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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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流滚滚、致命一击

读经:太22:15-46;可12:13-37;路20:20-44

内容:

一、纳税给该撒(22:15-22

    1、序言

我们已经看到,耶稣一直是在进攻。他曾经讲到三个比喻,很清楚地指着正统派的犹太领袖。在两个儿子的比喻中(2128-32),犹太的领袖充当不遵行父亲旨意的儿子。在凶恶园户的比喻中(2133-46),他们是凶恶的园户。在君王筵席的比喻中(221-14),他们是拒绝邀请因而被定罪的客人。

现在我们看见犹太的领袖开始了他们的还击,他们用阴谋策划好的陷阱来陷害耶稣。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这些问题,目的是要使耶稣因自己的话,在公众面前丢脸,陷于被动或者不利的地步,以削弱他在群众当中的威信;而一旦抓住把柄,就可以置耶稣死地而后快。

2、狼狈为奸、设下陷阱

22:15  当时,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就着耶稣的话陷害他, 

22:16  就打发他们的门徒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人,并且诚诚实实传 神的道,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 

希律党不是宗教团体,而是一个政治党派,支持罗马帝国的傀儡政权──希律王朝在犹太人中的统治,所以深为法利赛人所恨恶。

这两个团体通常互相敌对得很厉害。法利赛人是至高的正统派,他们不愿付税金给异国的君王,认为这就是侵犯了神的神圣的权利。希律党属于加利利王希律的团体,他的权柄是罗马所赋予,当然要与执政当局合作无间。法利赛人与希律党能够连手实在奇怪。他们的区别,由于共同恨恶耶稣,想把他除灭,而暂时忘记。——凡是坚持自己罪恶道路的人,不论是谁,一定会恨恶耶稣。

    传神的道,指教导人使之明白神的旨意,而走在神的道路上。

不徇情面不看人的外貌。耶稣从来就不给人留情面,无论是谦卑寻求的,还是刚硬悖逆的;无论贫富贵贱。血气的面子、尊严、谦虚、客套等等,在耶稣身上一点也没有。

很显然,他们所说的话是言不由衷、口蜜腹剑。虽然他们的说的是恭维话,但这些话用在耶稣身上确是毫不夸张,反而恰如其分。这些心怀鬼胎的悖逆之辈,当他们在地狱永火上煎熬的时候,或许后悔当初对耶稣的评价是准确的,却为什么没有敬畏顺服神的儿子呢?当然,即使是后悔,也已经晚了;人一死,就什么都定了,无法再更改了。

22:17  请告诉我们,你的意见如何?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 

,在原文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金额是一个得拿利乌。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

罗马政府向犹太人强行征税激起了公元六年加利利人犹大的起义。犹大的思想成了当时许多抗罗运动的主导思想;为方便起见,我们把这些组织统称为“奋锐党”。

法利赛人在此地的问题,的确是相当狡猾。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犹太是罗马帝国的属民,这问题乃是:“付税给罗马合法不合法?”

如果肯定向罗马政府纳税是对的,就等于公开反对受犹太民众强烈支持的这股民族主义好战情绪,向耶稣提出问题的人毫无疑问正希望耶稣这样回答,因而失去他大批的追随者。因为他们憎恨纳税。不但像普通人那样对纳税反感,而且更为了宗教方面的原因。犹太人认为神是他们惟一的君王;他们的国家是神权政体的国家,付税给地上的君王,等于就是承认他的王权,也就是侮辱了神。因此有些比较狂热的犹太人,坚持凡是付税给任何异国的君王,根本就是一种错误。主若说“可以”,法利赛人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他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

那么,如果耶稣的回答是相反的呢?那证明耶稣有反罗情绪就太容易了,正可借此来挑唆罗马政府除掉祂。所以说,他们自以为这个问题是个巧妙的“圈套”(即15陷害一词的实际内容)。就算过去法利赛人对耶稣有过包容,这情况现已一去不复返了。

后来,“禁止纳税给该撒”,是耶稣被指控的罪名之一(路23:2)。

3、严厉批评、巧妙应对

22:18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甚么试探我? 

这些自作聪明的人毕竟是人,在无所不知的神的儿子面前是暴露无遗的。他知道他们的阴谋诡计,所以很不客气的揭露他们的伪善画皮和罪恶企图。

22:19  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 

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三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denarion),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drachma);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

每当犹太人看见付税的钱币上该撒的像和名称“神的儿子”,便会惹起心中的忿恨。同时也提醒自己是在外邦的权势和税收制度下过活。

22:20  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 

22:21  他们说:“是凯撒的。”耶稣说:“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 神。” 

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代表整个罗马政权。

古代的货币乃是王权的标记,每当一位君王即位,他就铸造自己的货币,即使一位觊觎王位者也会以铸造货币来显示其王权的真实。凡是有王的肖像在上面的货币,便是王的财产。

上面已经讲过,这是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阴谋设置的陷阱,无论耶稣怎么回答,都会深陷泥潭。耶稣没有直接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而是先问了他们所拿上税的得拿利乌上面的这像和这号是谁的。尽管犹太人对得拿利乌恨之入骨,但是他们清楚知道这像和这号是凯撒的,这是他们无法否认的。

尽管耶稣似乎拐弯抹角、闪烁其词,但问题仍然存在:纳税给凯撒可以不可以?这些罪恶之辈眼神当中充满了急切和得意,他们急着要看耶稣的笑话或者狼狈的下场。

这样,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耶稣没有直接说应该纳税给该撒,而是就着他们对银钱主人的确认给予巧妙的还击——

“既然你们清楚确认这个用来付税的得拿利乌是来自该撒的,就等于承认你们现在在这个外邦君王的统辖之下,你们是罗马殖民地的臣民;尽管你们一百二十个不乐意。得拿利乌的主人是该撒,这是你们亲口说的,那么就应该遵守罗马帝国的法律,照章纳税。

但是若是你们一直忠于耶和华,不犯罪得罪他,你们就不会被奴役,向该撒缴税的问题便永远不会产生。所以,首要的问题不是纳税,而是认罪悔改归向神,这才是你们的当务之急,神的物当归给神。

4、狼狈溃逃

22:22  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  

路加那里说:“他们当着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他的应对,就闭口无言了。”

耶稣的回答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说耶稣是反罗马分子吧,他支持纳税给该撒,虽然没有明确的说出来;说耶稣是叛徒吧,得拿利乌上面的像和号的主人是该撒又是他们亲口说的,所以即使定性耶稣是叛徒,他们自己也脱不了干系。本来老谋深算要陷害耶稣的人,在耶稣属天的智慧面前反而感到稀奇,偷鸡不成蚀把米,只好抱头鼠窜,狼狈溃逃。

二、复活的辩论(15:23-33

    1、序言

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联手设局陷害耶稣的阴谋刚刚失败,撒都该人又粉墨登场。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好不热闹!

2、天衣无缝的诘问

22:23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那天,他们来问耶稣说: 

撒都该人的数目并不太多,但他们却是富有的贵族与统治阶级(参考“第四讲:五色杂陈的反应”)。大祭司都是撒都该人,在政治上他们是属于通敌派,只要可以保存他们自己的权利,他们很愿意跟罗马政府合作。在思想方面,他们很愿意接受希腊的观念。在犹太人的信仰上,他们是反传统派。他们不肯接受口传或文士的律法,这原是法利赛人看为无比重要的事。他们惟一愿意接受的圣经,就是摩西五经,即旧约的头五卷书;因为摩西五经赋予他们特权。他们根本不承认先知书或诗歌为圣经。他们与法利赛人特别不一致的,就是他们完全否认死后的生命。不信复活,认为人死了完全消灭,故无鬼,亦无天使。

他们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可以比拟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就是自由派神学家──他们注重现实,不顾将来,只在今生有指望(参林前1519)。

22:24  “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 

这是旧约时代犹太社会制度里的一条律法,是关乎弟为兄立嗣的律例(申255-6),原是为保护寡妇并保证家世谱系得以延续而设的。这就是人所认识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就是“弟续兄孀”。犹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参创388)。

22:25  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 

22:26  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 

22:27  末后,妇人也死了。 

22:28  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 

他们虚构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问题,使复活的事显得荒唐无稽。他们自己不相信有复活的事,就以为别人所谓的复活,不过就是尸体复生,然后继续过着像今生一样的家庭生活。就是说他们是从人有限的理性的层面来理解圣经。如果复活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给众人带来难解的问题了。

理解圣经要切忌仅仅以我们自身有限的知识、经验、理性、感性来解释圣经。我们一再强调,解释圣经要遵循严谨的解经原则,不能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生搬硬套。但是很多信徒喜欢强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见或亮光(大意是说,对圣经独特的理解、领受),我们应当尊重别人的看见和亮光。

我们说“看见”或“亮光”有个重要前提,就是在基本明白圣经的基础上;离开这个重要前提,“看见”或“亮光”满天飞,就很可怕了。全世界目前大约有2亿基督徒,如果每个基督徒都宣称自己有“看见”或“亮光”,这样同一段经文就可能有2亿的“看见”或者“亮光”,那么到底听谁的?谁的解释是正确的?如果高唱尊重尊重,我们只能莫衷一是、无所适从而昏昏然了。

3、巧妙应对

22:29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 神的大能。 

主耶稣指出撒都该人错了,不仅错在他们不相信复活的事实,也错在他们对复活的观念。一则因为他们不明白圣经他们的眼界基本上是世俗人的眼界,他们无法接受一个能作超乎人类经验之事的神,所以就误解了圣经上的话;二则因为他们不晓得神的大能,所以认为神不但不能使死人复活,而且也不能解决诸如他们在这里所提的复杂家庭生活问题。

22:30  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要旨在于天使并不具有血肉之体,因此没有所谓男女性的分别,当然更没有藉婚姻以延续子嗣的问题。主耶稣提到天上的使者,也藉此驳斥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的错误。

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地上的、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属魂的、属土的血肉之体,但将来复活之后的形体,是天上的、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属灵的、属天的(参林前1535-50)。人的生前和死后,分别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在这个身体里的所作所为,来推断我们将来所要面临的情形。

这样,撒都该人否认复活的看似强有力的证据,就土崩瓦解了。

22:31  论到死人复活, 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 

22:32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神不是死人的 神,乃是活人的 神。” 

撒都该人坚持在摩西五经中不能够找到死后生命的学说,法利赛人认为可以找到。

查考法利赛人所引用的经节,是一件很有趣的事。他们引证《民数记》1828节所说:“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这是一个永久性的条例,动词是用现在式,因此亚伦迄今仍然活着!他们引证《申命记》31:16节“这百姓要起来。”尤其使人不能信服的,是那一节继续说:“在他们所要去的地上,在那地的人中,随从外邦神……。”他们引证《申命记》33:39节:“我使人死,我使人活。”除了摩西五经,他们还引证《以赛亚书》26:19节:“死人要复活。”他们引证《雅歌》7:9节说:“流入睡觉人的嘴中。”法利赛人的引证并不是句句可以使人信服,因为在摩西五经中,对于死人复活的事,并没有人曾提出真正的辩护。

主耶稣与撒都该人辩论死人复活的事时,引述摩西五经上的话(参出36),因为对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来说,摩西的律法书仍是极具权威的经卷。耶稣的意思是说——

神既然自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他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死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参811),否则他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

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们的时候,好像他们仍旧活着,与摩西同时代一般。现在神说他是这三个人的神,可见在神眼中,他们是活着的。

4、众人称奇

22:33  众人听见这话,就希奇他的教训。

主耶稣对圣经的熟悉程度和理解的深度,使得心怀鬼胎的仇敌都啧啧称奇;可惜的是,他们虽然被耶稣驳斥的哑口无言,但是仍然是执迷不悟、不思悔改。

三、最大的诫命

1、  序言

法利赛人、希律党人、撒都该人纷纷倒下,但是他们不甘心失败,法利赛当中的专家

级人物登场了。

2、  律法师的诘问

22:34  法利赛人听见耶稣堵住了撒都该人的口,他们就聚集。 

22:3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律法师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属法利赛教派。

要试探耶稣,这一个律法师必定是自认为熟悉律法诫命,想要考问主耶稣,藉此显明主耶稣的圣经知识不过尔尔,让他在群众面前出丑。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精研旧约律法的律法师所公认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条(他们把摩西律法细化为613

条),即相等于十诫所用的希伯来文总字数。其中有二百四十八条是正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人体够造的总数目;以及三百六十五条反面的条例,即相等于一年总日数。

律法师这问题的原意,不是在问主耶稣六百一十三条诫命中那一条最大,而是问他什

么是判断诫命大小的原则。

就一方面说,律法上的诫命,每一条都很重要,人只要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

(雅210;太519);但另一方面,人若能掌握某些条诫命的精髓,推而及之,也就掌握了全部诫命,故有最大的说法。从主耶稣在下面的答话,可看出主也同意此种大小分法。

3、出人意料的回答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意即以整个人、全生命去爱神(参申64-5)。在此三

重的说法旨在表强调之意。并不是表示人的不同部分(很多解经家,特别是喜欢灵意解经的解经家,热衷于探讨每个部分代表什么,这是不可取的),而是不同角度,表示本质的、根本的、发自心底的忠诚。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第一,且是最大的,或作“伟大和首要的”。

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诫命,但若不是出于“爱神”的缘故,在神面前便毫无价值;所以说,爱神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其次也相仿,原文作“第二的是与它相同”,意谓“仿”那必须要显出的爱。

就是要爱人如己,引自《利未记》19:18节。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总纲,依据,挂住,靠着。

这两条诫命,这两条包括一切的诫命,前者包括对于神的诫命,后者包括一切对于人

的诫命。

    耶稣对旧约诫命的高度概括,也使得专家级人物哑口无言。《马可福音》12:34节说“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四、致命一击

1、  序言

耶稣属天的智慧和巧妙的应对令使用车轮战的仇敌纷纷败北,但是耶稣似乎得理不饶

人,反而主动出击了。

2、  问与答

22:41  法利赛人聚集的时候,耶稣问他们说:  

22:42  “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他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回答说:“ 是大卫的

子孙。” 

这是犹太人熟知的常识,只是不明白耶稣为什么问这个小儿科的问题。同时,很多人

称呼耶稣就是“大卫的子孙”,那么耶稣意欲何为?为自己申辩?还是……?

3、致命一击

22:43  耶稣说:“这样,大卫被圣灵感动,怎么还称他为主,说: 

被圣灵感动,原文作“在灵里”。

22:44  ‘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下。’ 

主对我主说,第一个是指耶和华神,第二个是指弥赛亚。引文的要旨在于我主

话。

22:45  大卫既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这个问题也似乎是小儿科,但是却把精通律法的法利赛人问住了:对啊,既然弥赛亚

是大卫的子孙,应当是弥赛亚尊敬大卫才对,因为大卫是他的祖先,而且是伟大的合神心意的君王;怎么倒过来呢?大卫反而称自己的子孙为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法利赛人仅能根据先知字面上的预言,知道那要来的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却对大

卫被圣灵感动所写下的话(诗1101),不求甚解。耶稣的诘问一下子触到了他们的痛处。

4、鸦雀无声

22:46  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这些自命不凡的法利赛人被耶稣问得张口结舌、鸦雀无声。对他们来说,这个对手太

可怕了:既具有不可思议的权柄和能力,对圣经是非常精通,群众又是无比热烈的拥护!最好最简单的办法只有一个字:杀!唯有杀人灭口,才能以绝后患,方解心头之恨!

    四、反省反思

1、法利赛人伙同希律党人、撒都该人、律法师分别向耶稣提出了什么问题?他们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耶稣是怎么回答的?给我们什么启发和教训?

2、耶稣是怎么给法利赛人致命一击的?从中暴露出法利赛人什么问题?

3、你也是很赞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见’或者‘亮光’,所以我们要互相尊重”吗?这样流行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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