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神要復興以色列家 一. 以色家復興的原因(1~23) 1. 因耶和華向外邦發出憤恨(1~7)。 a. 因仇敵幸災樂禍。 以為永久的山岡要歸他們為產業。 b. 因仇敵譏笑以色列。 當以色列被鄰國洗劫。 c. 耶和華要羞辱鄰國。 因鄰國及以東目中無人地侵略以色列。 2. 因耶和華向選民心生回轉(8~15)。 a. 神要使以色列地再生土產。 因以色列民將要返鄉。 b. 神要使以色列民重整家園。 (a) 人畜興旺。 (b) 比以前更蒙福。 (c) 子孫重得產業。 (d) 子孫認識耶和華是神。 c. 神不再使以色列地受辱。 (a) 此地不再被稱為「吃人之地」。 (b) 此地不再亡國喪民。 3. 因耶和華為己名發熱心(16~23)。 a. 以色列家褻瀆聖名於列國中。 (a) 以色列家在本地流人血,祭偶像。 (b) 以色列家被放逐而羞辱神名。 人常談論說:「這是耶和華的民」。 (c) 神卻顧惜自己的名。 b. 神要證實自己的名是聖的。 (a) 神要為自己的名行事。 (b) 神囡在以色列身上顯為聖。 (c) 神要使外邦人知道耶和華是神。 二. 以色列家復興的景況(24~38) 1. 選民生命更新(24~27)。 a. 神要把選民由各國帶回。 b. 神要潔淨選民。 除去一切偶像。 c. 神要賜選民新的心,新的靈。 (a) 為使選民的石心變成肉心。 (b) 為使選民順從律例,謹守典章。 2. 選民重得產業(28~36)。 a. 神賜選民列祖之地。 (a) 重建神人和好的關係。 (b) 出產豐富,不再飢餓。 (c) 選民不再受外邦譏誚。 b. 百姓痛改前非,厭惡罪行。 c. 百姓重建家園如同伊甸。 鄰國就知道神的話必成就。 3. 選民人數增多(37~38)。 a. 選民再重新求靠神。 神必垂聽祈求。 b. 荒涼的城必被人群充滿。 c. 他們就知道耶和華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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