesenius' Hebrew Grammar, p.429, n.1

401 笔者曾经讨论过这个字的建筑与地理意义,在 Australian Biblical Review, VI, 1958, pp.1-35, 与在 Biblica, L, 1969, pp.393f

402 读作 yo^si^]' ,有缺陷的拼法。神的一个举动要比一个自然的过程适合太多了。

403 既然希伯来文读作「他们严阵以待」(参 AV ),这节经文显然需要更多的研究,比较約伯记廿四1317可能会有帮助。

404 JTS, IV, 1953, pp.211f

405 18节的'eres])当然是下界。

406 因着平行体的关系, 我们认为 drk 的意思是「领域」,而不是「路」(吕译、思高、RSV)。

407 创世记一章含有间接反驳日月崇拜的辩证,不仅清楚说明它们受造的身分,更是比较轻蔑地称它们为「灯」而贬低它们。

408 Pope, p.302,有足够的讨论与文献。

409 因地震而引起的事件不包括在内,也没有像日蚀这样引人注目的天象;这些可能可以很适合达到作者的意图,但是几乎漫无目的的分类,所给人的印象是只有触及问题的端绪而已。

410 G. S. Cansdale, Animals of Bible Lands1970),pp.190-193。这本可靠的书,应该用来作为約伯记中所提及的一切受造之物的补充信息。

411 JBL, LXXVIII, 1959, pp.307ff

412 传统上,MT 在谷中(中文译本、RSV)。布罗梅德(Northwest Semitic Grammar and Job, p.135)收集了令人印象深刻的专家的见证,以支持正受广泛接受的这个新译文,平行体也支持它。

413 究竟是抛掷的或刺戳的矛、军刀或弯刀,是广阔的文学题材。

414 这个解释一般公认是自由的。希伯来文有名词猛烈与怒气(和合、RSV),后者在三26的意思可以是外面的骚动或里面的激动,我们所受到的影响,有部分是相信这里的诗歌体是以两拍之叙事诗行所构成的。

415 来自亚拉伯诗歌的引文可以证明这意味着「牠迅速奔驰」,或许的确是如此;但是,从证据看来,'rs] 这个字有时候的意思是「自愿地」(见卅七13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0,Name=v. 以利戶的第四篇講論(卅六1-卅七24}),我们怀疑这里是指马的冲动,下一行的平行句支持这个看法。

416 究竟该采用这个译法(和合、思高、现中、RSV),或保留较直译的「牠不相信」(吕译;参 AV),释经学者并无定论。后者的解释意味着马如此喜欢听见战争的号令,甚至无法相信牠的好运──当然是个新奇的观念,即使对这位不受拘束的作者都是如此。II Qtg Job 缺少这个困难的经节。

417 在圣地,所知的有许多种的鹰(hawks, eagles)与秃鹰。

418 F. I. Andersen, ZAW, LXXXII, 1970, pp.270-274

 

ii. 約伯(四十35

  約伯的反应是顺服的、谦卑的,他自认为是「轻微的」(吕译),却绝不是「卑贱的」(思高)。但是罗利(p.326)说約伯「认罪并投降」,这么说是不是准确的呢?約伯无话可说,难道拒绝这邀请便算作承认「挫败」吗?对这一点的误解,使一些释经学者难以了解为什么还需要神的第二篇讲论。且不说我们在导论中已经指出艺术上的需要,我们提议約伯的答复多少是有点逃避的,根本不是一个能够令人满意的结局。以手摀口的姿势可以是尊敬的记号(参廿一5,廿九9),或是沉默的姿势。約伯承认他无法回答,但他仍然不承认有任何罪恶,所以没有「认罪」;他也不撤回他先前的任何的陈述,所以也没有「投降」。相反地,他似乎要坚持他的立场:他已经说了一次,不需要再多说,事实上他自己已经重复过了(两次),不再「加上」任何话419。这暗示出約伯已经没有什么话是他还没有说过的。但若认为这里是蔑视,或甚至是抱怨神仍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那可又在另一个方向上走得太远了。但即使真的是这样,神的话立刻就跟着填补了这个空缺。

 

419 无论是中文译本(如现中的「我不再说什么」,暗示放弃了)或是 NEB(「我就不再多作什么了」,暗示认错的放弃),都没有完全掌握到希伯来文动词的意思──「继续」或「重复」。

 

B 第二循环(四十6~四十二6

  这里所用的引言公式语和第一循环的一样。

 

i. 雅巍(四十6~四十一34

  虽然約伯现在是在比较顺服的心境中,但这显然是还不够;神又说话了,但这次说些新的事情。又有两首自然诗,但它们在语气上,与第一篇讲论轻快而迷人的小品文大异其趣;它们长得多,尤其第二首诗占了整个属于神的讲论之篇幅的四分之一。而甚至更显然的是,它们是十分奇异的,事实上是如此不同,以致在一些人心中引起怀疑:它们是不是出于同一个人的文笔(见导论)。作者的想象力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他的图像是如此乱七八糟,以致我们无法确定他所想的究竟是不是我们所知的动物,像第一篇讲论中可辨认的鸟类与动物,或神话传说中的某种海怪一样。

  814. 有关动物的两首诗,其序文是一段比较直接处理約伯所引起的道德论题的经文;这样,它可能是耶和华之答复的核心与枢纽,很适合放在成对比之自然诗的中心位置;然而,这并不意味它是与它们无关的,我们的部分工作就是要找出那个关系;但这里比较直接地处理了約伯与神之间的个人论题。而问题就像朋友们所看见的一样,在于約伯是否被迫将神置于错误中以维持他自己的纯正。

  「你敢否认我是公平的
   或定我有罪好使你自己为义吗?」(8节)

然后,神越过这类对错的问题,而对责任归属的问题进行辩论。

  在以色列人社会中,作出裁决的审判官必须确定公平得着施行。作为宣判者,他进行判决;作为辩护者,他确保受害者的权利:而作恶的人受刑罚与将事情恢复正确的关系,只是间接地420,約伯正当地请求神维护他的诉讼。在第814节中,約伯被提醒他没有能力确保自己的辩护,所以着重点在于神的能力;但两者之间的对比并没有挖苦、贬低約伯,使他相信自己不能指望在与神不平等的竞争中成功。现在所作的论点是截然不同的,我们忽然看见,所有那些显然不对题的大自然之旅所要渐渐引入的话题。約伯现在一定体会到他在道德范畴所能运用的裁判权,并不比他对自然界所能作的控制更多。所以问题是:

  「你有神那样的膀臂么?
   你能像祂发雷声么?」(9节)

要接管宇宙的治理权,約伯一定得像神一样的卓越而威严(10节),这些是诗篇廿一5、九十三1、九十六6、一○四1等处所描写的伟大属性。他是否能胜任打败恶人的工作呢?每个人都认为这件事是神的同在与公平的证明。在此,内向性的结构,由第11b12a节的重复显明出来。約伯能否负起完成、甚至希望任何一个恶人死亡的责任,像第13节所描写的呢?(这与第10节相称,留下第14节以完成第9节的思想,以「膀臂」与「手」为框架。)

  这篇讲论尽管带有气势汹汹的语调,事实上与約伯所说的任何话并无矛盾,它在许多方面都非常接近他的思想,并且赞成他一贯的主张:公平一定是属于神的。但它却把約伯带到他探索的终点,使他相信他可以、也必须更有信心、更少焦虑地把整件事完全交在神的手中;这么作,并没有坚持神应该先回答他所有的问题,并正式宣判他无罪。

  如果我们已经正确地发现了整卷书的神学核心,那么这里有极大的深度。其中责备了任何一个为了他生命中特别的事件而埋怨、暗示说,他可以向神提议,比祂现在所用更好的方式来使宇宙运转的人。人们急切想要使用武力与邪恶争斗,性急地希望神更常作同样的事;但借着这样毁灭的行动,人们行恶并且变成邪恶的。四十814所提示像神那样的举止,約伯不仅侵犯了神的角色,他也一定会变成另一个撒但。只有神才能具有创造性的毁灭力,只有神才能将恶变为善。作为造物主,为发生在祂世界中一切的事负责,祂能够使每一件事(好事与坏事)完全变成好事。争论已经提升到不同的层面上;神之良善的实体存在于公平的背后,这就是何以罪孽与刑罚(虽然是真实而可怖)的分类,只能将人类的苦难看作是罪的结果,而不是恩典的机会的原因。

  1524. 早期较温和的诗歌都引向这个高峰,现在又以两首论及完全超过人类能力所能驯服、怪物似的动物之热情诗文来加强。牠们是「贝黑默得」(Behemoth,四十1524,和合本译作河马)──最粗暴的陆地动物,与「里外雅堂」(Leviathan ,四十一134,和合本译作鳄鱼)个海洋中最可怕的受造之物。

  很难分辨这些受造之物究竟是真实的或传说的;而且,如果是真实的,牠们实际上是什么动物(河马、鳄鱼,或鲸鱼)呢?

  如果是神话上的动物,我们能不能在一些古老神话中找到牠们呢?所以起初的选择(是真实或传说的,会影响未来的翻译。如果是描写真实的兽类,那么新奇的语文(就如喷气如火)是适合诗歌体破格,但对动物学教科书而言却是很离谱的。然而,如果是神话的,译经家一定会十分照着字面来解释这火──它是真正的龙!──并容许语文甚至更进一步地移向奇异的境界。

  虽然可以引用许多出名人物以支持神话上的理论,我们却认为自然色彩的解释是比较好的,而且,虽然没有试着计算得票数,我们认为大多数学者都倾向这观点421。排除神话的理由是:第一,这些诗歌虽然比较长,并且放在一篇独立的讲论中,但基本上与早先的讲论并无不同;那些讲论所处理之熟悉而迷人的鸟类与动物,显然是预期为读者所知的。第二,这些早先的诗歌中已经使用了十分新奇的图像,我们不再需要相信「贝黑默得」的骨头是用金属作的(四十18),就跟相信神在空中有水瓶一样(卅八37)。第三,虽然容许这类诗歌体的幻想,約伯记这卷书却是彻底的真实。神是唯一超自然的实体,撒但是相当小的,甚至连天使都在更远的布景上。最后,并且似乎是相当有决定性的,約伯记四十15明确地陈述「贝黑默得」与約伯同样都是神所造之物422

  「贝黑默得」(RSV;中文译本皆作「河马」)是希伯来文「兽」字的复数,这里用作专有名字。所描述的细节,容或有夸大其词之处,原文也有许多隐晦不明的地方,但最适合的乃是河马。牠的居所是在水里(21节以下),牠的食物是青草(15节),牠的骨头与肌肉力大无穷是最重要的(1618节)。难以明白的是牠的尾巴何以能比拟成香柏树,因为河马的尾巴既小且短。牠对漩涡的力量无动于衷(23节),是略为自大的;而且明确地指名约但河为牠的家,就不需要到巴勒斯坦以外去找背景,虽然许多学者认为这地方是在埃及。提及诸山20节),出现某个困难,虽然河马的确会冒险去搜寻所需之粮食。第24节强调捕捉牠的困难,虽然难以明白的是为什么一个人会想要牢笼牠,穿牠的鼻子。这一点反复述说了第一篇讲论的主题。

  就像我们常见的一样,特别重要的陈述都是深藏在比较属描述性的题材的中间部位。第19节与其余部分不同,它给予「贝黑默得」尊荣的地位──在神所造的万物中为首AV(参 NEB)将这解释为「首领」,但这陈述可能是创世记一24的反应。第19b节令所有释经学者绝望,有许多人提出无可胜数之互相冲突的解决方法,并不能鼓舞我们去接受其中任何一个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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