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伯的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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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斯地,有个人名叫约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远离恶事。”(伯1:1)
   
    这句话概括了约伯的为人特征。其中三部分先后次序有一定的意义:完全正直的人,就会敬畏上帝;而敬畏上帝的人,就会远离恶事;其中心是上帝畏神。

    1. 这里说的完全正直(按RSV版圣经是:that man was blameless and upright),完全意即无可指责,并非完全无错。如创6:9说:“挪亚是个义人,在当时的世代是个完全人。”(arighteous man ,blameless in his generation ) 完全人意即无可指责的人,也就是完全正直的人。这是说在上帝看来是如此,在敬畏上帝的人看也是如此。而在心中无神的人看来并非如此,他们自己心里诡诈,反倒要攻击完全正直的人是“头脑简单,不会转弯,没有策略,吃亏当然。” 讲究策略是人们在世上争权夺利采用的手段。信上帝的人若是对信仰与真理问题,在善与恶争战争的大事上,也讲策略,绕弯子,就可能绕过主所指引的正直路,而走到邪路上去。在信仰与真理问题上必须完全正直,不必讲究策略。讲策略是计较利害得失,而决定取舍;在坚持真理与信仰上,必须舍己,不管利害得失,即使吃亏受苦受害,也在所不惜。

    2. 敬畏上帝的人知道,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他惟恐自己作恶犯罪而得罪上帝,因此常常谨慎自守,不住祷告,克己节制,不断自洁。这是信上帝的人避免作恶犯罪的有效办法。比如,当约伯的儿子们在各自家中,摆设筵席,请他们的姐妹一同吃喝后,约伯就打发人去叫他们自洁,并且为他们代祷,按他们众人的数目向上帝献燔祭。他说:“恐怕我儿子犯罪,心中弃掉上帝。”(伯1:5)
   
    3. 敬畏上帝的人要离恶行善(见诗34:14)。然而行善是无止境的,而且上帝对各人的行善要求不一样。但是主对敬畏他的人起码的(即最低的)要求是一样的,即要离恶。若是人能做到远离恶事,那么在主看来就是无可指责的。因此他就会蒙主悦纳,得主称许。约伯得主赐福 :“他生了七个儿子,三个女儿。他的家产有七千羊,三千骆驼,五百对牛,五百母驴,并有许多仆婢 。这人在东方人中为至大。”(伯1:2)约伯有这么多家产,在远古游牧时代可算是巨富。人称他为财主`富翁,但是上帝并不看重这个。主只是称约伯为“我的仆人”。主看重的是“在我家尽忠事奉”的仆人,如同称摩西为“在我家尽忠的仆人”(见民12:7)。
   
    注1:据考证,《约伯记》是3500年前,神人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在漂流旷野时写的。约伯是早于摩西一百多年的前辈人,是乌斯地人,并非以色列人。

  注2:乌斯地处于约旦河以东某地,以东人之地附近,其东面有迦勒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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