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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庭:一个异象与一个祷告 诗人并不常常解释自己,而我们作为读者,须要尽所能捕捉他们的暗示。 ‘主审’(和合本:‘站’)的原文在相同情景的以赛亚书三章13节同样出现。最高的审判者进来在‘诸神中行审判’──但究竟‘诸神’是谁? ‘诸神’滥用其位,于审判时‘徇恶人的情面’,屈枉正直,偏袒恶人。 主控官开始陈述法律上的要求。这是‘诸神’应该做的:维护无助的、‘贫寒的人和孤儿’的权利,就是那些没有势力的人──无论在人事上或经济上;‘困苦’人,就是被蹂躏,在众生中最低层的人;‘穷乏’人,即一无所有的人;‘贫寒’人,就是那些被强者所剥削的人。法律并不偏袒这些人,而是给予他们合理的维护,并且(4节)他们必须受到保护,脱离那违反法律之人的权势(‘手’)。 陈述法律之后(3-4节),主控官传召证人。第一位证人(5节下)控诉‘诸神’缺少智慧:他们无知,没有知识;他们的决定与行动都缺乏知识和判断力。第二证人(5节)表示,在这种统治下,人民被领往歧路,就好像活在黑暗里,没有目标,没有方向。第三个证人(5节下)见证了社会结构之崩溃。 神或非神,不管他们是甚么身分(6节),他们要被判死刑,如同所有必死的人一样(7节)。 神施行审判的异象(1节)转为一个祈祷:祂必会施行审判──审判是普世性的,因为这是祂的权力(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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