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帝与烧着的火窑
绪论 但以理书第三章如同圣经中任何一部分,跟得上时代。就在我们阅读这章圣经时,在世界上某些国家虔诚的基督徒正在遭受逼迫,为他们的信仰被下在监里,甚至面对死刑。为他们祈祷吧! 这种情况会越来越糟。启示录第十三章说,在末日那逼迫的权威会竖立起一个象征性的像,并令人人都拜它,不然就被处死。但以理书第三章告诉我们,在圣经时代,曾有人企图以死刑为威胁强迫人跪拜一个实体的大像,同时也告诉我们,上帝如何站在那些信靠祂的人旁边保护他们。 但以理书第三章中这尊亵渎真神的大像,数哩之外都可望见。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建造大像的技术和庞大的经费,一时成为美谈,历时长达数月之久。 尼布甲尼撒王对梦中金头的大像印象极其深刻。当所有哲士、术士皆一筹莫展,无能为力时,但以理的上帝却能重述这梦,并提供了明智的解释,使尼布甲尼撒深受感动。提升但以理的事,毫无疑问的使全国上下对真神上帝和祂的教训产生了兴趣。 但是这起初美好的印象总有消退的一天。尼布甲尼撒王似乎越来越憎恶其中所说的,“在你以后必另兴一国,不及于你。”这位积极且缺乏耐心的首领决心有朝一日,自己为将来要发生的事创写预言。他要建造一座从头到脚全是精金的大像,象征金色的巴比伦永远不为别国取代。他要建一座最高的大像,甚至高过埃及高耸的雕像。依照当时的风俗,他打算召集全国各省的高级官员,在大像前跪拜,全体宣誓效忠,以确保他的王朝永远长存。 在1956年所翻译及出版的一块泥板上记载着尼布甲尼撒的军队在他统治后的第十年即主前594年十二月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叛变。尼布甲尼撒以强力平了乱,泥板上记着说:“许多军人被杀,他亲手制服仇敌。”或许就是因为此次的叛变,引发他以后下旨召集全国官员,在大像前立誓效忠。 远在美国启用社会保险号码之前,巴比伦的哲士已经给予每一个神一个神秘的数目。古代巴比伦主要的神中的首神名叫“安奴”。指定他的数目是六十。此数乃是巴比伦六十进制制的基本数。尼布甲尼撒决定,他要建立的大像连那大而重的根基,其高度为六十肘。巴比伦的一肘(自肘至中指端之长)约有半公尺长,或19.6吋。因此这大像高达三十公尺,或约有一百呎高,高耸在整个平原之上。 王令已经发出,大像也已建成,所有的官员都聚集一处。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游行队伍、宴会、和军容的盛大,以及杜拉平原令人奋兴的高潮。那时传令者命令大家安静,“音乐一响,就当俯伏敬拜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附近的火窑浓烟冉冉升起,强调他警告的严重性及决定性。 音乐响起,文武百官均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安心了。他的帝国统一了,从此稳如盘石。 但是他的胜利非常短暂。当大家起立之后,一些统治阶层的迦勒底人迫不及待地向王报告紧要的消息,三位曾被王指派要职的犹太人违抗王命。他们说,当音乐响起时,这些犹太人,像反叛者一般站立原地,没有下拜。 这三位犹太人就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他们三位都是但以理的朋友。上帝,国王和他们以后的所作所为构成了圣经中最著名且鼓舞人心的故事。 但以理书第三章的信息 上帝与我们同在
倘若尼布甲尼撒王对上帝有更深刻的认识,对于这事件的变化,就不会感到那么惊奇了。当然,他还是会同样的兴奋。四世纪之前,对上帝有深切认识的大卫王曾如此写着说:“上帝是我们的避难所,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诗篇46:1)。“耶和华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围安营,搭救他们”(诗篇34:7)。在这一次火窑经验之前一世纪,上帝借先知以赛亚说:“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又说: 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上帝。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以赛亚书43:3;41:10)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知道上帝曾将红海分开,拯救犹太人脱离埃及(参看出埃及记14章)。上帝为了保护耶路撒冷,差遣使者击杀了极多亚述军兵的事,在他们脑中更是记忆犹新。(参看以赛亚书37章) 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三位也知道,虽然上帝常与我们同在,但祂不一定要照我们所愿的方式拯救我们。在这火窑事件之前数年,上帝没有行神迹保护先知乌利亚,他指责约雅敬王的罪,上帝却容许约雅敬杀了他。(参看耶利米书26:20-23) 有时身为基督徒的雇员因为不偷窃,在其它的雇员都被解雇时,而仍能奇迹般的获得留用,但不一定常常如此。有时候一个坚守童贞的基督徒女孩会被选为中学皇后,但更多时候一个基督徒的男孩因为不跟别人一起说污言脏语反而被人讥笑。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马太福音26:39)。这祷告的回答,就是髑髅地的死。 上帝能拯救我们,可是祂时常选择要我们在看似挫败中为他作见证,而不是在明显的胜利中为祂作见证。 因此,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向王说:“即便如此,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阿,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阿,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以理书3:17-18) 这句“即或不然”,与耶稣基督所说的“然而”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他们信心的表现。他们不希望死,更不愿让那时刻与他们同在,奇妙,个人的上帝失望。他们很清楚地知道在十条诫命中上帝曾如此说: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3-6) (上帝形容自己是“忌邪的上帝”,因为祂爱每一个人。当上帝见到为父母的如果教导他的子孙,去敬拜别的神或爱其它事物过于上帝,就会极度忧伤。这样的抉择也只有他们自己身受其害。) 因为启示录十三章警告我们,在末世时代,将有另一场大斗争,以表明人对上帝的忠心。我们很自然的会问:“上帝仍然能够救那些忠心顺从祂的人吗?”我最喜欢的答案之一,即是美国士官杜斯(Desmond Doss)的经验。他是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教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非战斗人员中,唯有他获得“国会荣誉勋章”,这是美国政府颁给军事人员的最高荣誉。 杜斯生长在基督徒的家庭,他认识上帝,也熟悉这火窑的故事。他背熟十条诫命。在一九四二年四月一日受征召入伍,他申请在卫生救护部队服役。他十分恭敬地申明由于他的信仰不容许他杀人而破坏第六条诫命,或者在安息日做日常工作而破坏第四条诫命,他深信救护的工作则是任何一日上帝都容许做的。 入伍的第一个晚上,当杜斯跪在床前晚祷时,其它同房士兵,向他拋掷鞋子。以后他在关岛、雷伊泰岛、和冲绳岛,在枪林弹雨中,使他声名远扬。 一九四五年五月五日,安息日,美军七十七师奉第十兵团之命攻击某一山头据点。这是一处高达五十呎的悬崖绝壁,也是控制冲绳岛之要塞。很巧那一天日军也奉命准备由此要塞反击美军。 杜斯是唯一医务士官,这排仅两百人的美军得到命令爬上山崖攻击日军指挥部要塞,他们藏在距此山崖边数百呎的一个山洞中。 交战后情况激烈险恶。这排美军几分钟之内就有一百人伤亡,只有五十五位爬回掩护地点。此时杜斯奋不顾身抢救他们,他的军服溅满了鲜血,在激烈的战火中寻找,救护受伤者。兴奋的长官和伙伴后来报告说,他的救援行动,简直不可思议,真令人难以置信。那一天,他一共救助了七十五位美军回到安全地带。他有许多勇敢救人的事迹,令人佩服不已。因此大家推荐他获得“国会荣誉勋章”。 后来杜斯亲口告诉我,他花了数小时,单独去救那些受伤的士兵返回安全地区。简单计算一下我们就会知道事实一定如此。几乎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暴露在步枪、机枪和迫击炮的弹雨里,其中有两次大炮也开炮齐轰。 这一天,正好是一九四五年五月的一个星期六,一营敌军,共有数百名之多,在几小时内想射死这位英勇救人的基督徒,但就是无法射中他。杜斯把这奇迹归功于上帝在诗篇91篇中拯救的应许“住在至高者隐避处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荫下。我要论到耶和华说,祂是我的避难所、是我的山寨、是我的上帝、是我所倚靠的”。杜斯也说,“我在军中服役期间,最大的力量来源,就是靠每日读圣经和祷告……。当我与上帝交谈时,我就不再惧怕……愿一切荣耀都归于上帝”。 这一次战役,最后美军获胜。几天之后,在一次夜晚的突击行动中,杜斯被手榴弹炸伤双腿。但他仍然不顾一切去救助其它伤兵,在救人时左手又被射中,以后数年他的健康深受影响。杜斯深知“即或不然”四字的含意,他也知道,上帝仍然能拯救那些信靠祂的人。 我们再回到杜拉平原三位勇者不肯向尼布甲尼撒的大像下拜的故事。你能看见工人们服从尼布甲尼撒的命令将用油浸过的谷壳铲进火窑里吗?你能看见火窑的热度,足以使窑边的人身体通红,汗水立刻烘干吗?你能看见火窑,所冒出浓烟遮蔽天空甚至使金色的大像也失色吗?你能看见愤怒的火舌在浓烟中汹涌吗? 这三位英雄已经预备好!当他们刚刚来到巴比伦时,已经下定决心持守信仰,甚至在健康生活的事情上也不跟异邦人妥协。往后的岁月里,他们的脑海中仍然涌现着在王宫学习期间和为尼布甲尼撒解梦有关的祷告得蒙应允等事上,上帝对他们的恩慈。当敬拜大像的消息初次传开时,他们记得他们的上帝,祂的应许和祂的诫命。因此他们就已下定决心,不论上帝是否救他们,他们都要信靠祂、顺从祂。
问题解答 1.火窑是否真比平常烧热七倍? 一些批评家曾经说,巴比伦人要将火窑比平常烧热七倍,乃是不可能的事,因此,这个故事,并圣经的其它部份,都是不可信赖的。但是圣经并没有说,火窑实际上热到了七倍。圣经只是说,尼布甲尼撒在发脾气的时候,要求将火窑烧热七倍。在当时的环境下,他可以说出一切失去理性的话。并且,那句话并不一定就指将那时华氏或摄氏的温度升高七倍。人人都知道,只要二三十度就能将“凉爽”的早晨,化为“炎热”的下午。些微湿度的变化就可改变同样“炎热”的下午,使其热度似乎增加一倍。 2.那时但以理在何处? 为何在火窑的故事中未提到但以理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原因。他可能病倒。他可能被皇帝差遣去了外地。可能那已成为他朋友的皇帝准许他不参加典礼,以避免彼此的尴尬。从狮子坑的经验中,可见但以理到了年老的时候仍然绝对忠于上帝。(见但以理书第六章) 3.但以理书第三章中所说的乐器是什么样子? 译为角的,是一种用金属打造,或用兽角制作的号角。译为笛的,可能是用中空的苇子制成,译为琵琶的,是一种普通的弦乐器,用几根弦跨过联在一块响板上的方形架子,译为琴的,有四根弦装在一个三角架的响板上的。琵琶与琴其大小都与现代的吉他相似,用手或拨弦器拨弦时发出较高的声音。译为瑟的,像现代的竖琴、但弦较少,只有十一,或十二根弦,发出较低的声音。译为笙的,则是指一种希腊乐器,有点像苏格兰的风笛( bagpipe),只是它的袋子可能用狗皮作成。它在但以理书中出现,曾被批评家用来证明火窑的故事属于虚构。但是现在已经知道、在主前第六世纪,希腊人已经是巴比伦境内活跃的商人,并受雇在军中及在巴比伦参予各项建筑的工作。显然他们的奇怪乐器曾引起尼布甲尼撒的注意。(注五) 注一:See Wiseman, Chron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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