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1-3 关闭东门 当神的荣光由东门进入圣殿之後,东门就关闭了,除了君王外,没有 人能再由门出入。 1 「他」:再指那使者(参43:6)。 3 王的特权可能出自大卫,他曾在某种殊情况下,扮演祭司的角 色,代表百姓献祭,为百姓祝福(参撒下6:14, 17-18), 并迳 入置有约柜的帐幕内,坐在耶和华面前(参撒下7:18)。 4-31 有关祭司的律例 4-5 序言 这可说是一连串吩咐(44:6-46:18)的开场白。 先知被带入圣殿,他由北门进入,因为东门已关闭,神的荣光使他伏 倒在地不敢正视,跟著是耶和华的吩咐。 6-16 祭司供职的资格 6 这里称子民为「悖逆的以色列家」,此词组在以西结书前半部 常使用(参2:5; 3:9; 12:2等) , 这里再度采用可能是要与前半 部维持连贯性。 7-9 被掳前圣殿里许多仆役的工作由外邦人担任,如 基遍人(参书9:23, 27), 迦利人(参王下11:4, 19), 尼提宁人(参拉8:20); 以西结指出这是一种亵渎的行为,在新殿中须加以禁止。 10-14 这些仆役将由曾经失职的利未人担任,他们不得执行祭坛前的 圣工,只能担任圣殿其他杂役。按主前六二一年约西亚改革时 ,曾将各乡村邱坛的祭司调迁至耶路撒冷的中央圣坛,但这些 一度因拜偶像而走迷的乡村祭司不准分担坛前圣职。 (参王下23:5, 8-9) 利未人担任的职责,包括在圣殿大门口作护卫,并伺候祭民, 为祭民宰杀祭牲(11, 14)。他们不准挨近圣物及圣所(13)。 15-16 至於祭坛前的事奉,仍由撒督的子孙担任。撒督是所罗门王时 取代亚比亚他的大祭司(参王上2:35), 虽然他的子孙曾渎职 (参结8章), 但对维持表面正规的耶和华崇拜仍有不可抹煞 的功续。 17-31 有关祭司的条规 大致与出28:40-43; 利21:1-23相同。 祭司的生活,婚姻、起居、衣著、行为各方面都必须洁净神圣。他们 的职责范围更包括宗教教育,法律裁判,祭坛前的崇拜等;他们的整 个生命都须投於事奉神。 17-18 「细麻衣」:轻便而看来洁净(参出39:27-29; 利6:10; 16:4)。 「羊毛衣服」却容易引致身体出汗,有违洁净的要求。 19 参42:13-14。 20-25 祭司的外表、起居、婚姻务必洁净,以身作则的教导子民圣俗之别。 至於「不可剃头」(20)、「不可喝酒」(21)和「不可挨近死尸」 (25)则与拿细耳人的愿相似(参民6:1-21)。 24 充任判官时务必追求至善和公义。 26-27 祭司如不经意沾污自己,则必须献上赎罪祭。 28 「祭司必有产业」:这产业便是神自己。有古译本作「祭司必 无产业」。耶和华本身就是祭司产业的来源,透过子民的奉献 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他们可以吃素、赎罪祭、赎愆祭以及 一切虔诚奉献的祭物 (29),但有些食物却不能进口(31, 此 例亦应用於每一个以色列人:参利7:24)。 思想问题(第43, 44章) 1 圣殿作为神「宝座之地」、「脚掌所踏之地」居所(43:7),必 须有什麽特色? 作为「灵宫」(彼前2:5)、「圣灵的殿」(林前6:19),基督徒 的生命亦要有这特色吗? 这特色与基督徒的伦理有什麽关系? 2 「俯伏在地」是先知常有的举动(43:3; 44:4),是什麽驱使他这 样做? 在你在生命中,曾否有在神面前「俯伏」的经历? 这种态度对你的生活会有什麽影响?参以西结先知的一生。 3 教会的事工可否聘用非基督徒去执行(参44:7-9)? 什麽情形下可以? 什麽情形下不可以?另参代上22:1-3。 4 在事奉上失职的人,44:10-14有什麽警告? 留意重复出现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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