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范围 33章
这宣讲的开始,与三章16-21节的内容相似。以西结要作以色列的守望者。这工作有它的责任和刑罚。(宣讲中却无提及有何赏赐。)以西结要向以色列人复述这任务的性质。
第1-6节以西结要向他的同胞宣告:‘若一个国家正受到战争的威胁,某人受命作守望,警告敌人的攻击(2节)。当攻击临近,守望者响起警报,事后若有任何伤亡,责任由国民自负(3-5节)。但若攻击临到,却不闻警号,则国民伤亡的责任就要追究守望者了(6节)。’ 第7-9节以西结已受命作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他要向他们宣告神的警告(7节)。若他没有向任何人传达神的警告,则这人遭受恶果的责任必向他追讨。若他已发出警告,则可救自己免除责任(8-9节)。 第10-20节神透过以西结进一步向以色列人宣告:‘你们说你们被罪的重担压得要死。其实我并不喜悦恶人的死(10-11节)。若一个义人转离义行,作奸犯科,他从前所行的一切义行都不能救他,他将因他的罪而死(12-13节)。若一个坏人转离罪行,秉公行义,他过去的罪行将不被记念,他可以存活(14-16节)。以色列啊,你们埋怨我的原则不公正,其实是你们歪曲了正义。你们每一个人都要按自己的行为受审(17-20节)。’ 第2节‘守望的’:参三章16至21节附注。 这里记述的事件十分独特,以西结今次领受预言的经历(‘耶和华的灵降在我身上’),并非是见异象或听见神谕,而是恢复了说话的能力,就是在衪开始先知事奉时失去的(3:26-27>三26-27)。
附注 第21节‘十二年’:耶路撒冷是于主前587年被攻破。有部分版本及抄本则作‘十一年’。若这异文是正确的,而这年份又是指西底家在位之年,则耶路撒冷的沦陷跟报讯者向以西结报告的时间距离,约为6个月。参以斯拉记七章9节,那里指出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的直接行程,需时4个月。 围困已经过去,耶路撒冷已被攻破,犹大国土一片荒凉。多人被杀,余下的人或是被掳,或是逃亡。然而,国中仍有幸存者。
第23-29节耶和华对以西结说:‘那些留在已遭毁坏的以色列地的人,自以为是那地的主人(24-25节)。你要向他们宣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所行异教和残暴的作为──这地岂可作你们的产业?(25-26节)因你们所行的一切,这地将必荒凉。这样,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27-29节)。”’ 第30-33节耶和华又对以西结说:‘你的同胞将以你为话题。他们聚集来听你的话,却只是口中答应。你好像是供他们娱乐的人。不过,当你的宣告应验时,他们就知道有一位先知在他们中间了。’ 第24节‘亚伯拉罕独自一人’:他们的推理是,若亚伯拉罕一人能承受这地,那么,他们的人数众多,就更没有问题。第33节真先知的记号就是他的预言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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