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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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与处决

读经:太27章,可15章,路23章,约1828-1942

内容:

一、犹大的下场(3-10

1、后悔并且吊死

27: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后悔regret)或译“懊悔”(参2129),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悟;它与新约所强调的“悔改”(repent)不同。

正如前面我们所说的,犹大在圣灵的光照下看见自己的罪,看见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所以以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但是很可惜的是他不是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若是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会得到神的赦免的——而是来到人面前承认错误。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在圣灵的光照下,并不是所有的罪人都会选择认罪悔改信耶稣的;而这样的选择就决定最终的归宿。

当然如果按照世界的标准,犹大是个好同志,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为“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在神那里却不是,因为没有一个世人可以救赎世人,世人都是罪人。只有无罪的耶稣才能救赎罪人,为罪人代死。

27: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承当耶稣的“血”的问题在第24-25节中还会出现,所用词句也同,均表示责任要分清,其固定模式是:你自己承当吧。于是,犹大虽悔恨,却无法摆脱罪责;但与此同时,祭司长和长老接受并使用这笔血债钱,说明这些人在2329-36所说的罪恶之上又加上了一笔血债。

这些曾经把犹大的主动出卖耶稣视为天赐良机的人,这个时候却露出了狰狞的面目,纯粹是过河拆桥、一推了之、翻脸不认人!——

“你自己看着办吧!并不是我们叫你出卖你的老师的,纯粹是你自己的个人行为;你现在认为你做错了,错的也只能是你自己,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不是我们教唆怂恿你这么做的!”

这些祭司长们是大大的好人:他们除掉耶稣完全是捍卫神的真理;他们要除掉这个假先知,为民除害,伸张正义;他们跟叛徒犹大怎能相提并论呢?!

这些可敬的神的仆人们!

27: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把银钱丢在殿里回应《撒迦利亚书》1113的话,那里表示见弃的牧者对民族领袖们的轻蔑,

《使徒行传》1:18 说犹大“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解经家推测可能是犹大上吊的方法不当而致。

区区三十块钱,送了两条人命:一个是为拯救罪人而死的救主,一个是到死都不悔改的叛徒犹大!

犹大得到的是什么呢?——千古骂名,地狱永火。

所有的罪人都应当在这个可怕的事实面前战栗!

2、脏钱的处理

27: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27: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27: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库房,指圣殿里存放供献给神的金钱和礼物的箱柜或处所;祭司长心里明白这种钱不能讨神的喜欢,所以不愿收到殿的库房里,供服事敬拜神之用。

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这班人在策划并煽动这一幕丑剧,犯下了最黑暗的大罪之后,竟然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原文意:放在库里是不合法的)。”——“我们要怎样处理这些钱呢?我们要把这笔款尽力用在慈善公益上。我们用这笔钱买窑户的那块田,用来埋葬外乡人吧。”看看他们是多么的敬虔爱神!

到如今人们还是常常以捐款行善,来遮掩钱的不洁。

注意显在这件事上的讽刺和嘲弄。人们给那块田,起了一个再好不过的名字。众祭司竭力要遮掩它,称它为埋葬外乡人的地,但百姓说,那是一块血田!他们在无意之中,为那班人所作的恶行正名,一直留到今天,它还叫作血田

27:9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九至十节所引先知的话源出《撒迦利亚书》第十一章十三节,为何本书作者马太认定它是出自先知耶利米,其理由是古时犹太人将旧约分成三部,第三部系先知书,其编排次序以《耶利米书》为首,故往往以《耶利米书》作为先知书的代表。

《撒迦利亚书》114-14是该书第九至十三章中的一个部分,描写一位“作王的牧人”,神命他统率神的选民,但是他们背弃他,将他“击打”并“刺死”。在基督徒看来,这段经文描述的正是受难的基督耶稣的形象,马太在214-524302631中都谈到了《撒迦利亚书》的这位“作王的牧人”,这里他把《撒迦利亚书》1112-13的“三十块银钱”和犹大的故事联系起来,是他对旧约经文的应验进行了多方面思考的结果;现在读者也许觉得这不是写历史的正规方法,可是如果我们正确地评价马太,则应该看到,他不是在把旧约一些毫不相干的思想随便拼凑在一起,他之所以把某些经文联系起来,是经过了审慎的神学研究,不光着眼于字面上浮浅的“一致”,而且更从它们暗含的预言主题方面的相合出发。

二、在彼拉多面前受审(1-2,11-26)(含事件全貌)

1、交付彼拉多

27:1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27:2  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约18:18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23:2 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凯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

《约翰福音》

18:29  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 

18:30  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 

18:31  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著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 

18:32  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 

当时犹太人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权力,除了对擅闯圣殿内院的外邦人之外,公会并无执行死刑的权柄。

到了早晨,是指礼拜五的早上。公会不能在晚上举行合法的会议,故在早晨特地聚集开会,以正式定耶稣死罪(参26:66)。

巡抚指总督或省长;公会为了达到治死耶稣(参1节)的目的,只好将他解交给巡抚彼拉多,让彼拉多按罗马帝国的律法定罪并处死刑。彼拉多是罗马帝国派驻犹太地的第五任巡抚,任期从主后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驻镇在该撒利亚,但逾越节期间则暂移驻耶路撒冷,防备随时可能发生的骚动或暴乱事件。

马太并没有叙及他们控告耶稣什么,但路加却提到。在公会中,控告耶稣有罪是他说了僭妄的话(太266566)。但是大家都明白彼拉多决不会加以理会,他一定会叫他们回去,要他们自己去处理这宗教上的争执,所以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在彼多面前告了三层罪状,全是谎言。他们首先控告耶稣是革命分子,第二是耸动人不纳税金,第三是自称为王。他们制造了三件政治性的罪状,虽然知道都是一派谎言,可是他们也知道只有这样的控告才会使彼拉多采取行动。

因此这一切都取决于彼拉多的态度,这位罗马的总督是一位怎样的人物呢?

彼拉多是这个行省的委派的省长,他是直接向罗马皇帝负责,而不是向罗马的议会负责。彼拉多是一个从未受人欢迎的人,甚至他自己的朋友也不喜欢他。他为人冷酷,刚硬,铁石心肠,好流人血。他至少有二十七岁,这是接受这个官职最起码的年龄。他必须有相当的经验,因为有一个升职的制度,从军队的官长开始,直到他有资格升为省长都包括在内。彼拉多必定是一位历经考验的兵士与行政管理人。他在公元二十六年出任犹大地区的省长,在任十年,最后奉召离职。

彼拉多来到犹大的时候,发现有许多的困难,而且多半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他的大难处是由于他对犹太人毫不同情,而且还轻视他们,把犹太人所奉行的原则,当作是不合理性疯狂的成见。罗马人深知犹太人对宗教的狂热,以及犹太人不可动摇的信仰特征,他们十分有智能地用温和的手腕对付犹太人,但是彼拉多却狂傲地使用武力。

他一开始接任就有了困难。罗马的总部设于该撒利亚。罗马的标志并不是一面国旗,而在旗杆顶上装着罗马的鹰,或在位皇帝的像。以往的几位省长,在进入耶路撒冷城巡视以前,首先移掉旗杆上的鹰与像,免得触犯了犹太人恨恶偶像的禁忌。彼拉多却不肯这样做,结果遭遇到坚强的反抗,他们顽强的不妥协使彼拉多到最后也不得不被逼让步,因为根本不可能把全国的人民一齐逮捕或杀害。

后来,彼拉多决定耶路撒冷需要改善水的供应,因此建造了一条水道,这本来是智慧的决定,但是他从圣殿的银库拿钱来付款。

彼拉多所管辖的犹太地区,只是罗马帝国的一个哨站。由于远离罗马,这里只有少量军队驻防。彼拉多基本的工作是维持辖区的和平。曾经因为辖区发生几次暴动而被上司警告(约1912)。只要在逾越节有一场动乱,就足以使彼拉多下台;或者要是犹太人向罗马政府上告他轻忽犹太人的传统,甚至因此引起骚动,他就会丢官。

犹太亚历山太的伟大的学者斐罗(Philo),对于彼拉多的性格从事了一番实际的研究。要知道斐罗并不是一位基督徒,他只是从犹太人的观点来说话。斐罗告诉我们,犹太人恐吓彼拉多说他们要使用上告该撒的权利,这个恐吓“使彼拉多的恐惧增强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彼拉多生怕他们派遣一位使者到罗马皇帝那里去,控告在他执政期间的种种恶行──他的腐败,他傲慢的行动,他的掠夺,他侮辱人的习惯,他的残酷,他不断地不经过审问而决定杀人,以及他无故无休止的侮辱和最令人痛心的无人性。”彼拉多在犹太人中的名誉实在是坏透了;他从不愿屈尊俯就那帮犹太人,他在犹太教文献中的形象,比之基督教福音书对他的描述要糟糕得多了。

我们可以追溯彼拉多末后的经历。到后来他被召回到罗马去,这是由于他在撒玛利亚的某件事上所采取的野蛮行动。有一个骗子号召人们到基利心山,声称他可以指给他们看摩西隐藏在该处的神圣器皿。不幸的是许多群众都武装前去,在替锐巴沙(Tirabatha)村聚集。彼拉多攻击他们,用野蛮手段杀戮他们。这是不必要的,因为那是没有什么害处的运动。撒玛利亚人向威特留(Vitellius)提出抗议,这位叙利亚的使节原是彼拉多的顶头上司,威特留下令把彼拉多召回罗马去,解释他的行为。

彼拉多往罗马的途中,提庇留王驾崩,因此彼拉多大概未经审判。据传说彼拉多到最后终于自杀;他的尸体被扔在提伯尔河(Tiber),可是邪灵在河中作崇,罗马人又把他的尸体带到高尔(Gaul)丢到若尼(Rhone)河中。所谓彼拉多的坟墓,仍旧可以在维也纳见到。在那里仍旧发生同样的事,最后只好把他的尸体带到洛桑(Lausanne)附近,葬在山中的一个洞穴里。在洛色尼(Lucerne)的对面有一座山,称作彼拉特(Pilatus)山,这座山原名披里哀多(Pileatus),意即戴一顶云的帽子;因为与彼拉多有关,改山名为彼拉特。

以后基督教的传说,对于彼拉多甚表同情,将耶稣受死的责难,完全推在犹太人身上,开脱了彼拉多一切的罪责。很自然地有传说论到彼拉多的妻子,她原来归化了犹太教,被称为革老底·普求拉(Claudia Procula),据说她后来作了基督徒。甚至连彼拉多自己也作了基督徒;直到今日科普替(Coptic)教会仍以彼拉多和他的妻子为圣徒。

我们要以一个有趣的文件,作为对彼拉多研究的结束。彼拉多一定要将耶稣的受审与死亡呈报罗马,这是行动上一般的手续。有一本旁经,称作《彼得与保罗行传》,引用了那份报告书,这份报告甚至为特土良和犹士丁(Justin, Martyr)与优西比乌(Eusebius)所引用的。我们现在的这份报告很难出于真迹,可是读起来却很有趣味:

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请安

最近我亲自审理了一桩案件,犹太人因着嫉妒与恐惧,也为了他们的过失,已经把可怕的惩罚惩罚了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得了应许说,他们的 神要从天上差一位圣者,祂应当被称为王;并且应许要藉一位童女使祂从天上降生到世上来。我在犹大作省长的时候,祂果然来到,他们看到祂使瞎子看见,长大痲疯的洁净,医治瘫痪的人,从人身上赶出恶鬼,叫死人复活,斥责风浪,鞋履不湿地在海面上行走,又行了许多别的奇事。所有的犹太百姓称祂是 神的儿子,因此引起大祭司的嫉妒与祂作对,把祂送到我面前,用各种假见证控告祂,说祂是一个行邪术的人,并且作了违背法律的事。

我因为相信这些事情的确如此,就把祂鞭打,付给他们,随意而行。他们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祂埋葬的时候,他们派了卫兵把守。可是我的兵丁在看守祂的时候,见祂在第三日从死中复活;然而犹太人的狂热高涨,他们就贿赂兵丁,要他们告诉人说,祂的门徒偷走了祂的尸体。他们虽然拿了钱,对于所发生的事却无法闭口不言,所以他们也作证明,看见祂复活,然后他们又从犹太人那里得到许多的贿金。我将这些事呈报陛下,以免有人会向你谎报,使你相信犹太人虚假的故事。

虽然这报告无疑是一种传说,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彼拉多知道耶稣的无辜;他以前的错误行为被犹太人所利用,强迫他违背他的判断与他的正义感。

2、审讯

27:11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约翰福音》

18:33  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18:34  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18:35  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做了什么事呢?” 

18:36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18:37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18:38  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你是犹太人的王么?彼拉多是罗马的巡抚,只要不牵涉到罗马的政权,通常是不过问犹太人的宗教纷争,因此公会并未以宗教的罪名(参2659-66)来向彼拉多控告耶稣,而以政治罪名诬陷祂。耶稣若自命为犹太人的王,即表示与罗马政权对抗,故彼拉多有此一问。

在《马太福音》中,犹太人的王的头衔只有外邦人用(2227:2937;在27:42犹太宗教领袖们以“以色列的王”代之),现在出自一个犹太人的政治统治者之口,就明显带有一丝讽刺的意味,连口气也显得轻蔑傲慢。若按彼拉多对此称号的理解,耶稣满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但是它代表着旧约预言的内容,耶稣来到世上就是为应验这个预言,21:1-9表明他已有计划地要实行出来。于是,耶稣再次使用它在2625{\LinkToBook:TopicID=282,Name=v. 最後的晚餐(二十六1730}64{\LinkToBook:TopicID=287,Name=ii. 猶太公會對耶穌的「審訊」(二十六5768}已经用过的“保留式的同意”的公式:你说的是

很显然,彼拉多对犹太人的控告感到很滑稽的。如果耶稣真的是“犹太人的王”,就是说是他们的弥赛亚,带领他们揭竿起义、与罗马政府对抗,那么就不可能被犹太人自己抓住送交罗马人处理;因为这对于犹太人而言是可耻的叛徒行径。事实上很多起义暴动的那些犹太人最终常常是壮烈殉国、宁死不降的;而他们的壮举是深得犹大人敬重的。今天这些顽固的犹太人怎么了,怎么竟然把自己的爱国领袖送交罗马政府处理?犹太人竟然背叛他们的信仰站在了敌人这一边?——彼拉多是一头雾水!

《约翰福音》记载的彼拉多的详细审问更使得彼拉多糊里糊涂:一方面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表明他根本不是什么暴动领袖;一方面耶稣又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就是说清楚承认确实是“王”,但是说话的口气似乎在告诉彼拉多他是天外来客,而且又谈到什么“真理”。

对于彼拉多而言,尽可能以武力镇压犹太人;并且在不得已的时候采取一些让步,以缓和局势,换取和平,使得他的乌纱帽得以长久,这就是彼拉多的“真理”。而这个被自己同胞出卖的可怜的犹太人,在公堂之上跟握有审判和处决大权的罗马巡抚还大谈什么“真理”,只能使彼拉多更加茫然:“真理是什么呢?”——他倒并不想知道耶稣所讲的“真理”什么,他只觉得可笑可怜;这个被同胞出卖的可怜虫,还有兴趣高谈阔论!

当然,彼拉多这一番审问之后,就清楚耶稣根本不是什么危险的暴动分子,顶多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人。他懂得罗马的法律,耶稣并没有触犯罗马的法律,因此他很郑重的告诉犹太人,耶稣是无罪的。

3、可怕的沉默

27:12  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 

27:13  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   

27: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路加福音》

23:4  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 

23:5  但他们越发极力地说:“他煽惑百姓,在犹太遍地传道,从加利利起,直到这里了。” 

23:6  彼拉多一听见,就问:“这人是加利利人吗?” 

23:7  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23:8  希律看见耶稣,就很欢喜,因为听见过他的事,久已想要见他,并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迹, 

23:9  于是问他许多的话,耶稣却一言不答。 

23:10  祭司长和文士都站着,极力地告他。 

23: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23:12  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23:13  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 

23:14  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 

23: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做什么该死的事。 

23:16  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马太福音》再三强调耶稣的沉默。这样的沉默使得耀武扬威、颐指气使的彼拉多不知所措,因为这太不寻常了。按照常情罪犯要竭力为自己申辩,哪怕就是罪大恶极还会口口声声喊冤叫屈;可是耶稣明明是被诬陷的,更应当自己申辩了。可是耶稣怎么了?为什么不为自己哪怕是辩护一句?是天生的内向、木讷?——可是再内向、木讷的人刀架在脖子上还是会喊冤的!

而且,彼拉多也多多少少听说过关于耶稣的事情,比如很有能力,在犹太百姓当中很有声望,是犹太人盼望的弥赛亚。彼拉多应当也一直关注着这个“危险分子”。没想到今天竟然亲眼见到了,而且是以一个囚犯的身份出现在他眼前。那么,有关他的那些事情难道是传说或者夸大其辞?怎么判若两人呢?或者他真的就是基督?他竟然这样出奇的镇静!仿佛审判官不是他彼拉多,而是耶稣!

这里再次强调耶稣的沉默(如2662-63),无疑是影射《以赛亚书》537的话。耶稣的沉默,绝不仅出乎彼拉多的意料之外,“沉默往往不表示犹太犯人无言以对”;更重要的是使这位巡抚在判决时不知所措──“罗马的审判官们不愿给未加辩护的犯人判刑”(参,徒25:16),所以法院曾建立了制度,给被告三次答辩的机会,然后进行缺席宣判。

主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神(参彼前223),这是主所给我们的榜样。

路加还特地记载了互相对立的彼拉多和希律安提帕因为耶稣的事情而化干戈为玉帛,成了朋友。同时告诉我们,无论是彼拉多,还是希律安提帕,都证实耶稣是无罪的。

4、愿意释放耶稣

27:15  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27: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路加福音》

23:19  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 

23:20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 

23:21  无奈他们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23: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做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23:23  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23:24  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23:25  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巴拉巴(“阿巴之子”,在亚兰文这个名字叫起来简直就像“阿爸(天父)之子”,马太应该轻易注意得到这个讽刺的地方)在马可的记述中是一个参与当时暴动的“叛乱份子”(参38节,那里的“强盗”也可能是指抱有政治目的的“匪类”),在犹太人眼中宛如罗宾汉型的义盗。

路加的记载突出了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而且竭力规劝冲动的犹太人。

27: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因为嫉妒,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会的领袖们深感耶稣的言行威胁到他们权势。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义人,指无辜的人。彼拉多夫人的梦,可以理解为神的提醒,提醒彼拉多按照公正来处理。虽然耶稣是神预定走死亡之路的;但不等于卖耶稣的犹大、抓捕并且审讯耶稣的祭司长和处死耶稣的彼拉多等人是“有功之臣”,他们要为自己的罪承受神的刑罚。

既然耶稣是无罪的,就应当宣判耶稣无罪释放;彼拉多知道犹太人只是出于嫉妒,那么只要给耶稣一些惩罚,让他们消消气就应该可以了断了;况且夫人奇怪的梦也使得彼拉多不敢冒然采取行动,假如耶稣真的是基督,自己不就自找苦吃吗?

彼拉多想到了这个时期的常例,其实就是针对犹太人而采取的一个妥协措施,一个无奈的举措。彼拉多就提起这个常例,来征询祭司长们的意见。他以为既然耶稣没有罪,或许是犹太人因为嫉妒冲动而一时失去理智,因此他主动提出这个常例,好让冲动的犹太人冷静下来借坡下驴,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却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约1840)。

约翰记载彼拉多随即吩咐兵丁鞭打耶稣,而且任凭兵丁戏弄耶稣,然后再次征询祭司长们的意见。在再次征询遇见之先,他又特地强调耶稣的无罪,他的意思其实很清楚:“既然你们嫉妒耶稣,我已经吩咐兵丁把他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已经好好的为你们出气了!现在请你们冷静想一想:到底是要释放你们所嫉妒的这个无辜的耶稣?还是释放巴拉巴这个恶名昭彰的盗匪?”(约191-5

在彼拉多的想象当中,犹太人肯定会选择耶稣,因为他们已经达到目的。但是彼拉多想错了,巴拉巴在罗马统治者眼里无疑是一名“恶名昭彰的盗匪”,但在众人心目中他显然“受人爱戴”。彼拉多力图推卸责任,以免用捏造的罪名(18节已暗示)给一个未得申辩的犯人判罪,其实是很愚蠢的;就算耶稣还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和支持,这群充满民族主义激情的人们也不可能接受由罗马当权者提出的人选成为被赦的对象:他们的主意早已拿定。

5、丧心病狂的选择

27:20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27:21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27:22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钉十字架,是当时罗马帝国处决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对强盗、杀人放火、叛国等罪大恶极的囚犯施此刑罚。罗马的公民不受此刑。

把他钉十字架,这正应验了主自己早先说的预言(参20:19262)。

27: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他作了什么恶事呢?巡抚在审讯将近终结时提出这样的问话,等于表明他无法审问出主的罪,承认了主的清白无罪,证明主是“无辜之人”(参4节)

彼拉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耶稣来替祭司长们泄愤,然后一放了之;但是事与愿违,祭司长们没有一点善罢甘休的意思,仍然坚持钉死耶稣,彼拉多感到很是困惑,他非常恼火的对犹太人说:

《约翰福音》

19:6  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著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么罪来。” 

19:7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 神的儿子。” 

眼看政治性捏造的罪名已经被彼拉多宣判无效,眼看彼拉多要旨意释放耶稣,祭司长们迫不得已把耶稣宗教上的罪名搬了出来!而这个宗教上的罪名让彼拉多大吃一惊:

《约翰福音》

19:8  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 

19:9  又进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 

19:10  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19:11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彼拉多的威胁没有一点效果,彼拉多更加害怕了。这个耶稣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他眼中没有丝毫的畏惧;而自己这个大权在握的罗马巡抚竟然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的地位!这个囚犯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是所散发的无形的力量和权威却令人不寒而栗!难道他真的是神的儿子?

彼拉多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约翰福音》

19:12  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注: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 

19:13  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 

19:14  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 

19:15  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

约翰的记载更让我们看见祭司长们丑恶的嘴脸:为了迫使彼拉多就范,他们抬出了“凯撒”,暗示彼拉多如果不满足他们钉死耶稣的要求,他们就要上告凯撒——这个节期若是得罪了犹太人,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彼拉多不得不违心的屈从祭司长们施加的压力。

祭司长们更为可笑的是,为了达到罪恶的目的,竟然口不择言——“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这样的话竟然出自敬拜真神的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之口!要知道这样的话与叛变卖国没有什么区别,因为犹太人是以神为王的,是绝对不可能以外邦人为王的。

这群失去理智的疯子!

6、自作聪明的举动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 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洗手乃为表明他与流耶稣的血无关;以洗手表清白原属犹太人的宗教仪式(参申216-7;诗26:6),而非罗马人的习俗。彼拉多洗手,只能欺瞒他自己的良心,却不能洗清他不义的事实。主的义和人的不义,主的一言不答(参14节)和人的辩解推诿,在此显出了强烈的对比。

彼拉多虽然竭力为耶稣申辩,提醒犹太人冷静下来慎重权衡,以作出合乎良心的选择;但是他的努力是徒劳无功、无济于事。彼拉多急中生智,想到了“金盆洗手”这一招,他要以此告诉犹太人:“耶稣是义人,是无辜的,并没有触犯罗马法律,应当无罪释放;但是你们犹太人一意孤行,非要杀人灭口以绝后患,尽管我并不清楚你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因此,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7、塞耳不听的聋虺

27:25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彼拉多最后的努力宣告无效,这些悖逆刚硬的犹太人就如塞耳的聋虺,已经听不进任何的忠告!只要能除灭耶稣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决意不计任何代价!

这一个自愿承当咒诅的答话,为犹太人带来世世代代惨痛的悲剧。由于他们自甘承当血债,拒绝和摒弃耶稣,从那时候起,他们的子子孙孙一直不断的遭受异族的迫害和屠杀。他们怨不得神,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且是在他们视为污秽的外邦人长官面前的选择!——他们的良知还不如在他们眼中猪狗不如的外邦人!

8、迎合犹太人的判决

27:26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罗马的鞭打是一种可怕的酷刑。被鞭打的犯人衣服被脱,双手反缚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弯下以便有充份的部位暴露于皮鞭之下。鞭子本身是一条长条的皮鞭,中间每隔一段缀有尖骨与小铅球。这种鞭打,常在钉十字架以前执行:“使剥光了衣服赤裸的身体,被打成一条条红肿流血的鞭痕。”有的人就在皮鞭下活活被打死,有的人失去了知觉理性,很少人可以支持到底。

交给人钉十字架罪犯被绑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鞑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要被挂在那里饥饿,曝晒至死,甚至无法保护自己免受蛟蝇叮在他赤裸的身体与流血的伤口上,这并不是一幅好看的图画──可是这正是耶稣甘愿为我们忍受的苦楚。

彼拉多将主耶稣钉十字架,不但应验了主自己所说他要怎样死的话,并且也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民218-9;加313)。

彼拉多尽管定意释放耶稣,而且是再三的努力,最后试图用“金盆洗手”来表明自己的无辜;但是,责任不会因为“金盆洗手”就可以逃脱的。因为,毕竟处决的权力在彼拉多身上;如果彼拉多敢于坚持正义,宁可得罪犹太人而丢掉乌纱帽,也不得罪神的话,犹太人是暂时无法除掉耶稣的。因此,彼拉多,祭司长们和出卖耶稣的犹大,一同被钉在了历史和神的耻辱柱上!

三、“猫戏老鼠”(27-31

27:27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衙门是巡抚在耶路撒冷的官邸。

巡抚的兵不是罗马的正规营队,而是从周围地区的非犹太人(如腓尼基人、亚述人,可能还有撒玛利亚人)中临时抽调的后援队伍。他们对犹太人绝无好感,把一个犹太人的“王”交给他们任意摆布,在他们看来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正可借此发泄他们的反犹情绪。正是由于这种反犹情绪,此事发生数年之后在亚历山太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总之,全营的兵(按正规理解,约有六百人)都集中来对付这一终生难遇的罕事,也不为夸张。AB 译为:“全营列队肃立在祂面前”,好似他在检阅“仪仗队”。

27:28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27:29  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朱红袍子实际上就是士兵的红斗篷,用来代替王的紫袍。苇子则代表王节,荆冠假作王冠。他们就这样把耶稣装扮成为一个登基的王,还让人照希腊王要求的那样跪在祂的面前。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可能是用来模仿欢迎该撒这句正式的口号。到第30节对耶稣进行肉体上的虐待之前,整个情景还谈不上“蹂躏”,只是戏弄而已。哈特甚至认为,给耶稣戴的“王冠”是仿效东方某些帝王的冠冕,周围有四射的光线有如太阳,所以耶稣冠上的刺(即枣椰树呈刺状的托叶)本应向外而非朝头部刺入的。

27:30  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 

27:31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据说古时犹太人在宰杀逾越节的羊羔时,先将它的四肢捆于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将主钉十字架,正应验了他作逾越节羊羔的预表(参赛537-8;林前5:7;约1:29)。

钉十字架的酷刑,在罗马帝国历史上,仅采用于主耶稣在世前后一段不很长的时期,似乎是神专为应验旧约的预言和预表而安排的(参民21:8-9;申21:23;徒13:29;加3:13)。

罪犯通常都是光着身子拉出去钉十字架的。这里让耶稣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照例是对犹太人不能接受此作法的一种让步。第35节还要谈到耶稣的衣服。至于“王冠”和王的其它标帜是否也拿掉了则没有表明;布尔兹勒认为一定是拿掉了,因为士兵是不许当众戏弄犹太人(特别是称作犹太人之“王”的人)的,所以说,传统耶稣十字架受难的图画,凡在耶稣头上绘有荆冠的一律不对了。

这群懵懂无知的罗马兵丁!他们若是知道他们所羞辱的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的儿子——也许他们到地狱才明白——他们会是怎样的反应呢?

四、钉十字架(32-56)(含事件全貌)

22-26节已为本段所要描述的可怕事件作了准备。犹太律法从不允许将人钉十字架处死,但这种刑罚在巴勒斯坦却从公元前一世纪就已普遍执行,是罗马人专用来惩治政治叛乱份子和暴徒的,执行时尽量使众人围观,以起杀一儆百的效用。

详述酷刑给犯人带来的痛苦和犯人死前的惨状并不困难,基督徒在传道时常常不厌其烦地讲述一些细节,可是福音书的作者们却没有这样做,马太更是一笔带过,仅用了一个分词表示耶稣已被他们钉在十字架上了(35a节)。他更注意的是事件本身的意义,所以他再次着重写了戏弄的部分,就如第27-31节那样,但这次已不是外邦人,而是犹太人自己在污辱讥诮他们的“王”了。

更为惊人的是,在这段难以想象的情节中,一些基督论中最高的称号都以醒目的形式集中地被提出来,如:犹太人的王、建造圣殿者、神的儿子(两次)和以色列的王等。他们用这些称号极尽其讥讽嘲弄之能事,但事实上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这些称号,因为耶稣神圣而高贵的使命,本来就是注定要在受侮辱和被钉十字架中完成。一位弥赛亚却遭十字架上处死的命运,这种震撼人心的矛盾现象在本段的记述里强烈表明出来。

1、不走运的西门

27:32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路加福音》

23:27     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啕痛哭。

23:28     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

23:29     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

23:30     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

23:31     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个地方名;西门乃是犹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犹太人(参徒1120131),特地来耶路撒冷过逾越节。

勉强指用威吓的手段强迫人服劳役。

耶稣已经遭受了可怕的鞭打,又受到兵丁们的戏弄,而且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他几乎整夜都在受审,因此耶稣的体力已无法支持,跌倒在他的十字架底下。

罗马的兵丁很知道在这种情形之下该怎么做,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一个罗马的官长只要用他的矛尖碰一碰一个犹太人的肩头,不论多么卑贱的工作,他都得去做。

有一个从北非来的古利奈人,名叫西门。他从附近的一个村子来到城里,可能他为了要来参加这一次的逾越节,积蓄了好几年;现在这可怕的侮辱与羞耻竟临到他的身上,因为西门是被迫去背负耶稣的十字架。马可告诉我们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明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1521)。这样特别指出,表明亚力山大与鲁孚是当时教会所熟悉的人物。罗16:13节说“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很可能是在那可怕的一天,耶稣得着了西门的心;这个原来西门看为羞辱的日子,如今却变为他荣耀的日子。

2、钉十字架

27:33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 

27:34  兵丁拿苦胆(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 

27:35  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27:36  又坐在那里看守他。

《约翰福音》

19:23  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 

19:24  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著。”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 

各各他是希伯来名称,意即“髑髅地”;英文名为“加略”(路2333钦订本),它是从拉丁文转来的,其字义和各各他相同。据说这一个山丘的形状极像死人的头颅,故有此名。主耶稣就在此处被钉受死。

拈阄分祂的衣服,这应验了《诗篇》第廿二篇十八节的预言。

钉子要穿过手心,可是通常脚只是松松地绑在十字架上。这个时候,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种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们为行善所预备的药酒。有一位犹太作者写道:“当一个人将要被处死的时候,他们准许他喝一杯有乳香在其中的酒,来麻痹他的感官……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惯于损赠并带来给他们喝。”这个药酒的杯子交给了耶稣,可是他不肯喝,因为他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阴暗的一面,并不愿躲避任何的痛苦(参诗6921

我们看到罪犯是带到四位罗马兵丁所站立的四方形中间行刑。除了腰间所围的一块麻布以外,罪犯是赤裸裸地钉在十字架上;囚犯的衣服成为兵丁们的津贴。每一位犹太人身上穿戴的五样东西──他的鞋子,他的头巾,他的腰带,他的内衣和他的外衣。五件东西要给四个兵丁瓜分,前面的四件东西价值相等,可是外衣要比其它的东西更值钱。

兵丁们分好了衣服以后,他们就坐下守卫,直到最后的死期来到。士兵的职责就是要看守这些被处死的犯人,当然是为了防止任何骚乱的发生和有什么解救行动;对马太来说,强调士兵的看守之所以重要,是要为第54节的惊叹铺排,使这段记述达到一个神学的高潮。

27:37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用希腊、罗马、希伯来的文字)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约翰福音》

19:21  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 

19:22  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 

犹太人的王在这里自然是讽刺的,是对那些要作解放者的人们发出的警告;不过马太无疑是希望他的读者能透过表面的讽刺去理解,耶稣是透过他的死而作王这一似非而是的事实。

罗马人的十字架刑具有多种形状,包括丁字形、交叉形和十字形。犯人的罪状通常都有挂在犯人的胸前或者颈上。根据这里和马可的记载,耶稣的罪状却安在他的头上,说明耶稣所钉的是尽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十字形的木架。

耶稣的罪状用希腊文、亚兰文(希伯来人所用)、拉丁文(罗马人所用)三种当时通用的文字写成。马太记下的是亚兰文的罪状:“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马可和路加记下的是拉丁文的罪状“犹太人的王”(可15:16)、“这是犹太人的王”(路23:38),约翰记下的是希腊文的写法“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19:19)。各人记下的虽然不同,但都是十字架上那块罪状板上的文字。

约翰记下了祭司长对彼拉多定罪的修改意见,显然他们意图还是保证自己的完全,免得因为带有政治色彩的、过于敏感的文字而带来不必要麻烦——他们是多么明智!

但是,已经因为屈从犹太人而心中不快的彼拉多断然否决了这些他认为的芝麻绿豆的小事。

27:38  当时(巳初),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路加福音》

23:34  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本节说出:(1)正应验了“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5312)的预言;(2)他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挂在木头上,因此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参彼前224)。

一个君王在公众面前被脱光衣服受处决,表明他的国已经失去;然而耶稣却把世界的智慧完全颠倒过来,他的国才刚刚开始。

路加在这里记下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让我们看到神的大爱:一个被自己要拯救的罪人诬陷、毒打,并且代替罪人承受酷刑的人,竟然此刻没有任何的怨言和气愤,反而为他的仇敌代祷,为他们的罪恶说情,求神赦免,这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

这就是爱我们罪人的耶稣,我们的救主,是我们把他钉上了十字架!

《罗马书》

5: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3、人的弃绝

27:39  从那里经过的人讥诮他,摇着头,说: 

摇着头,是犹太人讥笑人的一种姿态。

讥诮并摇头是另一个取自《诗篇》第二十二篇的词组,这次是该篇的第7节,若说它来自《耶利米哀歌》215,就更明显了。不信神的人在神的子民处于危难之时出来尽其讥诮之能事,在旧约中已屡见不鲜。

27:40  “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这些罪恶得逞的无耻之辈极尽羞辱嘲笑之能事,他们的潜台词是:“无知啊!狂妄啊!如果确实是神的儿子,很简单,从十字架上下来——神的儿子是无所不能的,怎么可能被钉上十字架而无可奈何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事实胜于雄辩,耶稣根本就不是神的儿子;只是一个会很多巫术的假先知而已!”

27:41  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说: 

27:42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 

27:43  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因为他曾说:‘我是神的儿子。’” 

祭司长们的话一是出于轻视,一是出于争取民心:“他救了别人——医治大麻风、瘫子、瞎子、哑巴,甚至叫死人复活,他的能力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这是你们所熟知的;但是现在却不能救自己——这个不争的事实能说明什么?可以说说明一切,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是以色列的王——就是说,像他宣称的那样,是旧约先知预言的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那么如果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问题是,他根本无能为力,只能坐以待毙。因此他绝对不是弥赛亚,他是一个超级的宗教骗子,很多无知的老百姓被他欺骗很久了,今天终于原形毕露、真相大白了!你们赶紧醒过来,不能再继续受骗了!

他倚靠 神,他曾说:‘我是神的儿子。’——好了,我们姑且承认他说的这些是事实,但是既然他是神的儿子,我们是悖逆的罪人,‘神的儿子’被我们这些‘悖逆的罪人’钉在了十字架上;那么神若喜悦他,现在可以救他。可是无情的现实却粉碎了这个可笑的疯子的疯话!我们安然无恙,‘神的儿子’却钉在了十字架上!这真是旷古奇闻、可笑之极!”

27:44  那和他同钉的强盗也是这样地讥诮他。

《路加福音》详记耶稣和两个犯人的对话:

 23:39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 

23:40  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 神吗? 

23:41  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做的相称,但这个人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 

23:42  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 

23:43  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从那里经过的人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以及那和他同钉的强盗等三班人的讥诮;他们讥诮的要点乃是:他若真是神的儿子,他应当有能力救他自己,至少神不会坐视他爱子被钉至死。

路加的记载让我们看到了生命最后时刻抓住机会信耶稣的强盗,这个强盗是有福的,因为虽然肉体不久之后在痛苦当中死亡,灵魂却得以进入天上的乐园,与主在一起;而那个拒绝悔改的同伴,在肉体痛苦死亡之后,却进入了更可怕的地狱,那里的痛苦是永恒的!

这两个强盗的事例严肃而生动的告诉我们:一息尚存,只要在圣灵感动光照之下认罪悔改信耶稣,就最终进天家;而到死都不悔改的人,就与天家说“再见”,地狱才是他们永远的家!

当然,还是趁早下定决心为好。如果都是指望在生命最后的时刻悔改归信——那几乎是幻想而已——指望世界和天家二者兼得,就像一些爱世界的信徒那样,结果常常落入地狱永火当中!因为生命的主权并不掌握在我们手中,我们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是的,也许我们满有把握的说,下一刻不会发生什么,明天还会像今天一样不请自来,但是我们的经验不见得适用到永远——也许眨眼之间,就像那些在灾难中突然身故的人们那样,我们就要面对死亡,就要亲眼看见耶稣;但是为时晚矣,人一死,归宿就已经决定了,是不可更改的。

4、神的弃绝

27:45  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从午正到申初,指从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三点。

主耶稣是在巳初(上午九点)被钉(参可1525),故到申初一共有六个钟头;前三个钟头是受人逼害、讥诮的苦,后三个钟头是受神审判、离弃的苦。换而言之,耶稣在十字架上悬挂了六个钟头。耶稣的痛苦较为短暂,因为经常有罪犯挂在他们的十字架上好几天,死亡才临到他们。

逾越节逢望日,不可能出现日蚀,那么可能是因为起了沙暴,或是乌云笼罩;照马太的意思,最合适的解释莫过于,这是神不喜悦的直接信号,正如《阿摩司书》89所示。黑暗象征神转脸不顾;主耶稣因替人担罪,所以被神暂时弃绝,可见他所担当的罪是多么的深重可怕。遍地表示事件发生在某个地区,如第51节的地震。

最痛心的非神莫属!为了拯救罪人——他并没有这样的义务,因为人犯罪不是他的作为,而是人自己的选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子被要拯救、代赎的罪人钉死在十字架上!尽管天昏地暗,但不可能遮住神的视线。

他和爱子耶稣都清楚,若是叫那些极尽嘲笑之能事的罪人闭口很容易,要么耶稣从十字架上很轻松的下来;要么叫他们瞬间变成哑巴;要么叫地开口,活活吞没他们,就像那曾经被活埋的可拉一党那样(民16:31-33)。

但是,这是出于神的爱在创造世界之前就已经预定的拯救计划,耶稣正是为了满足神的公义而背负世人的罪孽钉死十架。唯有如此,罪人才有被拯救的机会,才有救恩。若是耶稣从十字架上下来——罪人没有了救恩,罪人只能绝望;而耶稣也是罪人,因为他也经不住仇敌的激将法。

正因为耶稣不从十字架上下来,才真正表明他就是神的儿子。

5、对罪人的强烈控诉

27:46  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著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说:“我的 神!我的 神!为甚么离弃我? 

以利,以利是希伯来话;拉马撒巴各大尼是亚兰话。

大声喊anaboao,新约中使用此词的唯一之处)是个表达强烈感情、或向神发出呼求的语气很重的字。耶稣大声喊着说的不是一句心平气和的神学宣言,是由于他意识到不得不与神疏远而发出的极度痛苦的叹息;这正完全反映了耶稣的死是“为多人作赎价”(2028)的深意。

此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由于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参彼前318),担当我们的罪(参彼前224;赛536),并且替我们成为罪(参林后521),故公义的神不能不离弃他(参诗2219)。主耶稣一生时刻都与神同在,只有那三个钟头被神离弃,这是神儿子极度的痛苦,所以他才如此大声惨叫。

他不是灰心绝望,他只是不愿意与神有片刻的分离;是你我的罪的重担分开了神和他的爱子,耶稣的呼喊是对罪人的强烈控诉——如果我们没有罪,他怎么可能会被神离弃呢?应当被神弃绝的是我们,而不是无罪的耶稣!

6、最后的戏弄

27:47  站在那里的人,有的听见就说:“这个人呼叫以利亚呢!” 

以利亚是犹太人心目中弥赛亚的先锋;在场的人听见耶稣喊叫以利,误以为他在呼叫以利亚

以利亚是犹太末世盼望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对这点可看1114{\LinkToBook:TopicID=189,Name=(b) 耶穌對約翰的評斷(十一715}17:310-13{\LinkToBook:TopicID=229,Name=iii. 耶穌登山變像(十七113}等处。稍后,犹太教徒的虔敬信念使他们产生一个思想:即到了必要的时刻,以利亚会从天上下来帮助他们。旁观的众人如此这般地解释耶稣的喊叫,说明他们对耶稣的使命有某些认识,认为他的使命是导致预言应验时代,即以利亚显现的到来。

27:48  内中有一个人赶紧跑去,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苇子上,送给他喝。 

27:49  其余的人说:“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 

《约翰福音》相应的记载是:

19:26  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注:原文作“妇人”),看,你的儿子!” 

19:27  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19:28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 

19:29  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19:30  耶稣尝(注: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 神了。 

蘸醋给耶稣喝,含有戏弄的意味(参路2336),岂知他们此举,竟也是为着应验旧约的预言(参诗6921;约19:28-29)。就在主耶稣断气之前的最后一刻,仍要如此受到人的戏弄和讥诮。可见人的一言一行,都在神的预知和预定之内。

也有解释说:蘸醋这里指的必是一种掺了水的酒醋“波斯卡”,人们得以把它马上拿来,是因为“它是供劳工和士兵解渴用的一种普通冷饮”,这里是那些看守十字架的卫兵们留着自用的。所以,这次给耶稣醋喝是一种善意的表现,而其余的人则提出反对,他们讥讽地说,既然耶稣已经呼求,若该得救,应由以利亚来解救他。

约翰记载了耶稣在临终前对母亲的安排,把她托付给了最爱的门徒约翰。耶稣的爱令我们动容——虽然已经自顾不暇,但是仍然没有忘记亲身的母亲,这个因为顺服神而饱受歧视的女性,这个此刻眼睁睁看着他的儿子被钉十架却无能为力、心如刀绞的母亲!

成了,这是胜利的呐喊!神拯救罪人的计划因着耶稣的顺服而终于大功告成!罪人从此有了拯救,世界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神拯救罪人的新时代已经开始了!怎能不令天地为之动容?怎能不叫天使天军发出赞美的声音呢?

7、受死

27:50  耶稣又大声喊叫(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气就断了。 

气就断了,原文的写法,有意指出耶稣的死不同于被杀或自然的死,乃是一种自愿捐躯的行为(参约101819:30)。

《路加福音》23:46节所记述的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最后的话:“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这是信心的交托,这是完全的依赖。

8、天地动容

27:51  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 

圣殿里的幔子,是用于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内层幔子(参出2633)。这幔子是用来遮住至圣所,除了在赎罪日的那一天大祭司可以进去以外,普通的人不得擅自进入,因为神的灵居住在幔子后面。

这里有象征的意义。直到那时,神是隐藏与遥远的,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样子。可是在耶稣的死里我们看见了神隐藏的爱;以往禁止所有的人到神面前,如今向一切的人敞开了。耶稣的生与死告诉我们神是什么样子,并且把神与人之间相隔的幔子永远除去。

耶稣以他的代死,打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使我们得以借着他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到施恩的宝座前,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参来1019-20416)。

这个现象的另一象征便是神对陈旧的敬拜制度的宣判,若按耶稣关于圣殿将要被毁的话来理解,幔子的撕裂也可被看作是公元七十年大事件的预兆。加上从上到下的字样是为了显示这是神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所为,表示神亲自将他的殿贬为世俗之所。

地震除了是幔子裂为两半的原因之外,还是坟墓也开了的原因。在旧约里,地震是神显示其大能的象征(如:士54;诗1147-8),特别是在神施行审判的时候(如:珥316;鸿15-6

27:52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 

已睡圣徒,指死了的圣徒(参林前113015:18-20)。

坟墓也开了,这件事象征耶稣征服了死亡。耶稣死了以后又复活,毁灭了死亡的权势。因着他的生存、死亡与复活,坟墓已经失去了它的权能和恐惧,死亡失去了它的悲痛。我们现在已经确实的知道,因他活着,我们也必活。

27:53  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耶稣复活以后几个字放在这里,说明马太并未把一件件事按照严格的“先后”顺序来述,因为已睡的圣徒起来不是发生在耶稣死后,而是发生在耶稣复活以后,这恰恰反映了“耶稣的复活即末日总复活的开始”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哥林多前书1520以下还要重提。圣徒即旧约中神的子民,照希伯来书第十一章的说法,他们全是“存着信心”死的,盼望迎接复活后更美的生命(来11:13-163539-40),现在这个盼望透过耶稣即可实现。

9、外邦人的见证

27:54  百夫长和一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 神的儿子了!” 

极其害怕(参17:6)是面对神大能的显现时所产生的正常反应(参9:828:5中的“害怕”──原为同一动词),他们的由衷之言,与门徒在14:33中面对神的大能而感到害怕时所产生的反应极为相似。神的儿子之名用于戏弄和讥诮,而现在已名实相符了。

我们不知道钉死耶稣的罗马军队的百夫长和手下的兵丁究竟有没有成为基督徒;但是至少这些外邦人亲身见证了耶稣的审判和处决过程。一开始,他们只是按照惯例戏耍这个狂妄可笑的犹太人;但是耶稣没有任何的反抗和怨言——要知道这个时候罪犯是不可能沉默的,特别是耶稣这个根本无罪的人;他根本不是罪犯,相反他完全无辜,这就已经令他们感到诧异。后来背负十架,到西门替换他背,到被钉十字架,他口中仍然没有一句叫骂、咒诅、怨声,反而句句充满爱心,甚至为仇敌代祷。面对那些阴谋得逞的出卖自己的同胞的嘲笑,耶稣没有一句的辩驳、批评或者指责。随着时间的推移,天昏地暗下来,他们更是胆战心惊!他们钉死的罪犯很多,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这样的奇事;更有甚者,耶稣断气之后,竟然地动山摇!

这一切的一切,让这些在哆嗦当中的外邦人不得不由衷感叹:“这真是 神的儿子了!” 

10、可敬的妇女

27:55  有好些妇女在那里,远远地观看,她们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服事他的。 

27:56  内中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又有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并有西庇太两个儿子的母亲。 

《约翰福音》还记载了:

19:31  犹太人因这日是预备日,又因那安息日是个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19:32  于是兵丁来,把头一个人的腿,并与耶稣同钉第二个人的腿都打断了。 

19:33  只是来到耶稣那里,见他已经死了,就不打断他的腿。 

19:34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 

19:35  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 

19:36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 

19:37  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对比可15:40,可知西庇太的妻子叫“撒罗米”;对比约19:25节和太13:55节,可知“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就是耶稣的母亲。

耶稣之死的故事以罗列一些目击者的名字而结束。这两节同时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同样的人在276128:1里还要出现,再次作为耶稣安葬和复活的见证人;这样可以令我们确信,死了的耶稣后来确从死中复活,这是一件真事,没有一点差错。《路加福音》81-3提到几位妇女中包括抹大拉的马利亚,她在加利利一直照顾着耶稣的门徒,所以他们都是耶稣始终不渝的追随者。

所有的门徒(除了约翰)都弃绝他而逃跑,只有妇女们留在那里。有人说,妇女之不像男人,她们不必惧怕,因为当日妇女的地位低下到无人注意她们的地步。其实,决不止这一点原因,她们留在那里,是因为她们爱耶稣。在她们身上,跟许多其它人一样,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

约翰的记述,告诉我们最终的结果。通常钉十字架的人能活两三天,甚至更久一点;而下一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断他们的腿,把他们拿去,免得尸首当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两个强盗因为还活着,就被打断双腿,以促使他们尽快因为失血和缺氧而死亡(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犯靠双腿支撑把身体向上提升进行呼吸);但是耶稣却没有遭此刑罚,因为他看起来已经死亡。

为了验证耶稣是否真的死亡,一个罗马兵拿枪扎他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只有已经死亡的人,心脏里面的血才会分成“血”和“水”。医学家证实耶稣是死于心脏破裂。

五、埋葬(57-66

1、领尸安葬

这一小段强调两件事:第一,耶稣真的死了;第二,他的安葬是合乎礼仪并含有敬意的,与习俗相悖。罗马人一般不给一个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将他卸下丢在地上就是了。犹太人遵经守法,不允许这样做,但也不向处死的犯人表示任何敬意,只把他们埋在一个公墓里,不许葬在自己的祖坟墓地上。约瑟的处理既符合犹太律法,又不同一般,且相当高贵得体。

27:57  到了晚上(因为这是预备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一个财主,名叫约瑟,是亚利马太来的,(他是尊贵的议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也是等候 神国的)他也是耶稣的门徒(只因怕犹太人,就暗暗地作门徒)。 

晚上的原文是指黄昏逐渐接近日落之时(evening),而安息日是当天(礼拜五)下午六点日落之后,到翌日(礼拜六)下午六点日落为止,故这时仍算是“安息日的前一日”(参可1542)。申命记2122-23要求,挂在木头上的尸体必须在天黑之前下葬。而按照罗马的法律,罪犯的亲戚可以要求埋葬其尸体,可是如果没有人提出申请,就把它留在那里腐烂,直到被野狗吞食。现在,耶稣的亲戚没有一个有可能来要求耶稣的身体,因们他们都是加利利人,他们在耶路撒冷并没有一座坟墓。因此富有的亚利马太的约瑟,去见彼拉多要求把耶稣的尸体给他,由他来照顾,并安于在尚未用过的新墓之中。约瑟因为赠给耶稣一座坟墓而扬名百世。

亚利马太是以法莲山地的一个小镇,位于耶路撒冷西北约二十英哩处。

他也是耶稣的门徒,约瑟和尼哥底母一样,原是暗暗的作主门徒的,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爱所摸着,就有胆量表明自己的身分。这里特别指明他是个财主在都城郊外拥有一座未用过的新坟(只有马太告诉我们这是他自己的坟,60节),藉此证明连主耶稣被埋葬,也应验了旧约“与财主同葬”的预言(参赛539)。

27:58  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彼拉多

《马可福音》

15:44 诧异耶稣已经死了,便叫百夫长来,问他耶稣死了久不久。

15:45      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就把耶稣的尸首赐给约瑟。)就吩咐给他。 

《约翰福音》

19:39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见耶稣的,带著没药和沉香约有一百斤前来。 

19:40  他们就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把耶稣的身体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27:59  约瑟取了身体,用干净细麻布裹好, 

27:60  安放在自己的新坟墓里,就是他凿在磐石里的。他又把大石头滚到墓门口,就去了。 

27:61  有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在那里,对着坟墓坐着。 

那个马利亚就是上文雅各和约西的母亲(56),也就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

向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异常──倒是犹太宗教领袖们可能反对约瑟的要求,认为他这样作是“扰乱民心”。彼拉多不会把尸首给卑微的门徒,因为它仍是罗马政府的财产;若是交给像约瑟这样富有而又有地位的人,则可以趁机示惠,增进友谊。

那个时期在盘石里凿坟墓的现象在耶路撒冷周边地区(包括一些在圣墓教堂内)仍然可见,有时一个坟墓里有不止一个室,室壁上各有数个壁龛,可安放多具尸体,不过入口只有一个,很低矮,外面有一个凹槽,可以滚过一块大石头挡在墓口,以防动物潜入或窃贼盗墓。

一个坟墓并非指刚刚建好的坟墓,而是指从未使用过,亦即所有的壁龛都是空的。马太提及这点,还提及干净的细麻裹尸布(只见于《马太福音》),都是为了强调约瑟在处理耶稣尸体时表现出的关切和敬意。《约翰福音》1939-40还提到极为贵重的香料,更进一步证明约瑟高尚的赤诚之心。

当然那里也提到了另一个暗中作门徒的尼哥底母,他曾经夜间拜见耶稣,讨教进天国的方法(约31-21),也曾出言为耶稣辩护(约7:45-52)。在耶稣死亡的时刻,他们勇敢站了出来。

2、守兵封石

在《马太福音》关于耶稣复活的一段记述中显得十分重要的卫兵,在其它福音书中连提也没提。马太之所以提及是因为当时有谣传,说耶稣的尸体可能被门徒偷去,以使人怀疑基督徒关于耶稣要复活的宣言;游斯丁说这种谣传直到公元二世纪中叶还有人努力传播着。谣传本身恰好证明,坟墓中空无一人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27:62  次日,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来见彼拉多,说: 

次日,指礼拜六,是安息日。

就是预备日的第二天,预备日是指预备逾越节的日子(参2619;约1914),从礼拜四日落到礼拜五日落,故礼拜六白天应算是预备日的第二天。

马太的时间短语显得有些累赘,简单说来就是“安息日那天”。要彼拉多办这事、当节的日子以石封墓等,显然都不符合文士对律法的理解,祭司和法利赛人在这一天做这些事是最违法不过的了,按理马太应特别提出“安息日”以引起读者的注意才是,可是马太为什么偏回避使用“安息日”而代之以如此奇怪的说法呢(这说法是仿照可1542的短语,马太在第57节略去了)?因为对来说,重要的不是安息日,而是耶稣的死日,即预备日

请注意法利赛人在此再度出现(见263{\LinkToBook:TopicID=279,Name=ii. 殺害耶穌的預謀(二十六35}),马太重提他们是为了强调,公会里这相互对立的两派因为惧怕耶稣的影响,至今仍坚持联合,甚至不惜违犯他们自己有关安息日的规定。在福音书记载的故事中,再也没有一件像这里这样显明地表示犹太人的权威人士是多么迫切地非要把耶稣除灭不可。他们为了要确实的把祂消灭,甚至甘愿违犯他们自奉为最神圣的律法。

27:63  “大人,我们记得那诱惑人的还活着的时候,曾说:‘三日后我要复活’。 

27:64  因此,请吩咐人将坟墓把守妥当,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了去,就告诉百姓说:‘他从死里复活了。’这样,那后来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在希腊文中,诱惑人的和迷惑是同根词。耶稣在24451124等节里正是这样斥责假先知的(用“迷惑”一词),现在他的敌人反过来也这样攻击他,但事实将证明他们是错的。

先前的迷惑应是指耶稣的弥赛亚宣言,后来的便是那为了证明前者而捏造的“复活说”了。

27:65  彼拉多说:“你们有看守的兵,去吧!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 

27:66  他们就带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头,将坟墓把守妥当。 

这些是彼拉多的部队;犹太宗教领袖们前去是争取最大程度的保安防御力量。至此,彼拉多已被这整个案子搅得筋疲力尽;他本来想挫败那批犹太宗教领袖,这次却表现得出乎意外,有求必应。

仇敌采用了大石头封印兵丁等三层严密的措施,来看守主耶稣的身体,唯其如此,就更显明了他复活的真实与超绝;如经上所记,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诡计(参林前319)。

六、反省反思

1、犹大可耻的下场给我们什么教训?那些过河拆桥、一推了之、翻脸不认人的祭司长们又给我们什么教训?

2、决定我们归宿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是不是所有的罪人在圣灵光照之下都愿意认罪悔改信耶稣?

3、祭司长们为什么不以宗教罪名控告耶稣?他们为什么不能自己处决耶稣?从哪里可以看出耶稣确实是无罪的?

4、如何评价彼拉多这个人物?他为什么屈从祭司长们而最终作出违心的判决?“金盆洗手”就可以表明他对耶稣的死毫无责任吗?

5、耶稣为什么在整个审判过程当中不为自己辩护?而更多的是“沉默”?

6、耶稣在十字架上讲了七句话,通常被称为“十架七言”,请分别找出来(本讲里面就有),说说耶稣要表达的意思。

7、耶稣能不能从十字架上下来?他为什么不从十字架上下来以堵住仇敌的嘲笑?

8、那个在生命最后时候得救的强盗给我们什么启示?

9圣殿的幔子从上而下裂为两半;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这些惊人的事实有什么意义?

10、守兵封石可以阻挡耶稣的复活吗?祭司长为什么为了对付耶稣的尸体竟然不惜违反他们自奉为最神圣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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