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審判的目的除舊佈新 一. 神命先知以預言攻擊以色列(1~15) 1. 攻擊的原因(1~6)。 a. 圖謀罪孽。 (a) 有二十五人在殿向東的東門口。 其中有兩位民間的首領。 (b) 他們在城中給人設惡謀。 (c) 他們以為不再有危險。 蓋房屋的時候豈不近了? (d) 他們自以為耶路撒冷十分安穩。 城是鍋,他們自以為是肉。 b. 殺人甚多。 (a) 神知他們心想,口說的事。 (b) 殺人滿街。 2. 攻擊的方法(7~15)。 a. 作惡的被帶出。 (a) 城中被殺的人才是肉。 (b) 這城是鍋。 b. 作惡的被交給外邦。 (a) 刀劍必臨到。 (b) 神要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 (c) 以色列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c. 作惡的不再是鍋中的肉。 (a) 神要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 (b) 因以色列不遵行典章律例。 (c) 他們隨從列國的惡規。 d. 比拿雅的兒子毗拉提死了。 (a) 先知正說預言的時候。 (b) 先知哀求神:「你要將以色列剩下的滅淨嗎?」 (c) 神告訴先知耶路撒冷極其驕傲。 他們以為被擄的是被耶和華離棄。 這地是給他們為業。 二. 神應許以色列歸回(16~20) 1. 神應許與被擄之民同在(16)。 a. 神雖把以色列家遷移到列國。 b. 神要在列邦暫作他們的居所。 2. 神應許再賜以色列地給被擄之民(17)。 神應許被擄之民歸回。 3. 歸回之民要除舊佈新(18~20)。 a. 除掉可憎可厭的物。 b. 神賜合一的心。 (a) 新靈放在他們裡面。 (b) 除掉石心。 (c) 領受肉心。 c. 遵行典章律例。 d. 他們要作神的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 三. 神的榮耀移到城東的那座山上(21~25)。 1. 神必照以色列可憎可厭之物報應他們(21)。 2. 神的榮耀從城中上升停在城東的山上(22~23)。 a. 基路伯展開翅膀,輪子在他們旁邊。 b. 神的榮耀在他們以上。 3. 神的靈把先知帶回迦勒底(24~25)。 a. 異像離先知而去。 b. 先知把神所指示的一切事,說給被擄的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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