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1 标题 耶和华──以色列立约之神(出
6:2-6>出六2-6)──是这预言的终极来源。作者在此用了极普遍的词汇,称之为耶和华的‘话’;而宣讲耶和华这信息的人是‘西番雅’。他的族谱在先知书中是最长的(参耶
36:14>耶三十六14),远溯至犹大国第十四任君王希西家(主前716至687年;参导论)。作者把这不寻常的详尽家谱放在这里,目的可能是要避免人误会西番雅的父亲是来自埃提阿伯(希伯来文是古实);这国家是书中神谕针对的其中一个对象(2:12>二12)。依照规定,埃及人与埃提阿伯人的第三代子孙才可加入以色列群体(申
23:7-8>申二十三7-8)。
在标题之后,作者不再赘言,马上写下耶和华宣告的恐怖信息,是关乎悲惨的审判的,这审判不单包罗整个世界(2-3节),更特别针对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4-6节)。耶和华不是在遥远的地方操纵此事,而是亲自伸手攻击。 耶和华在此警告说,祂要‘从地上除灭’所有先前的创造物,包括:‘人和牲畜,与空中的鸟、海里的鱼’。从列出的项目看来,神是要把整个创造除灭。这些项目的表列次序与创造时的原本记载是刚好倒置的(创
1:20-28>创一20-28),而且这毁灭更甚于洪水火灾(创 6>创六至创
9>九),因为在此连鱼类也感受到神燃烧的愤怒。整个大自然的创造都因人类的罪而受苦(参罗
8:20-21>罗八20-21),而人类在此更被圈点出来,两次提及,被形容为引动神震怒的‘恶人’。他们将要被‘剪除’或灭绝(4节;参王上
9:7>王上九7);‘剪除’一词原本是指违法者所受的死刑(出 31:14>出三十一14),用在这里与上下文配合,甚为贴切。
纵然整个创造都要受苦,但犹大和她的首都耶路撒冷特别被圈点出来。他们是神的约民;是自愿与神立约,向祂誓忠的,他们要负更大的责任。神的子民在万国中为首,在阿摩司书一章3节至二章16节中亦有相似的说法。耶稣曾把这思想演化成一个普遍的原则;祂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
12:48>路十二48)。神要向以色列‘伸手’,不是像以前那样伸手帮助他们(例如申
4:34>申四34),而是要惩罚他们,有点儿像亚伦向埃及伸杖发动十灾一样(出 7:19>出七19)。
第5节 第5节的希伯来文说这些人指着他们的王玛勒堪起誓,可能是指这些人不单敬拜耶和华(以祂的名起誓),而且也同样对待祂在地上的代表人。虽然这种做法在以色列中找不到甚么证据,但是在古代近东其他地方却很流行。另一方面,这节经文亦可能是指玛勒堪(即米勒公,和合本、新修订标准译本、七十士译本以及其他译本都如此翻译),也就是亚扪人的神明(王上 11:5>王上十一5、王上 11:33>33)。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综合以上两种解释:这些人虽然表面上敬拜耶和华,以祂为王,但骨子里却是服在异教的米勒公的权势之下。姑勿论如何,这里所描写的是子民含混的敬拜,把真神和无价值的混在一起(出 20:3>出二十3),正如耶利米书指责的一样(耶 2:12-13>耶二12-13)。耶和华对犹大人转离真理,跟从虚谎,感到十分惊讶。 一7至三8 那日的审判 灾祸的警告引进了末日的最后审判,这题目成为本书以后经文的主题(参导论)。这日子以双重性质出现,既是痛苦的审判日(1:7>一7至3:8>三8),又是福泽和希望的日子(3:9-20>三9-20)。它的影响波及列邦(1:14-18>一14-18,2:4-15>二4-15)和犹大(1:8-13>一8-13,2:1-3>二1-3,3:1-7>三1-7);涉及迫近的历史事件(2:4-15>二4-15)和末期的巨大变动(1:14-18>一14-18,3:8-13>三8-13)。这日是‘耶和华的日子’,因为只有祂在其中行事,不但以圣洁的能力和正义行事,同时也施行慈爱和恩典。 一7-13 犹大受审判 一7 作者嘱咐我们闭口,‘在主耶和华面前’(参哈 2:20>哈二20)‘静默无声’。在母亲的怀抱中,人可以感到满足安静(诗
131:2>诗一三一2),但是这里的滋味却不一样,这里的静默是指受造物在宇宙的创造主、护佑者、审判者面前的敬畏。正如法庭开审,法官上庭,庭警宣告‘众立’时,所要求的尊敬一样。现在耶和华要来临了,‘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快到’了(参14节;赛
13:6>赛十三6;结 30:3>结三十3;珥 1:15>珥一15;俄1:15>俄15),众人要肃静。
同一日,就是‘耶和华献祭的日子’,第一个审判要临到国家的首领,皇室和随从‘外邦’风俗者;‘穿外邦衣服的’很可能是指随从外邦宗教风俗者(参王下
10:22>王下十22)。约西亚的名字没有提出来,或许这段写于约西亚在位早期,他的政权仍由其他官员操纵(王下
22:1>王下二十二1),而这里所指的便是这些官员。 显然另一宗教上的腐败行为是‘跳过门槛’(这词在旧约中单用于殿宇;撒上 5:4-5>撒上五4-5;结
9:3>结九3)。此处的意思最可能是指非利士人的异教风俗,他们认为人不可踏在大衮神庙的门槛上(撒上
5:4-5>撒上五4-5),这也是渗入以色列之耶和华信仰的异教习俗之一。另一解释是以此节经文的下半部来解释上半部,依照这解释,此处所谴责的不是宗教上的腐败,而是社会经济上的罪行。首领本应以正直公义的律例来保卫社会,但他们却以强暴(参哈
1:2-3>哈一2-3)和诡诈行径充斥王宫。不管我们采纳哪一种解释,作者在这经句里表明耶和华并不以这些罪行为小过,祂看其分量与上述引致洪水时代‘还原到创造之前’的罪同等(参1:3>一3;创
6:11>创六11)。 作者以地理环境来表达耶和华的日子之审判。耶路撒冷三面环山,所以从北面进取比较容易。故此‘商民’多以此为天然的贸易路线,军队攻城也同样从此入手。此处所提及的首两处,地点都是可考究的。‘鱼门’可能是城北的主要城门(代下
33:14>代下三十三14;尼 3:3>尼三3);‘二城’(即第二城)或作新城在圣殿以北,顾名思义,这是新近加建的部分(王下
22:14>王下二十二14;尼
11:9>尼十一9);‘山间’是一般的形容词,但亦有可能指城北一处地形;‘玛革提施’(和合本的音译,意思是臼钵,参新国际译本附注)是指城内市中心的商业地带,这名字反映这区域坐落在凹陷的地区,可能是特别挖掘成臼钵状的地方(参士
15:19>士十五19;箴 27:22>箴二十七22)。
一12 耶和华好像警察突击检查赃物一样,要来一次挑灯‘巡查’。祂的目标不是寻找诚信的人(参耶
5:1>耶五1),而是要捕捉那些不讨祂喜悦的人,向他们施惩罚。这些人的罪不是公然行恶(4-11节),而是不去行善,完全自满自足。先知以酿酒的过程来作比喻,酿酒时较重的杂质若不把它搅动,必沉淀在黗底。这些沉淀,就是‘渣滓’,可产生凝结作用,把整黗酒弄得不能饮用。这等人否认神的作为,他们的冷漠被神定罪,正如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斥责这世代所言:‘在这世代中,我们最要痛悔的,不是坏人所犯的恶行,而是好人保持可怕的沉默。’ 神将要显明这些冷漠的富人过往所做的是何等的错误。他们扭曲了以色列历史观最基本的神学根基,就是神主动介入人类历史,带来祝福与审判。将神学扭曲的罪至少与错误的行为同样严重,他们的惩罚是被挪去他们得权势地位的途径(申
28:30-42>申二十八30-42;摩 5:11>摩五11;弥 6:13-15>弥六13-15)。
一14至二3 耶和华的日子 西番雅在此开始用诗的形式来描写耶和华日子的灾祸。这日子不单影响祂自己的子民,甚至祸延整个世界。若说在这日子里神单单赐福其子民以色列,却审判敌对神和祂子民的人,这说法就未免太天真了(参摩
5:18-20>摩五18-20)。以色列忘记了拣选也附带着责任(摩
3:2>摩三2),与神和好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其出身的国籍,而是建立在其服从的态度上。如果选民不尊敬神,他们也要像外邦一样受苦;正义的人,不管他是甚么种族,也一样可以蒙福。这日子的双重意义和普世性,在主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时将达致巅。这耶和华日子的终极来临(帖后
2:2>帖后二2)亦将会是普世性和带着双重意义的(太 24:3-33>太二十四3-33;启 19>启十九至启
22>二十二)。
第14-16节
‘耶和华的大日’必要来临,‘临近而且甚快’,这主题对先知来说是很重要的(参7节)。他警告的不是远在将来的日子,而是目前;它也不是能以欢呼心情来迎接的日子。勇士的痛哭和呼号(或是杀人流血的呼号,或是恐惧惊惶的呼号)将会为这局面加添混乱。
第17-18节 第17-18节 耶和华把这审判带给人的后果活画出来,目的是要使观众震惊。领受盟约作一生引导的人要如同瞎子行走,这是盟约本身保证的咒诅,当他们不守约时,这咒诅就要临到他们(申 28:28-29>申二十八28-29)。代表人类生命的‘血’(利 17:11>利十七11)要被倒出,如同多得不值钱的‘灰尘’(参王下 13:7>王下十三7;亚 9:3>亚九3)。人不能以‘金银’赎出审判,这些金银可能是指他们为自己聚敛和滥用的财富(11、13节),或是指以金银包裹的无用偶像(参赛 30:22>赛三十22;结 7:19-20>结七19-20),后者似乎可能性更高。神强烈地要确保自己作以色列的创造主、救赎主和盟约主人的独特地位;子民对异教的兴趣挑动了神的忌怒,引致祂‘愤怒如火’(参申 4:24>申四24),不单烧灭以色列,甚至殃及世界‘全地’(参2-3,3:8>三8;彼后 3:10-12>彼后三10-12)。人不能预期再有警告,因为终局会突然快速来到。这悲惨的预言很快就在犹大实现;先知在生之年就是主前587年,耶路撒冷和圣殿就全然被拆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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