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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不像其他的先知,把神的信息传达给百姓,他却向神提出两个问题,神也分别回答。
一2-4
问题:神为甚么没有惩奸罚恶?
先知用传统哀歌的形式问神,他的呼求‘要到几时’才蒙允(参诗
13:1-2>诗十三1-2)?神究竟有没有能力?是否愿意把他从‘强暴’的压逼中‘拯救’出来?正如约伯一样,当他发现现实中的神与他在神学上所了解的神相违时,哈巴谷并不犹疑地向神询问。
在一连串不快的形容词背后,我们可以看出严重的灾祸临到神的仆人哈巴谷。最使哈巴谷困扰的不是这些不快的事件,而是他们的来源;灾祸通常来自外面──个人或国家的仇敌,但现在却出自内部,以色列本国的作恶分子。有人说这里所指的恶人是亚述人;这说法符合预言的历史背景,也可解释何以律法不能公开施行。律法在神的子民之间本有维持秩序的功能(出 18:16>出十八16、出
18:20>20;赛 2:3>赛二3),亚述人却不遵守。但如今,公理不再是圣洁生活的表现(摩
5:24>摩五24),在以色列中公理不显甚至被颠倒了。
在哈巴谷的时代──甚至是今天──不公平的事情在神的子民中也会出现。先知没有忽略或纵容罪,他求神按照圣约惩罚罪。外邦人的恶故然要对付,但今日神的子民与哈巴谷的时代一样,太纵容信徒的罪了,这些事情显然与神在圣经和创造中启示的旨意相违背。我们往往为了顾全罪人,而纵容了罪,或是忽视其恶果的严重性。其实若不面对其罪,罪人是不能被重建的,沉默等于允许他继续犯罪(参林前
5>林前五)。神的子民本是被召出来抗衡集体性、社会性或政治性的不义,但是信徒群体本身若纵容罪恶,那么他们在社会中的抗衡不过是空谈而已。现今我们也需要一些不袒护罪恶的先知,站起来坚持圣洁的原则。
一5-11
回答:审判将临到恶人
哈巴谷为公义而发的申诉,在他有生之年将获得答覆;神的回应却令人惊愕,这事将会发生在‘列国中’。七十士译本在此修改了一个希伯来字母,产生了‘嘲弄者、叛逆者’等字眼。神审判的器皿竟是巴比伦人(即迦勒底人),作者疑惑顿生。巴比伦人以冲动、强悍见着,他们手下无情,会把所有人都消灭。
哈巴谷对巴比伦的困惑可从两方面来看,巴比伦人是自高自大的民族,他们不听从别人,也不怕军事上的对抗;自尊自大,随意订立律法,威武可畏;他们的马兵强暴、快速,贪婪如野兽、飞鸟;傲慢与强暴是他们的标记,这民族以自己的势力为神。
一12-17
问题:神的药方岂不过于猛烈?
哈巴谷的哀歌引发神的回答,但答案并没有使他欢欣,于是哈巴谷再作哀歌。有鉴于神性情的圣洁与公义,先知问神何忍施行如此不义的审判?
哈巴谷从基本信仰着手;神不仅是圣洁和永远常存,祂也是与以色列民立约的神;这一点可从神立约的名字──‘耶和华’(出
6:2-8>出六2-8)看出来。‘我的神’这名称不单表示作者与神有亲密的个人关系,更说明这位神在其子民身外客观存在。以此对比巴比伦,他们敬拜的对象并非真实存在,因为他们以自己的势力为神(11节)。而神却是哈巴谷不动摇的磐石(参申
32:18>申三十二18)。哈巴谷虽质疑神何以拣选这邪恶的民族来刑罚和审判子民,但他并不怀疑神有祂的理由。先知准备与神讨论这问题,深信神至终必为自己存留祂的约民。
哈巴谷面对一个神学问题:一位神圣、全然圣洁、不看奸恶的神岂可容忍巴比伦人的恶与诡诈,用他们来作惩罚的器皿呢(13节)?以色列的恶人虽坏,但比起败坏至极的巴比伦,岂不更胜一筹?相形之下,有罪的以色列尚可称为‘公义’呢!巴比伦人与神的标准相去甚远,先知在此表示诧异,他连‘看’也不能看。
哈巴谷甚勇敢,他不但质问神的作为,还指摘祂夺去人性(14-17节)。起初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创 1:26>创一26,创 5;1>五1),人类是整个创造的高峰。现在他把人类贬低,比拟作低等的生物、鱼类和野兽(参创
1:26-28>创一26-28)。假若神也剥削了以色列人的人性,那么就不能责怪巴比伦人待他们如追捕的猎物,钩上、网中的鱼了!这些人敬拜他们杀戮的工具,因为这些东西为他们带来美食──就是被捕者的肉。这种亵渎和残忍的行径岂可任由继续、不加遏止?
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谋求经济上的利益而鱼肉别人,是一种邪恶的行径。不惜牺牲人类的尊严来扩张财富,这种生存本能的崇拜,在今日的社会里可能比巴比伦公开的强暴更令人讨厌。
二1 等待答覆
哈巴谷巴不得耶和华早日回答他的疑问,所以他要像兵士一样站在守望所观望(参赛
21:8>赛二十一8;结
33:7>结三十三7)。作为一个先知,儆醒守望是他应有的任务。哈巴谷此举有双重的作用:一方面是等候神(参1:2>一2),另一方面是反省自己。目前他最关心的是神怎样回应,但他也要知道自己该如何回应神的新启示。哈巴谷并非惧怕神要向这位卤莽的疑惑者发怒,他知道神的答覆必要临到,所以耐心等候。
二2-20
回答:审判将临到恶人
神并没有令祂的先知失望,祂是公义的,巴比伦要对他们嚣张的行径负责。神用5首讽歌来揭露巴比伦的恶行。
二2-5
写下来的默示
神回应哈巴谷的困惑时,先知对神的信心使他被称义。由此可见,神容许忠诚的疑问,然而这默示不单是为安慰哈巴谷,也为所有在巴比伦手下受苦的人。最后得救的好消息要张贴出来,使所有过路的人都可以看见。‘使读的人容易读’一句颇费解;其中一个解法是指过路的人尽管匆忙仍可看见此招贴,然后把这消息口传出去(新修订标准译本的译法)。另一解释是指职业跑腿传讯者把这消息传开。不论如何,这消息必会被传开,虽然所宣布的审判不一定是马上临到。事实上,神在‘一定的日期’必采取行动。历史在神的手中,并朝向耶和华的日子之高潮迈进,绝不动摇。信靠神的心激励我们不致因表面上的迟延而焦虑,因为这些只是幻影而已,神的应许必在祂所定的时间临到(彼后 3:3-9>彼后三3-9)。按照最普遍的看法,这段经文的意思是说在这默示成为事实时,神必拯救祂的子民,却没有指明拯救的方法;而原文的另一读法(参新国际译本的旁注),可能是指最终是藉着某一个别的拯救者,施行拯救。
哈巴谷奉命把信息‘写在版上’;这是巴比伦惯用的抄写工具,版用黏土(烤过之后,有如石版)或象牙,或木材造成。这些版可以流传下来,成为记号,证明神的话终于成全。
此盼望的信息是哈巴谷预言的一部分,在此没有注明是哪一部分,但极可能就是这整卷书。另一可能性,就是指随后的两节经文,这两节经文是哈巴谷特别强调,叫读者注意的。
在哈巴谷书这最着名的经节里,先知拿义人与恶人作一个多方面的对比(4-5节)。在原文中,后者没有提名道姓,只是以‘他’为代表(译注:和合本在此加上了‘迦勒底人’等字眼)。不过内容中提到夺取和其他恶行,说明所指的是巴比伦人(即迦勒底人)。这对比强调二者的行动和结局;‘狂傲’的巴比伦人‘自高自大’,因掳来的财物狂饮(参撒上
30:16>撒上三十16);他们强夺别人,贪得无厌,丧失了天良。从第5节的希伯来文动词可以看出这种醉酒的行径是习惯性的。
与这败坏自夸对比的是正直的‘义人’(参1:4>一4、1:13>13),他遵照神启示的旨意行事;他的行为被人称道,是世人的典范。此处所用的希伯来字有很广泛的意思,包括被称为义的地位,在神面前表明清白(参赛 53:11>赛五十三11)等。犹大中的‘义人’不单行动正直,他们的‘义’也被神认许。
义人得生是‘因信’而来,与恶人被贪念支配成为强烈的对比。‘信’这个字的用法也很广泛,包括信任别人(出 19:9>出十九9)、信神和祂的应许(创 15:6>创十五6),以致推动人去服从,在行为上忠心、可靠(王下
12:15>王下十二15),甚至可指在试炼中坚定不移。最后两种用法译作‘信实’更好(参新国际译本旁注脚),‘正直’是这词最普遍的用法,两者都显示委身与实际行动之间的互动关系。
两种人的结局也互成对比;义人的信使他得生,生并非指肉体生存而已。对比快将败亡的巴比伦。这字词在申命记三十章19节的用法涉及某种特殊的福分;以色列蒙应许所得的生命与得为业的土地有分不开的关系。目前这片土地正受到巴比伦人的威胁,经文说以色列的生命和土地将会存留,而她的强敌却要灭亡。
这句经文成为着名经句,是因为它被新约作者引用,而这些新约经文在神学上有重要的地位(罗
1:17>罗一17;加
3:11>加三11;来
10:38>来十38)。信心是称义的途径,这原则激励马丁路德发起基督教改革运动。
此句在新约中的用法受七十士译本的影响过于希伯来原文。在罗马书一章17节中,保罗说信心的效果使我们称义,此处的希腊文强调理智上的认同,因信耶稣基督的福音(罗
3:22>罗三22,罗
5;1>五1)得以在神眼中称义,这是进入天国的第一步。在加拉太书三章11节中,委身信靠神,以致不劳而获地得到生命的赏赐,正好对比严守典章律例却不能称义。希伯来书十章38节则呼吁人在试炼中持守信心,信靠遵行神的旨意以得生。经文采用了七十士译本的一个版本(和合本小字:‘我的义人’),此版本可能与弥赛亚预言有关。七十士译本另有一版本,把它看为神的信实,这版本亦可用于哈巴谷书的经文。在巴比伦的压迫下,神激励祂的子民要保持信心,因为将要得生,而神自己也要信实地作成祂应许的拯救与盼望(2:2-3>二2-3)。有人认为先知在第三章,特别是16至19节中,已论释这信靠是怎样。
二6-20
针对巴比伦的5首嘲讽歌
第6-8节
第6-8节宣告灾祸的句子通常是丧礼的挽歌中(参王上
13:30>王上十三30)所特有的,在此却有嘲笑的意味,以色列的先知不会特别关心仇敌的下场,这仇敌原是压迫他的百姓的。哈巴谷相信神终必得胜,他信神的心在此表现无遗。谁是这些神谕的直接对象,经文没有清楚说明。从文理上看,似指巴比伦;从写作的历史背景来看,亚述则较适合。在他们强盛的日子里,两者都是所向无敌的世界霸权。亚述在主前605年被巴比伦大败,而巴比伦本身亦于主前539年亡于波斯手下。先知哈巴谷不是唯一唱这些讽歌的人,所有曾在过去受到这侵略者苦害的人都齐声唱和(参5节)。
在这挽歌的讽词里(参耶 22:18>耶二十二18),哈巴谷嘲笑米所波大米人用不正当的手段生财,至于那抢夺别人财物多取人的当头、流他人的血(指杀人流血或喻意剥削的行径)的欺压者必有苦难临头。神施行报应,抢夺者将要被往昔的受害人抢夺。在高位上受人信任的人滥用钱财的行径,不仅是神不容许的,就是在堕落的人类意识里也不被接纳,从法庭的控诉和新闻的披露中可见一斑。
第9-11节
第9-11节针对那些用不法和邪恶手段来为国家牟利的人。本来牟利在道德上是中性的,无需受指控。但是这些人却用不忠实的方法,利用别人的贪念,谋求自己的稳妥;只顾自己,不理别人的安危。他们要蒙羞而死,甚至被掠夺之城邑中,无生命气息的建筑物也要呼叫,指责这些剥削者。国家的政策与个人的行为一样,要经常受神的话语约束。
第12-14节
第12-14节谈到习惯性的残酷行为──流‘人血’与‘罪孽’,以此来建立地盘(‘建城’‘立邑’)的人,必不能遂其所愿。其城邑要湮没火中,不能收长久的利益。那些今天仍高举民族主义,自我膨胀,打着‘种族清洗’旗号的人,要记得神对此行为的憎恨是不变的(参摩 1:13>摩一13)。有一天,神的公义要对付国际上的邪恶,那时那些罔顾人命,不尊重别人土地权,只顾扩张自己领土、开采石油及其他策略性的矿物的人,将最终会归于虚空。
与哈巴谷同时代的耶利米也用同样的字句来预言灾祸(耶
51:58>耶五十一58),究竟是谁最早使用它们,却不得而知。而最终的作者,也就是这些刑罚与审判的原着,是耶和华自己,祂是全能的主,万军之耶和华要为祂的子民争战到底(3:8-15>三8-15)。
在阴暗的灾祸中出现一节光明的经文,给那些信靠神、不刚愎自用的人带来一线曙光与希望。但经文借用以赛亚书十一章9节的大意思,把将来的盼望置于世界末时的背景下,它不是预言历史上某一国家在某一时间内的败亡。认识耶和华是指与神之间密切的关系,这知识要充满全球。神伟大的能力和荣耀的显露(出 40:34>出四十34;赛
6:3>赛六3)不单让亚述和巴比伦等压迫者看见,也让整个创造目睹。
第15-17节
第15-17节恶人不单自己行恶,也引诱别人去跟从。他们把邻舍灌醉,暴露别人不雅的醉态。此事叫人联想到今日贩卖淫书、小电影,经营赌场和毒品的商人。他们自己没有沉浸其中,却以此勾引别人。这种恶势力继续渗透全国,并且蔓延国际之间,不单威胁个人,也腐败政府,似乎只有来自神的审判才可破碎这些日趋严重的罪的捆锁。
然而恶有恶报,恶人的刑罚与所犯的罪相称;灌醉人的要被灌醉,显出其淫态。此处的‘杯’是喻意神审判的愤怒(参诗
75:8>诗七十五8;结
23:33>结二十三33;路
22:42>路二十二42)。恶人的暴行从以色列蔓延至邻国利巴嫩,这里所指的可能是主前605年迦基米施之后。战乱不但伤人,也杀害了无辜的野兽。这段经文纠正我们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造物主顾惜的惟独人类!其实所有受造之物也在罪中一同受苦,有一天得赎(罗 8:20-22>罗八20-22;参创 6:5-7>创六5-7)。
第18-20节
第18-20节前文曾提及(1:14>一14)巴比伦的异教敬拜,在这一个神谕里有更详尽的说明。其实求问人手所造、不能说话的哑巴石像是极无意义的。此处宣告灾祸的句子(‘这人有祸了’)出现的地方与上文稍有不同。有人认为是错置于此,应放在二章18节,但没有任何抄本支持此说,也没有证据说一个圣经作者一定要牢守其文体格式。
与哑巴偶像相对的是来自耶和华的真实启示,在祂面前,全地的人都当屈膝静默。这种静默不是死寂,而是敬拜者面对又真又活的神,不是虚假而死气沉沉的偶像时,不禁肃然起敬(参诗 46:10>诗四十六10;赛
41:1>赛四十一1)。不仅以色列如是,在主面前所有被造之物都当肃敬静默。
这一节把上文描写以色列敌人的罪行,转到下面陈述神伟大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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