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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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婚约的圣洁

531-32

序言:

基督徒可以离婚吗?要怎样对离婚再婚的人呢?我承认这个话题很棘手,我很不愿意谈,但对信徒确实很困扰,另外圣经对婚姻有很高的象征意义——象征神对他百姓的信实,面对耶稣基督对婚姻的态度的严肃,我们很需要认真来思想:

一、休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姻的严肃。

31节,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又有话说——当时拉比们流行的解释

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来自申命记241-4,不过在申命记里的经文的意义是要在婚约上维持纯洁,不可污秽婚姻,以致被神憎恶。

在申命记有几个步骤:

1) 发现不合理之事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合理”这个词很模糊,全本圣经只有两次,应该是指在道德和肉体上不洁净之事,在婚后被丈夫发现。这里,不是指在“性”上的不洁净,因为在当时,“奸淫”这个词,不可能和“休妻”连在一起,奸淫直接被打死,婚姻不需要因休书(离婚)而结束,而是因死而结束。

2) 要给休书

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当时,需要在两个见证人面前写下休书,证明不是因为不忠不贞,而是因为其它原因,她在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找见证人。妇人手上有了休书,又有见证人,她再嫁不会有麻烦。

3)不可再娶回来

3节——4节上,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给她手中,或者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女的有权再嫁,但男的永不再娶回来。

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婚姻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将这种混乱上升玷污上帝的应许之地,遭神愤怒的高度!休书就有控制混乱的局面的作用。

小结:休书的重点是为了维护婚姻的严肃,需要三思而后行

申命记的重点是针对休妻的人的约束。

1)、婚约是神圣的,反映了上帝对他所应许的百姓的信实,上帝憎恶将已经嫁人的前妻再娶回来,所以休妻是很严肃的。既然休了,再嫁了,就不再有机会再娶回来。基于这神圣和严肃,所以要给休书!

2)、休书也是对妇女的保护,被休的妇人没有犯奸淫,她在“性”上是清白的,她有权再嫁!就好象如今结离婚证书是表明——你再结婚是合法的。为了她的益处,所以要给休书!

3)、休书是保持上帝百姓群体的圣洁——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玷污了——现在的话讲:保持社会的有秩序、不要影响全民道德的下滑。所以写休书要慎重!

而当时拉比们所解释的重点是透过休书这一合法手续,就离婚,他们教导的重点就是如何获得离婚的合法手续,这里实际上对申命记的曲解——本末倒置!

应用:我们:高过“合理”、“合法”的婚约态度——反映神的信实和圣洁。

今天的人常以个性不合作离婚的理由,但有什么比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更大的差异吗?但圣经仍然讲不要离婚!(林前7章)要

 

二、婚姻的意义是维系上帝百姓群体的纯洁

32节是主耶稣的回应:

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

如果因为某些理由休妻,除了一个理由之外——对方犯了淫乱的罪,都是对妻子的极大伤害,让他去作淫妇――即破坏神圣之婚姻。

耶稣的教导重点,再次让我们看到婚姻的本质——反映神所设立的婚姻的圣洁(因为对方淫乱了)

休妻――破坏了婚姻的圣洁,因为对方没有淫乱你却把她休掉,等于她犯了淫乱,你才会把她休掉,这样,附带一个离婚条件:对方犯淫乱了,为了维护婚姻神圣之纯洁,所以离婚。

所以主在这,不是讨论可以不可以休妻,不是写一纸休书就了的问题,他是在这是解释婚姻的基本意义,是神圣的,我们无论如何都要维护婚约的神圣!

 

32节下,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被休的妇人,只有一种可能――她是淫妇,很自然的,别外一个男的若娶了她,也就犯了奸淫,因娶了淫妇。

A、妇人被休——被动成了淫妇,受害者!

B、第二个男人与她结合,两者都犯了奸淫。

再次让我们看到主耶稣在这里,不是在谈论可不可以休妻,如何休妻,而是婚姻的另外一个意义——维系社群性的纯洁。

男女的联合是反映了神对他子民的信实的子民对他的顺服,这就是婚姻的目标。那么,离婚对于基督徒来讲,是多么的不可能——因为破坏神的信实。

应用:我们要如何来谈论离婚,才合乎圣经?

我们又看到圣经是准许离婚的,在申命记241-4节,马太福音191-9节中又准许休妻,既准许,又要维护婚姻的圣洁、完整不可分开。如何协调解释才合乎真理,不会降低圣经标准呢?

也就是说:我们要如何来谈论离婚,才合乎圣经?

是不是对方犯了奸淫就必须离婚呢?或者,离婚就是最大的罪呢?

在信徒生活中,如同有些人讲的,基督徒最大的罪就是骄傲一样,离过婚的女人,男人就成为一个罪恶沉重的呢?

教会当如何来谈论这一事件呢?

我的处理步骤:

A、 首先要明白婚姻的意义――反映神对他子民的信实,在一个未明白婚姻意义的人,我拒绝回答可不可以离婚再婚。

B、 性联合是最深切的反映神与他子民的信实的奥秘,委身的关系,而奸淫是深切地破坏了这一关系,这种破坏之深,连耶稣都准许被害者作离婚的选择。对我们多么需要尊重婚约的神圣。

C、 既然奸淫实际上是破坏“两人成为一体”的完整性,那么焦点就不是奸淫本身,而是奸淫的后果——破坏了他子民的信实的奥秘,委身的关系。那么在圣经没有讲的一些伦理,比如家庭暴力,也同样是对婚姻神圣的藐视,也可以做离婚的选择!因为施暴的一方已经遗弃的自己的另一半!

D、离婚也是为了维护性的纯洁——神对他的百姓的领袖,再婚也是为了反映这一信实的关系,那么问题的焦点就不是可不可以离婚,可不可以再婚,也不是给我们把柄——对离婚再婚定罪,而是让我们检讨婚姻的目标是什么?如同在其它方面对神忠诚,对人忠诚一样,婚姻就是培养我们的对神的忠诚。这样,无论夫妇间发生任何惊人的事件,那怕对方犯了奸淫的罪,也不是不可挽回的——对神的不忠,惟一的出路就是悔改!如同其它的罪,也是对神的不忠!这最深切的罪,但不是最大、无可救药的,耶稣的宝血足以洁净任何深刻的罪恶。

E、 当明白这一切,才来谈论离婚的问题――离婚有更好地忠于神吗?再婚能更好地忠于神吗?离婚是为了对受害的一方的保护吗?当离婚两者没有深入探讨婚姻的意义之时,不要谈离婚!

F、 最后,对于那些因为信仰而经受配偶的不忠、或者在婚姻上不快乐,当思想信徒在世的日子其实是为主受苦、为义受逼迫,因为,基督教导他的追随者效法他——背负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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