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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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责与哀叹(一)

读经:太231-39;可12:38-40;路1137-5420:45-47

内容:

一、斥责法利赛人(23:1-12

1、序言

我们先简单地看一看法利赛人和文士代表着怎样的人物。

犹太人对于他们的宗教的延续性具有深刻与持久的感觉;我们可以清楚看出法利赛人

与文士怎样进入犹太宗教组织中,并认出他们的立场。犹太人说:“摩西接受了律法传给约书亚,约书亚再传给长老,长老传给先知,先知传给拉比大会的人们(Men of Great Synagogue)”。整个犹太宗教的基础,首先是十条诫命,然后是律法书摩西五经,即圣经中头五卷书。

犹太人的历史注定了使他们成为“律法的百姓”。他们像每个民族一样,一定有了他们

伟大的梦想,但历史的经验使这个梦想朝着一个特殊的方向。他们曾受到亚述、巴比伦、波斯的征服,耶路撒冷成为荒芜的废墟。他们很清楚地知道再也不能在政治的力量方面,恢复以往的名声。虽然如此,他们却拥有律法,在他们看来律法就是神的话语,是世界最了不起、最宝贵的产业。

在他们的历史上将会有一天,那时律法显著的地位再得到了公众的承认:那时将出现

堪称为成熟的决定,以色列人将成为独一无一律法的百姓。在以斯拉与尼希米的带领之下,百姓们蒙准许回到耶路撒冷重建被毁灭的城市,使他们的民族得以恢复生机。在那时文士以斯拉得到了一本书并把它念给大家听,因而发生了使全民为遵守律法而献身的行动(拉81-8)。

从那一天以后,研究律法成为最重要的职业;而专门以研究律法为事的人就是文士

我们已经看见律法的大原则,怎样被分解成千万条琐碎的规则与条例(参照太517-20)。例如律法上说人不可在安息日作工,因而文士们辛苦地定下了工作的定义:他们规定了一个人在安息日可以走多少路,可以背多重的担子,他能作与不能做的事情。当文士们解释律法的工作完成之后,要以五十本以上的册子来记载那一大堆的条例。

返回耶路撒冷的百姓首次向律法献身,约发生在主前四百五十年左右,过了许久才有

法利赛党的出现。约在主前一百七十年左右,叙利亚的安提阿哥伊比芬(Antiochus Epiphanes)想要扑灭犹太的宗教,故意传入希腊的宗教与流行的习俗。因而有法利赛人的兴起,作为一个分别出来的团体。其名称意即:“分别出来者”,他们是奉献终生,谨慎小心地遵守文士们做出来的每一规则与条例的人。由于犹太教所面临的威胁,他们决意用一生的光阴,长期尽心竭力的奉行犹太教琐碎的仪式与律法。这些人接受了从律法中提出来的大量而且不断增加的宗教规则与条例。

他们的人数并不太多,至多不会超过六千人。因为一个人若要接受并实行律法的每一

条细则,显然他就不会有时间去做别的事。为了要遵守律法,他必须从日常的生活中退隐并分别自己。

法利赛人具有两个特征:第一、他们是献身的律法主义者,他们认为宗教就是遵守律

法的每一条细则。第二、我们决不要忘记,这些人对于他们的宗教,具有极端的热诚。因为过这样的生活是一种不可能的要求,没有人会接受它,除非他是最顽固的热诚者。因此他们立即发展,并同时其有律法主义者一切的缺点,以及完全自我奉献者一切的美德。一个法利赛人可能或者是变成完全干枯和傲慢的律法主义,或是变成向神燃烧奉献热诚的人。

这种说法并不是要把基督徒的判断加到法利赛人身上,因为犹太人自己已经给他们下

了判断,他勒目中分别列述了七种不同的法利赛人。

肩膀的法利赛人,他小心翼翼地遵守律法,但是却把他的善行都写出挂在肩膀上,藉

以赢得圣洁和良善名声。不错,他遵守了律法,但他如此行是故意要叫人看见235)。

等一会儿的法利赛人。这种法利赛人对于每样善行,总有一套极其正当推托的理由。

他承认最严格的法利赛信条,可是他总是能够找到一个推辞,使他的实行与他的信条不符。他能说却不能行233)。

皮破血流的法利赛人。他勒目论到“自怜的法利赛人”的灾祸。他们接受这名称的原

因如下:在巴勒斯坦妇女的地位很低,一个正统派的教师不能在公众场合与妇女交谈,即使是自己的妻子或姊妹亦不在例外。这些法利赛人更进一步,他们甚至不允许自己在街上看见一个女人。为了要避免这一类事,他们只好闭上他们的眼睛,因而碰上墙壁、房屋与障碍物,弄得自己皮破血流,使他们赢得这个特别虔敬的荣誉。

有一种法利赛人具有多种形式的称号,例如杵和臼的法利赛人,或驼背的法利赛人

滚动的法利赛人。这种人带着自负的谦卑,走路弓着背如同一个臼中的杵,或驼着背,他们谦卑得甚至不把脚从地上举起来,因此遇到任何障碍物就会跌倒。他们的谦卑其实就是一种自我吹嘘的傲慢而已。

有一种永远计算其善行的法利赛人。这种法利赛人,永远在计算他的善行,在神和他

自己之间,求达到一种平衡。他相信他每做一件事,就使神欠他多一点的债。他认为宗教就是随时的计算得失利害。

还有一种胆怯或惧怕的法利赛人。他总是惧怕神的审判,因而他时常洗净杯盘外面,

使他看来似乎很好。他认为宗教就是审判,人生就是逃避有可怕苦恼的审判。

最后一种是敬畏神的法利赛人。他真实爱神,不论多么困难,他仍乐意遵从神的律法。

2、当有的原则

23:1  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   

23:2  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摩西的位是指传授教导摩西律法之人的职务,所以具有代表律法的权威(参拉76

25-26)。通常在犹太会堂里面,设有摩西的位,是由大块岩石凿成的座位,请文士坐在其上,向会众阐释律法的精义。

23: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

说不能行。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是指他们有关律法上的教训;此处字是一种强调语,并不是

指他们所说的“一切话”(参16612)。

    他们能说不能行,这是假冒为善者的特点(参罗2:21)。

我们在此已经看到法利赛人的轮廓开始显露出来,我们也看到犹太人的信仰的延续。 神把律法赐给摩西,摩西交给约书亚,约书亚传给长老,长老再传给先知,先知把它交给文士和法利赛人。

我们千万不要以为耶稣是赞成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有的规则与条例。很显然,文士和法利赛人拘守古人的遗传,甚至以遗传废了诫命的做法(15:1-9),耶稣一直是严厉批评的。他所说的乃是“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教导你们的,是摩西从神那里所接受的律法的重要原则,你们一定要遵从。”

我们在研究《马太福音》5:17-20节的时候,就看到这些原则。整个十诫是以两个大原则为基础。它们是以“敬重为基础,敬重神、神的名、神的日子以及神所赐给我们的父母。它们是以“尊敬”为基础,尊敬人的生命与产业、人格、好名声以及人的本身。这些原则是永恒的;而就文士与法利赛人教导人如何敬重神和尊敬人这一点而言,他们的教训永远具有约束性,也是永远正确的。

3、存在的问题

23:4  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重担特别是指律法上的重担;他们将许多严苛的仪文条例加在人们身上,使其难以履

行。

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意指那些严苛的规条,仅用来要求别人,而非用来要求自己。他们一方面把律法变成繁琐的规条、难以承受的重轭,一方面对自己而言则可以找到

很多的托辞,使自己即使违反所教导的,也可以变得合理合法。

看到这里,我们想起了耶稣的教导“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11:30)。对于凡是愿意谦卑悔改信耶稣的人,他们所要做的是顺服圣灵的感动和带领,而不是靠自己的努力遵守神的律法。他们的“轭是容易的,担子是轻省的”。

但是,也要郑重指出的是:不要把神的恩典变成“廉价的恩典”——就是很容易就得到的恩典。很容易就得到的恩典,就不是恩典;或者就没有什么价值。

不是吗?很多的教导都说“得救”很容易,只要“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圣经的教导就是这么容易!甚至有人说只要来到教会决志信耶稣的人,都已经得救了。问题是,很多当初决志信耶稣的人真正能留下来的很少;离开的人,一部分不信了,一部分信仰其他的宗教了。那么是否表明他们已经灭亡了,尽管当初他们得救过,因为他们决志相信过?可是圣经清楚告诉我们,只要得救了,就不会灭亡(约639-40),怎么解释上面的问题呢?

我们说,得救并不容易。从神的角度说,神付出的代价是何等之大!——他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降生世界,在三年的传道生涯当中,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备受罪人的顶撞,最后受尽欺凌、钉死十架。从人的角度来说,罪人并不要神,除非走投无路,才想到到教会碰碰运气。神为了引领罪人认罪悔改信靠他,借着圣灵在罪人心里感动、光照,引领他们来到教会;又继续引领他们学习真道,明白圣经,在圣灵的光照下看见真实的自己,看见满身的污秽败坏,催促他们认罪悔改。而且,不是所有的罪人都愿意认罪悔改,愿意认罪悔改的人很少很少。只有在神的光照下看见自己满身罪污,愿意认罪悔改信耶稣的人,才真正得救。“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因此,没有“廉价的恩典”

所以,我们可以告诉罪人得救的途径,可以帮助罪人做决志祷告,但是千万千万不要代替神宣布罪人的得救!造成上述尴尬的情形的原因就是很多自作聪明的人代替了神,轻易就宣布“做了决志祷告的人已经得救了”。这样代替神的聪明人很多很多,包括很多牧师、传道人。

23:5  他们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做宽了,衣裳的繸子做长

了; 

佩戴的经文,古时犹太人把括号内所列四段经文(出131-1011-16;申64-911:

13-21)写在小羊皮卷上,再置于皮制的四方小匣子内,附有皮带;他们通常携带两个这种皮匣子,当祈祷时把它们分别系在手臂上和前额上,原意是要提醒自己,不可忘记神的话(参申66-8)。

衣裳的繸子,是一种缝在外袍四角的蓝细带子,用意是在提醒自己,要遵守神的诫命

(参民1538-39)。

法利赛人故意把盛放经文的小皮匣作宽,把衣裳繸子作长,特别醒目;一般人只在祷

告的时候才系上经文皮匣,但法利赛人却把它们时刻佩带,故意叫别人注意到他们的虔诚,好博得人们的称赞。就像他们的祷告、施舍和禁食,并不是为了敬拜神,而是为了得到人的称赞、人的荣耀(61-25,16)。

23:6  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 

23:7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注:“拉比”就是“夫子”)。 

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意即喜欢在公众面前被人奉承、恭敬、尊重。

称呼他拉比拉比,我的主人,我的师长,我伟大的那一位。是犹太教中教师阶级的尊称(参约138326),一般犹太人以此称呼文士。

法利赛人喜欢在请客吃饭的时候,坐在大位上,就是坐在主人的左右侧。他们喜爱会

堂前面的座位。在巴勒斯坦,后座是为孩子们以那些不重要的人预备的;越是靠前面的位子,越有尊荣。最尊贵的坐席就是面对会众的长老们的席位。如果一个人坐在那里,大众都看到他的出席,在整个的崇拜聚会之中,没有人看不到他虔敬的模样、姿势。

更进一步,法利赛人喜爱被称作拉比,得到最尊敬的待遇。他们声称,他们当受到比父母更大的尊敬,因为照他们说,人的父母只给他普通肉体的生命,可是人的老师却给他永远的生命。他甚至乐意被人称为父亲,如同以利沙称呼以利亚为父一般(王下212),也如同信仰的父亲一样。

4、师尊的称呼

23:8  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 

23:9  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 

23:10  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指生命的源头;这里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不可叫生身之父为“父”,乃是说不要以

地上的人为属灵生命的源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意指只有神自己才是我们属灵生命的源头。

师尊,教训者,导演,指挥者,阐释者,引导者。当时犹太人师尊手下众生徒的一举

一动,皆要遵照其指示。拉比、父、师尊都是犹太人对律法教师(文士)的尊称。

耶稣这里并不是反对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尊重,而是要求基督徒必须记得:在灵里,他只有一位老师,这位老师就是基督;在信仰上也只有一位父亲,就是天父。

23:11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 

23:12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自卑,是指自我谦卑的态度,并不是指对自己人格有自卑感。

法利赛人的穿戴与行动,完全是要使人注意他们;而基督徒整个的目的,就是削弱自己,这样若有人看见他的好行为,并不是把荣耀归给他,而是归给他在天上的父,凡是徒有虚饰的行为,却有骄傲内心的宗教,就是假的宗教。

一个人越是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的本相,看见自己满身罪污,就越是没有了骄傲的资本,就越是清楚时刻或者神恩典的保守之下;相反,越是看不见自己的本相,就越是容易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目空一切。

耶稣很清楚的教导说:凡是骄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神必定将他们降卑,也许不在今世,但必定在面对神的时候;凡是清楚自己的脆弱、败坏而认罪悔改、谦卑顺服神的,神必定将他们升高,因为他们就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的儿女。

5、反省反思

1)、本段经文当中,耶稣揭露了文士和法利赛人存在的哪些问题?有什么可以让我们

引以为戒的?

2)、什么叫“廉价的恩典”?为什么说神的恩典不是“廉价的恩典”?

3)、耶稣反对我们尊重他人吗?

4)、你的身上有哪些是一直让你沾沾自喜、自鸣得意的东西?对于“没有任何骄傲的

资本,时刻在神恩典的保守之下”的说法,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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