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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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的报应

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伯四:8)

神是圣洁公义的,这是人一般的共识。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著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著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六:7) 

约伯的朋友以利法知道:"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伯四:8)另一方面,他断言:无辜的人和正直的人,绝不可能遭受苦难。

其实,个人的经验,只是有时可以延伸引用以判断别人,但绝难以在任何时候,判断所有的人。"按我所见”的范畴有限,不能以有限的采例,作为普遍性断言的依据;而且人存在的时度有限,也不就等于收割报应的终期。怎能因为看见一片落叶,就断言是秋天到了?罪恶诚然会收到报应,但不一定是"我所见”。

在另一方面,据同样的理由逆推,再断言:人遭遇祸患,就是因为罪孽的缘故;间接指约伯的遭遇,不外是犯罪以至招致神的忿怒。

以利法又据他夜间异象的经验,那灵的声音:"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呢?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呢?”当然,人不足圣洁公义的神相比,约伯的正直完全,也远不能达到神自己的标准。就如我们的衣裳,洗到最洁净的程度,但如果拿去跟雪比较,就显得无望的灰黄不洁。因为"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根源既然不好,又被罪恶的虫所侵蚀,怎样也不能满足神的要求。(伯四:16-21)

他这经验,比现在看异象的人也高明不到那里去。这是一般的情形,穿在约伯身上,并不会完全合身;而他也没有了解约伯与神的关系。神是否要求在土房的人,达到他自己灵宫的标准?那是不可能的事。那要到许多年代以后,主耶稣基督来到世间,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凡信他的人,因披戴基督,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耶稣基督],就都得称义了”(徒一三:39)。这才是福音。

我们现在,对于属灵事物,仿佛是"对著[铜]镜子观看,模糊不清”(林前一三:12);所有经验,也不会有多大帮助。 愿主赐智慧,使我们知道自己不知道,直到面对面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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