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4 警告 祭司若不悔改,必遭咒诅。 2 「你们的福分」:有关祭司的福分,参民18:8-19;但这词或指 祭司给百姓的祝福。 3 「斥责」:七十士译本作「除掉」。 「种子」:指後代,祭司的职位由子孙继承,这里是指祭司将 後继无人;但此字於原文亦可解作「膀臂」(参七十士译本) ,代表能力,整句指祭司的能力被神拿去,他们不能再担任祭 司的职位。 「牺牲的粪」:指献赎罪祭後所留下的废物(包括祭牲的排泄 物及内脏)。这些不洁之物须拿出城外焚烧,若用来涂脸,是 十分羞辱的举动,正是祭司羞辱和藐视神的报应。 4 「我与利未所立的约」:民25:11-13记述神把平安的约赐给非 尼哈(亚伦之孙)及其後裔,作为他们永远当祭司职任的约, 另参尼13:29; 耶33:21。 2:5-9 教导上的失责 祭司奉神差派(「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7), 不单要代百姓献 祭,更要将耶和华的律例教导百姓(利10:11),并在生活上作出见 证和榜样(6),可惜当时的祭司并非这样,无论在职责上或行为上 ,都违背神。 9 「瞻徇情面」:祭司因贪婪受贿赂,或因徇私的缘故,对一些 人放宽律法的要求,苟且行事。这是神严禁的事(见串22)。 2:10-4:3 对百姓的斥责及警戒 10-16 休妻及娶外邦女子之罪 10 百姓的做法破坏了他们与神所立的约,也毁了与妻子的婚约, 罪行严重。 「以诡诈待弟兄」:妻子亦为圣民,与丈夫同为弟兄。 「我们」:指以色列民。 「一位父」:大概是指下句的「一位神」。 11 昔日,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即表示接纳异教败德的习俗、 相信他们的神,等於亵渎耶和华。 「圣洁」:或指圣所。 12 「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可有两种解释: 1 神要将犯罪者从以色列民中驱逐出去(参尼13:28-29); 2 神要使他们在以色列中绝後(如结24:21; 何9:11-12)。 13 「又行了一件 ...... 事」:指下节休妻之事。 「使前妻 ...... 耶和华的坛」:原文无「前妻」,很可能叹息哭 泣的是负心的丈夫,因犹太妇女不准站在神的坛旁。 「以致」:应译作「因为」。 整节是指犹太人由於神不收纳供物,不厚赐福气,而哭泣流泪。 14 「以诡诈待她」:即对妻子不忠。 15 「虽然 ...... 後裔」:神虽有余力造多人,但 只造亚当一人, 夏娃也从他而出,二人结为夫妇,成为一体,在这一夫一妻婚 姻的制度下生出虔诚的後裔,此段原文或译作「他(神)岂不 是(把他们)造成一(体),肉体和灵都属於他。为何要造成 一(体)呢?因为他要寻求敬虔的後裔」。 「心」:原文作「灵」。 16 「以强暴待妻」:原文作「以强暴遮盖他的衣服」,大概表示 休妻是以强暴待妻的行径。 2:17-3:6 有关主来审判的警告 百姓看见社会不公,罪恶滋生(见3:5), 便向神抱怨,认为耶和华没有公理(2:17), 於是神向他们发出预言: 要差遣使者预备道路(3:1上), 然後弥赛亚要降临带来洁净(3:1上-4)和审判, 显明神是公义和慈爱的(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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