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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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宝训——论报复

读经:太5:38-42

内容:

一、引言

耶稣的这段教导,可能是基督教指责受最为激烈的信息之一:

“你看看你们基督教,说什么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

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纯粹是教导人逆来顺受,是奴才哲学、奴才宗教,这样的宗教有什么价值?”

    也可能有人在嗤之以鼻之余会高唱:“我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很多的基督徒面对这样的指责、嘲笑常常常常也无言以对——还能说是什么呢?这段信息明明就是这样教导的……

二、详细分解

耶稣这里引用的经文见于旧约出21:24、利24:20、申19:21

《出埃及记》

21: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1: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1: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利未记》

24:19  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 

24: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申命记》

19: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乍一看去,似乎是鼓励个人复仇的。但结合上下文,就可以知道,摩西律法的这些规定是给司法者一条秉公处理的原则;也是对意图犯法者严厉的警告和震慑。并不是鼓励复仇的。

再看看耶稣的教导: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单单从字面上看,耶稣教导面对恶人的时候,应当以克制代替报复,不要以恶报恶(罗1217-21)。以恶报恶非但不能止住罪恶,只能是增添更多的罪恶。但似乎是无原则的。也是血气之人无法接受的。

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这段教导的时代背景。

耶稣时代,犹太人已经是亡国奴,以色列是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罗马法律规定:罗马士兵有权征用殖民地的老百姓为之服苦役。比如背负行李,提供食物或者住处。罗马兵丁长矛的平头只要一触及犹太人的肩头,即刻表示被征用(27:32)。而且,法律还规定,一旦发生冲突,罗马兵丁有权就地处决。我们知道,犹太人一直因为选民的身份而颇感优越。外邦人在他们眼中是不洁净的,未受割礼的,猪狗不如。因而他们尽可能不与外邦人接触、交往。一旦被罗马兵丁征用,对他们而言是奇耻大辱。所以,很多人是选择暴力反抗的。那么结局可想而知。

这样,耶稣教导的用意就很明显了。既然犹太人已经是亡国奴,因为悖逆神而被管教,那么在面对当权者的凌辱的时候,没有必要作无谓的反抗。为了服苦役而丧失性命,比如因为被打了耳光、里衣被拿、走一里路而作出牺牲,是得不偿失的。生命远比面子、虚荣重要。

这段信息告诉我们今天这些基督徒的是,不要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但是一旦上升到原则、立场的时候,比如叫我们否认信仰,或者做违背信仰原则的事情,那么就要毫不妥协。

我们不妨看一下使徒保罗的做法。

一方面看他在《罗马书》的教导:

12:17  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2:18  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 

12:19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注:或作“让人发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12:20  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 

12:21  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一方面看他的做法。保罗为福音的缘故被捆绑、受审。中途他若不继续坚持上诉就可以无罪释放(徒26:31-32)。但是保罗为了辨明福音,一直上告到该撒皇帝面前。那么是否保罗的言行不一致了呢?显然不是。前述的教导针对的是非原则性的事情;而后面的做法是为了原则性的事情,就是辨明福音。

这里顺便把“里衣”、“外衣“解释一下。

“里衣”,用棉或者麻制成的长袋。最贫穷的人往往也有另一套里衣,以便更换。

“外衣”,是一件大毯式的长袍,白天当衣服穿,晚上当被子盖。外衣只有一件,律法规定:里衣可以典当,外衣却不能典当(出22:26-27)。

还有就是伊斯兰教对“以牙还牙”原则的无用。

为什么在现今的阿拉伯国家有很多人(有男有女)甘愿充当人弹发动恐怖袭击呢?他们为什么不怕死呢?

原来,伊斯兰教教导他们的信徒的原则就是“以牙还牙”。而且,《古兰经》里面还进一步教导,如果是因为圣战(比如保卫伊斯兰教的信仰或者信奉伊斯兰教国家的利益而发动的战争)而牺牲,就立刻升上天堂与真主安拉在一起。普通的穆斯林很清楚,如果按照他们平日的为人,是达不到上天堂的标准的。这样通过圣战升天堂倒是个捷径。况且天堂有很多的美女在等着他们呢!

当然,不了解伊斯兰教的基督徒看到穆斯林也讲“以牙还牙”,可能还以为跟基督教是姊妹宗教呢!其实不然。简单说,伊斯兰教的《古兰经》里面大量盗用了圣经旧约(特别是摩西五经)的内容。而且只承认耶稣是先知,不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而默罕默德才是最大的先知。所以伊斯兰教是异教,他们所信的安拉不是基督教里面的耶和华神。

三、42节的理解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这节经文是不是教导我们不分对象,不管自己物质经济条件,只要别人有所求,就应当无条件的给予?

我们不妨先看旧约有关的经文《申命记》:

15:7  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著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 

15:8  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 

15:9  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甚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 

15:10  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 

15:11  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

还有新约类似的教导《提摩太前书》:

6:17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 神。 

6:18  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注:“供给”或作“体贴”), 

6:19  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那么,意思也就很明显了。摩西律法让我们看到,我们的神是怜恤贫穷的,怜恤寡妇孤儿的。那么,如果我们自身有一定的物质财富,面对那些确实有需求的贫乏同胞,应当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如果我们自身难保,或者那些伸手乞讨的人并不是真正缺乏的,比如年轻力壮却好吃懒做的,假装乞丐、残疾人实际并不困难、健康的,利用信徒的善良而不断欺骗的,我们就要有智慧的对待。圣经教导“要用智慧与外人交往(西4:5)”。

四、反思反省

1、基督教是“奴才宗教”吗?你怎么看的?

2、圣经一再强调的不报复,就是强调逆来顺受、不作任何的反抗吗?

3、我们应当毫无怨言的借贷给任何向我们求援的人吗?

4、伊斯兰教与基督教是姊妹宗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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