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最大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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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6-27章)

——受难日

    上二章所论,皆是辩论日,即我们的礼拜二之事,礼拜三为休息日,晚间即与门徒进城,比犹太人早一天守逾越节--教会相信礼拜三、四,皆为退修日,礼拜四晚进城。犹太人计日,是从日落到日落为一天,即从日落算起,先过夜后过日。这一日的经过,即从马可楼至各各他。马可楼是得力,各各他是得胜。

   一、受难夜——世界最黑暗的一夜(26章)。

    (一)马可楼——喝乐杯或称救恩杯(太26:l7-30),耶稣与门徒同守逾越节,耶稣曾洗门徒的脚(约13:4-5)。吃逾越节筵席以后,耶稣即把逾越节的筵席改为新逾越节的爱筵。我们今日教会皆称为晚餐(林前11:20)或圣餐。亦或有人仅为称“擘饼”者。但此圣筵。亦同领爱杯,不仅擘饼。此爱杯亦是新约杯,即以此杯与我们立新约(太26:28)。此一爱杯,亦表天国里将来要喝的“新杯”,即婚姻筵席上所喝的新杯。“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二)客西马尼——喝苦杯(太26:28)。

    1、灵的压榨——客西马尼即压榨之意。即压橄榄油之场。橄榄油非经压榨,不能流出金色油。

    2、魂的痛苦——

    3、体的粉碎——耶稣所喝的苦杯,亦是涌进了体的每个细胞,使每个细胞中皆经验了罪的毒、死的威权,以致流出血汗。

    (三)犹大与彼得——三十块钱与三次否认。

    1、犹大卖主:

    (1)血价(太27:4)——三十块钱,是至轻之价,奴仆之价,亦最高之价,圣经称为重价(亚11:13;林前6:20,7:23)。

    (2)血田——是为埋葬。

    (3)窑户的田地——可由主的宝血作成器皿,“血价”是为救赎。“血田”是为埋葬,“窑户地”是为制器。由此制成许多属灵的器皿。

    2、彼得的不认主(太26:69-75):

    (1)口头上不认。

    (2)信仰上不认——敢在神面前发咒起誓,明明是背离信仰。

    (3)在行为上不认。

 二、受难日——世界最蒙恩的一天(太27章)。

    (一)法庭的法场:

    1、不守法律的法庭:

    (1)不法的判决(太27:11-14,23-24;;路23:1-7)。

    (2)无理的戏类(太27:27-31)。

    头戴荆棘冕。圣经谕冠冕计分三等:

    一等易坏冠冕(林前9:25;提后2:5)——小卷记,所得树条编的。

    二等荆棘冠冕——即为人所受之苦。

    三等精金冠冕——(启4:4):得胜信徒所得头等荣耀的奖赏。有生命冠冕(启2:10),不朽坏的(林前9:15),公义的(提后4:8),喜乐的(腓4:17),荣耀的冠冕(彼前5:4)。

    (2)手执苇子杖——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此苇子代替金圭铁仗。表明他的王权,非金圭,非铁杖,不过是轻微至极的苇子而已。何幸耶稣的金圭、铁杖。他另一方面看,也真是那苇子所表的是量“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原是用苇子作量度的杖(启11:1-2,21:16)。

  2、完全律法的法场:

  (1)在左边的强盗——罪的十字架。

  (2)在右边的强盗——得救的十字架。

  (3)中间的主耶稣——救人的十字架。

  (二)神威与神恩——十字架。

  1、神威:

  (1)天地黑暗  (2)天父掩面

  2、神恩:

  (1)殿幔中裂    (2)古墓自开    (3)水血下流(诗22:1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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