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二1 “管教”。借言語和行為來教導。“畜類”。愚蠢的人。 一二4 “才德的婦人”。品格尊貴而正直的妻子(比較三一10~31)。 一二5 “詭詐”。詭詐的。 一二6 惡人以虛假的見證誣衊人,義人卻 說出實情,拯救無辜的人。 一二9 “輕賤”。不尊敬。“有僕人”。更可作:做自己的僕人。即“處於卑微的境況卻自己努力工作,比裝作有財有勢卻三餐不保更好”。 一二12 “網羅”指擄物。惡人貪求其它惡人的擄物,好堅固自己的地位。義人卻倚靠自己的正直而得以持久。 一二14 言語能結果子,行為也一樣。 一二15 “聽”。以順從為目標去聽。 一二16 愚妄人被激怒便生氣,精明人卻不理會別人的侮辱。 一二17 “顯明公義”。更可作:聲明什麼是真確的事。 一二23 精明人是謹慎和收斂的,愚昧人卻莽撞,顯出自己的無知。 一二25 “屈而不伸”。使他意氣消沉。 一二26 更可作:義人調查他的鄰舍,惡人的路卻使他們失迷。為了謹慎地選擇朋友,調查是有需要的,因為不敬虔之人的路引領人進入錯謬之中。 一二27下 更可作:但一個人寶貴的財產就是勤奮。 一二28 本節暗指義人的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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