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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亏的良心所带来的祝福

    我们不知古实是谁,却知道以色列王扫罗為便雅悯人(撒上九1),常有许多便雅悯人在他身旁侍立(撒上二十二7);亦知道他被谗言煽动,要对付大卫(撒上二十四9,二十六19)。类似如撒母耳记上十八章18至24节记载之情景,足以让这世上眾多的「古实」有机可乘,以谗言激发扫罗对大卫產生无理性的畏惧。然而大卫深知有关他对扫罗不忠的指控尽皆不实,即使站在神的审判宝座前(6、7、10-13节),他亦可问心无愧(8节下、9节)。这数节亦是全篇的中心点,召唤神的子民,务要保守自己良心无亏(徒二十四16;来十三18;彼前三16)。

       (1-2节)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3-5节)罪及其报应

       (6-8节上)公义的神

       (8上-9节)无亏的良心

       (10-13节)公义的神

       (14-16节)罪及其报应

       (17节)感恩及讚美

    本篇的行文环绕一个熟悉的主题:祷告化解危机并產生对神的讚美。第3至5节和14至16节表明,罪与其报应相连。大卫此刻愿意面对最严格的公义审判。罪本身就仿如有意志的回力刀,叫人自食其果(14-16节)。然而罪的报应之所以会归回犯罪者头上,全仰赖那位公义(6-8节上)及向恶人发怒(10-13节)的神。祂恒久不变,随时预备向不悔改的人施行刑罚;而各人亦终有一天要站在祂面前接受审判。深切认识罪的大卫在

这样一位神面前力陈自己无罪:这就是无亏的良心和所带来的祝福。

第1-2节 向神祷告,寻求保护

    「投靠」:拯救尚未出现(17节),但神的保护却是眼前的事实。「一切追赶我的人」(1节)於第2节变為单数(直译:「恐怕他」),意指大卫虽有眾多仇敌,但主要的却是一位,正如本篇标题所示。

第3-5节 罪及其报应:大卫的见证

    「交好」(4节):受友好条约所约束的。非但没有还以顏色,大卫更曾以善报恶(参太五43-48;罗十二17-21)。在扫罗王图杀大卫多年后,大卫仍為他奏琴驱魔,并数度效忠服侍他(撒上十八10-13,十九9,二十1,二十四10、17,二十六18、23)。「使我的荣耀归於灰尘」(5节)即公开破坏我的名声。

第6-8节 上公义的神:最后审判

    「眾民的会」意指最后的审判。儘管今天神或许会因著祂的慈爱暂时宽容罪恶,但到那日祂必追讨。然而大卫对自己的清白无罪充满信心,甚至要求神现在便施行审判!

    第8上-9节 在神面前常存无亏的良心 「公义」(8节)并非指全然无罪、无可指摘,而是指在某项指控上是清白的。「心中的纯正」(8节)指大卫的公义并非单单墨守成规,而是全人的趋向。参「心肠肺腑」(9节):包括思想、意念、感受和反应。

第10-13节 公义的神:拯救者及审判者      

神是我的盾牌,是我的保护者。「回头」(12节),即悔改。儘管面对这样公义的神(9,11节),悔改使人免去审判。

第14-16节 罪及其报应:必应关系

    第14节以「试看!」开始,表明罪和报应是因果定律,绝无例外。

第17节 预先感恩与讚美

    无亏的良心使大卫对前景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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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中国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