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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一五○ 在这最后的颂歌中,诗人呼吁人在神的圣所讚美祂(1节),因祂伟大的作為讚美祂(2节),用各种乐器讚美祂(3~5节),而且凡有气息的都要讚美耶和华(6节)。 一五○1 “神的圣所”。可能指天堂——神的住处。 一五○3~5 以色列的乐器主要是敲击乐和絃乐,都是大声和有节奏的。“角”。羊角号。“琴”和“瑟”是大小不同、可移动的竖琴,它们的尺寸和絃线的数目都不同。“鼓”。小手鼓。“丝絃的乐器”。一个泛称。“簫”。泛指管乐。“鈸”。铜或银製的;大概有较大和响亮的,也有较小和高音的。 一五○6 结束诗篇的一个高潮,这里催促“凡有气息的”都要来讚美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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