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猶大東西方的鄰國將受審判 一. 幸災樂禍的亞捫受審判(1~7) 1. 審判的原因(1~3)。 a. 神藉先知的預言攻擊亞捫。 b. 亞捫為猶大受審而高興。 (a) 當神的聖所被褻瀆時。 (b) 當以色列地變為荒涼時。 (c) 當猶大家被擄掠時。 2. 審判的情形(4~5)。 a. 神使亞捫成為東方人的產業。 b. 亞捫的首都拉巴成為駱駝場及牧羊之地。 3. 審判的結果(6~7)。 a. 亞捫便知道幸災樂禍的結局是敗亡。 b. 亞捫必知道耶和華是神。 二. 驕傲的摩押受審判(8~11) 1. 審判的原因(8)。 毀謗猶大家,視她與列國無異。 2. 審判的情形(9~10)。 a. 神要破開其邊界的城邑。 b. 連同亞捫一齊被東方人擄去。 3. 審判的結果(11)。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三. 無親情的以東受審(12~14) 1. 審判的原因(12)。 以東報仇雪恨,攻擊猶大家,大大有罪。 2. 審判的情形(13~14)。 a. 從提幔到底但都變為荒涼。 b. 以色列要親自報復以東。 3. 審判的結果(14)。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四. 永懷仇恨的非利士受審判(15~17) 1. 審判的原因(15)。 向猶大永懷仇恨,要毀滅他們。 2. 審判的情形(16)。 a. 剪除基利提人。 b. 滅絕沿海剩下的居民。 3. 審判的結果(17)。 知道耶和華是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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