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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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注释】
1基督开始他的山上宝训:3宣布谁是有福的,13谁是这世上的盐,14世上的光,造在山上的城,15灯:17因为他来是要成全律法。21杀人的事实真相,27犯奸淫的事实真相,33起誓的事实真相:38劝诫人要忍受非法对待,44甚至要爱我们的仇敌,48并要努力追求完全。
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山上宝训
太5:1 耶稣看见这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
【本会注释】
  看见这许多的人。[山上宝训,太5:1至8:1=路6:17-49。主要的注释在:马太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显然,太4:25的那“许多的人”,就是耶稣第一次主要在加利利各城镇乡村旅行传道之后跟从他的那些人。山上宝训很可能发生在公元29年的晚夏(《福山》第一、三章),约在他三年半传道的中期。路加显然将山上宝训和任命十二使徒连在了一起(路6:12-20;参《福山》第一章),并且保留了那值得注意的一天所发生之事的正确顺序:(1)整夜祷告,(2)任命十二使徒,(3)下到平原,(4)布道(见《历》第三十一章)。他只是省略没说耶稣“[又]上了山”这事(太5:1),这一省略使有些人认为路加福音中记载的布道与马太福音中记载的山上宝训并不是同时同地发生的。
  另一方面,马太并没有在这里提到指定和任命十二使徒的事,而是放在几个月后第三次旅行传道中一同叙述的(太10:1-5)。然而,马太在提到跟着耶稣的群众之前,先叙述了加利利海边的呼召(太4:18-25)。由各方面的福音书记录来看,任命十二使徒是回应更多受训工人的明显需要,他们受训去照顾那些无论耶稣走到哪就跟到哪的群众。
  任命十二使徒成为组建基督教会的第一步。基督乃是这个新的神圣恩典之国的君王(见对第23节的注释);那十二个人乃是其特许的公民,或国民(见对可3:14的注释)。在那十二个人成为该国的特许国民的同一天,该国的君王作了就职演说,他在其中阐明了成为该国公民的条件,宣布了该国的律法,并且描绘了它的目标(见《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一章)。因而山上宝训立刻成了基督成为恩典之国君王的就职演说,也成了该国的宪法。在正式确立该国并宣布了其宪法之后不久,就开始了第二次在加利利各地的旅行传道,在这段时期,耶稣生动而完全地示范了该国、其各项原则及其能力能使人受益的各种方式(见对路7:1,11的注释)。
  山。请比较太8:1。很明显,这山正是他曾整夜祷告的山,也是在同个早上更早时候任命十二使徒的那一座山(见《历》第三十、三十一章;见对可3:14的注释)。不清楚具体是哪座山。自从十字军东征以来,在古提比哩亚以西5英里(8千米)的Kurn Hattīn“哈亭的角”就一直被指出来作为这个地点的记号,但是这种传统说法无法追溯到比十字军东征更早的时候,所以是不可靠的。
  基督发表山上宝训的那座山已被称作“新约的西奈山”,因为它对基督徒的关系就象西奈山对犹太民族的关系一样。上帝是在西乃奈上颁布了神圣的律法。耶稣是在加利利这座不知名的山上重申了神圣了律法,更为详细地解释了律法的真意义及其训令在日常生活问题中的应用。
  既已坐下。即“当他坐好的时候”。可以合理的推断,与古时的传统相一致,耶稣在教导和传道时通常是坐着的(见太13:1;24:3;可9:35;见对路4:20的注释)。这是拉比们通常的方式。教师在教导时应该是坐着的。至少在这个场合,群众们也是坐在草地上的(《历》第三十一章)。
  门徒。当然,这包括那个早上被指定并任命的十二使徒(见对可3:13,14的注释;参路6:12-19)。因为与耶稣的交往最亲密,所以他们形成了一个核心集团,并且自然就坐在他旁边;但是另外还有许多跟从耶稣并且也以门徒闻名的人(《历》第五十三章;见对可3:13的注释)。至少在耶稣后来的传道中,有几名妇女也陪伴着他并服侍门徒们的需要(路8:1-3;参太27:55)。这些虔诚的妇女中有些人很可能在场。然而,听众绝大部分还是由农民和渔夫构成的(《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二章)。探子们也在场(《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见对太4:12的注释)。
太5:2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本会注释】
  他就开口。路加说耶稣在开始讲话时,“举目”(路6:20)。尽管马太和路加关于这次宝训及其现场环境的记载有某些不同,但是这两个记载肯定指的是同一个场合。在这两个记载中,相似之处远超过了表面上的不同,并且这些表面上的不同显然也不是真的不同。该宝训无疑比这里所简要说明的长多了,这两位作者各自对这次的演讲作了总结。他们在各自的对观同观福音书中体现了圣灵使他们有印象要记下的这次宝训的特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74页)。因此这些记载并不是矛盾的,而是互补的。所以我们就当接受两位福音书作者所提到的各点内容。这样,我们有权得到耶稣在这个场合中所说的更完整的记述,要比看任何一个单个记录所提供的完整。见对太第三章的附注,注2。
  马太关于这次宝训的记录几乎比路加记录的长三倍。这可能是因为事实上马太比路加更关心并特别地致力于讲述耶稣的教导。路加就象他自己在序言中明说的那样(路1:1-4),主要关心的是对历史的记叙。马太关于山上宝训的记录含有许多路加没有提到的内容,可是路加也提到过马太省略了的内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页。主要的相似之处如下:
  马太    路加
  5:3,4,6   6:20,21
  5:11,12   6:22,23
  5:39-42   6:27-30
  5:42-48   6:32-36
  7:1,2    6:37,38
  7:3-5    6:41,42
  7:12     6:31
  7:16-21   6:43-46
  7:24-27   6:47-49
  马太福音中给出的山上宝训的许多别的部分也散见于路加福音中,无疑是因为基督在他后来的传道中在不同的场合重复过同样的思想。见对路6:17-49的注释。
  在山上宝训中,基督论述了他国度的性质。他还驳斥了犹太领袖们反复灌输在百姓心中的关于弥赛亚国度的错误观念(《福山》第一章;见对太3:2;4:17的注释)。山上宝训阐明了基督教的特征与基督时代的犹太教的特征之间惊人的对比。
  要充分地赏识山上宝训的意义,重要的是不仅要理解个别提出的每一原则,而且要明白每一原则对整体的关系。整篇讲道浑然一体,粗心的读者是看不出来的。下文给出的大纲强调这种内在的统一,并且阐明了这篇讲道不同部分之间的关系。

论福
太5:3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本会注释】
  有福了。希腊文makarioi,单数是makarios,“幸福”希伯来词是'ashre,“幸福”“蒙福的”(见对诗1:1的注释)。'Ashre和makarios在英文钦定本中通常都被译为“蒙福的”,虽然有时也译为“有福”(王上10:8;诗127:5;箴29:18;约翰13:17;彼前3:14)或“万幸”(徒26:2)。英文词“blessed”(蒙福的)在现代用法中,更接近希腊文eulogētos,“可称颂的”(路1:68;彼前1:3等)的意思,来自词根eulogeō,“称赞”、“赞美”、“尊荣”(太5:44;21:9;26:26;罗12:14)。
  makarios这个词在第3-11节中出现了九次。但第10,11节指的是基督徒经验的同一方面,所以被认为是一个祝福,所以就是八福而不是九福。路加只给出了四福,就是马太给出的第一、第四、第二和第八福,是依照上述次序给出的(路6:20-23),但他补充了相应的四祸(第24-26节)。
  在山上宝训开篇的话语中,基督专注于每个人心中的至高愿望—幸福。这个愿望是创造主亲自培植在人里面的,最初是钦定用来使人与造他的主合作找到真幸福的。当人们努力达到幸福这个本质目标时,经由绕过顺从神圣要求这条近路,就陷入了罪中。
  所以,基督在作为神圣恩典之国的君王进行就职演说时,就宣布说:该国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将失丧了的伊甸的幸福恢复到人们心中,而且那些选择经由“窄门”和“小路”进入该国的人(太7:13,14),必发现真幸福。他们必找到内在的平安和喜乐,以及只有当“上帝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他们的“心怀意念”时,才能临到的心与灵真实而持久的满足(腓4:7)。当基督回到天父那里时,他把这个平安留给了他的跟从者们,是世人无法给予的平安(约14:27)。幸福只临到那些与上帝相和之人(参罗5:1)及他们的同道(参弥6:8)的心里,就是遵照爱的律法中(见太22:37-40)那两条最大的诫命而行的人。心怀意念的这种性情只属于恩典之国的那些真成员。
  山上宝训的大纲
  天国公民的特权与责任
  I.公民的目标是品格的完全,第5章。
  A.如何成为该国的公民,太5:3-12。
  B.该国的公民是其各项原则的活代表,太5:13-16。
  C.在天国中行为的标准,太5:17-47。
  D.公民的目标是品格的改变与完全,太5:48。
  II.过正确生活的动机和模范公民,太6。
  A.敬拜、服侍、及人事关系的正确动机,太6:1-18。
  B.人生的目的:为天国而计划,为天国而生活,太6:19-24。
  C.上帝供应那些先求他的国之人的需要,太6:25-34。
  III.公民的特权与责任,太7。
  A.黄金律及应用它的能力,太7:1-12。
  B.顺从与自律乃是公民身份的试验,太7:13-23。
  C.呼召作出决定性的行动,太7:24-27。
  虚心。希腊文ptōchos,一个表示极其贫穷的词,来自ptassō,“蜷缩”、“畏缩”(见对可12:42;路4:18;路6:20的注释)。在这里,ptōchos指的是那些心灵极其贫穷的人,他们感到自己一切紧迫的需要,这些需要都是天国一定会提供的(参徒3:6;见对赛55:1的注释)。那些没有感到自己灵性上的需要,认为自己“富足、已经发了财”并且“一样都不缺”的人,在上天看来,乃是“困苦、可怜、贫穷的”(启3:17)。只有“心灵贫穷”的人才能进入神圣的恩典之国;其余所有的人都感到不需要天上的财宝,并且拒绝其祝福。
  他们的。感到自己的需要是人进入上帝的恩典之国的第一个条件(见《福山》第二章)。正是因着意识到自己灵性的贫乏,比喻中那个税吏“回家去倒比”那个自以为义法利赛人“算为义了”(路18:9-14)。在天国里没有骄傲、自满、自以为义之人的地方。基督吩咐心灵贫穷的人,要用他们的贫穷去换取他恩典的财富。
  天国。见对太4:17;路4:19的注释。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基督在这里讲论他将来的荣耀之国,并不像讲论神圣恩典之国那么多。在他的教导中,基督常常论到在那些接受他主权之人心里的恩典之国,就如藉着稗子、芥菜籽、面酵、撒网的比喻(太13:24,31,33,47)以及许多别的比喻所阐明的(见《福山》第二、五章)。
  犹太人想象天国是基于强权的国度,会强迫世上的列国顺服以色列。但是基督来要建立的国度乃是开始于人们内心、充满他们的生活,并带着爱的激励与令人信服的能力涌入别人的内心和生活中的。
太5:4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
【本会注释】
  哀恸的人。希腊文pentheō,一个通常指强烈悲恸的词,与lupeomai形成比对,后者是一个表示“忧愁”的更为一般的词(太14:9;彼前1:6)。所以,“虚心的人”(见对太5:3的注释)深刻的灵性上的贫穷可以与第4节中所描绘的深深哀恸的人相配。实际上,正是深深感到灵性上的需要才使人对眼见自己生活中的不完全感到“哀恸”(见《福山》第二章;参《历》第三十一章)。基督在这里指的是那些在心灵的贫穷中,渴望达到完全之标准的人(参赛6:5;罗7:24)。这句话也给那些由于失望、亲人丧亡、或别的伤心事而哀恸的人一个安慰的信息(见《福山》第二章)。
  必得安慰。希腊文parakaleō,“叫到身边”、“呼求帮助”、“召集”、“召唤”;所以是“劝诫”、“振奋”,“慰问”、“鼓励”和“安慰”的意思。被如此召来的朋友是一个paraklētos,其服侍是paraklēsis。在约壹2:1中,耶稣被称一位paraklētos(和合本译为“中保”)。在他离开时,他应许要差另一位“保惠师”(安慰者)来(见对约14:16的注释),希腊文也是paraklētos,圣灵要与我们同住并作我们永远同在的朋友。
  上帝怎样用天国丰盛的恩典满足属灵的需要感(见对第3节的注释),他也照样用赦罪的安慰满足为罪哀恸。如果不先感到需要,人就不会对自己所缺乏的感到哀恸。在这种情况下,人所缺乏的就是义的品格。为罪哀恸成了那些呈现自己是天国候选人的第二个必要条件,并且自然地紧随在第一步之后。
太5: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本会注释】
  温柔。希腊文praeis,单数是praüs,“温和的”、“温柔的”、“温顺的”。基督论到他自己是“心里柔和谦卑”的(太11:29),并且因为他是自有永有的,凡“劳苦担重担的人”(第28节)都可以到他这里来,为自己的灵魂找到安息。希伯来词中与praüs 同义的是`anaw,或者`ani,“贫穷”、“痛苦”、“谦卑”、“温顺”。这个希伯来词曾被用于摩西,他为人极其“谦和”(民12:3)。它还出现在赛61:13关于弥赛亚的经文中(参太5:3的注释),也出现在诗37:11中,译作“谦卑人”。
  温柔乃是心思意念及生活的态度,是为成圣预备道路的。“温柔”的精神“在上帝面前是极宝贵的”(彼前3:4)。新约圣经作者们经常把“温柔”当作一种主要的基督徒美德提到(见加5:23;提前6:11)。对上帝“温柔”意味着我们接受他的旨意并且认为他对我们的安排是良善的,所以我们在凡事上都顺从他,没有犹疑(参《福山》第二章)。一个“温柔”的人是完全控制自我的人。我们的始祖通过自高丧失了所托付给他们的国度;通过温柔可以光复它(《福山》第二章)。见对弥6:8的注释。
  承受地土。请比较诗37:11。“虚心的人”要接受天国的财富(太5:3);“温柔的人”要“承受地土”。现在,确实不是“温柔的人”而是骄傲的人承受着地土。然而,到了时候,这地上的国必赐给圣徒们,赐给那些已经学会谦卑之恩典的人(参但7:27)。基督说,最终,那些谦卑的人,就是那些学会温柔的人,会被升高(见对太23:12的注释)。
太5:6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本会注释】
  饥渴。在一个年平均降雨量不足26英寸的国家,这个比喻特别有说服力(见第二册原文第110页;见对创12:10的注释)。巴勒斯坦如何,近东大部分地区一般也如何。既与大片的沙漠地区接壤,所以就连有人居住的地方雨量也非常少。无疑,当时听耶稣讲道的人中许多人都曾经历过口渴的痛苦。就如夏甲和以实玛利的例子所说明的,一个旅行者如果迷了路或者错过了途中少数几个泉源中的一个,很容易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严重的困境之中(见对创21:14的注释)。
  但耶稣说的乃是心灵的饥渴(见诗42:1,2)。只有那些像一个因为缺乏食物饿得要死或者因缺乏水快要渴死的人一样急切渴慕公义的人,才能寻得公义。属世的资源无法满足心灵的饥渴,不管它是物质财富、深奥的哲学、肉体食欲的满足、还是尊荣与权力。在经验了所有这一切之后,所罗门总结说“凡事都是虚空”(传1:2,143:19;11:8;12:8;参2:1,15,19等)。世上的一切都不能给每个人内心的渴望带来满足与幸福。智慧人的结论乃是,唯有承认创造主并与他合作才能带来持久的满足(传12:1,13)。
  在山上宝训六到八个月之后(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耶稣作了另一次重要的讲道,论生命的粮(约6:26-59),他在那次讲道中更加充分地论述了这里所简要提到的这个原则。耶稣自己就是人们应该渴慕的“粮”,藉着吃这粮他们就能维持属灵的生命,满足他们心灵的饥渴(见约6:35,48,58)。那些饥渴的人受到了慷慨的邀请,可以到天上的供应者面前来,接受饮食的供应,“不用银钱,不用价值”(赛55:1,2)。人心中渴望公义乃是基督已经开始在那里运行的证据(《福山》第二章)。
  义。希腊文dikaiosunē,来自词根dikē,“习惯”、“用法”,所以是由习惯决定了的“正确、公正”。在新约中,用它来表示由天国的各项原则决定了的“正确,公正”。在新约圣经中每一用到这个词的场合(94次),dikaiosunē都被译为“义”或“公义”。在希腊文中,“义”在于符合公认的习俗。对犹太人来说,它本质上属于符合犹太传统解释的律法的要求的问题(见加2:16-21)。但是对于跟从基督的人来说,义就有了更为广阔的意义。基督徒们不是要着手建立自己的义,而是蒙召要使自己“服上帝的义”(罗10:3)。他们寻求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腓3:9)。
  基督的义既是归予的也是给予的。归予的义带来称义。但被称义的人是在恩典里长进的。藉着住在自己里面的基督的能力,人就可以使自己的生活与耶稣言传身教所阐明的道德律法相一致。这就是给予的义(见《路》第二十四章)。当基督鼓励他的听众思考要“完全”,像他们的天父完全一样时(见对太5:48的注释),他心中所想的就是这一点。保罗说耶稣完全的一生已经使“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成为可能(罗8:4)。
太5:7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本会注释】
  怜恤人的。希腊文eleēmones,“充满怜悯的”、“慈悲的”、“富于同情心的”。在来2:17中,基督被说成是一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基督在这里说的怜恤是一种主动对人的美德。它在采取怜恤的行动之前没什么价值。在太25:31-46中,那些怜恤的行为被描绘成获准进入荣耀之国的试验。雅各将怜恤的行为包含在其对“清洁的虔诚”的定义里(雅1:27)。弥迦(弥6:8)总结人类对上帝及其同胞的义务乃是“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上帝同行。请注意,弥迦与基督一样,也提到了在上帝面前谦卑并怜悯待人。这些可与那为“律法和先知道理的总纲”的两大诫命相比(太22:40)。
  蒙怜恤。这在现在的日子和审判日都是真实正确的,既蒙人的怜恤也蒙上帝的怜恤。黄金律的原则(太7:12)既适用于我们对待别人的方式也适用于他们回报我们的方式。残酷、无情、心灵卑鄙的人很少在同胞的手下受到仁慈怜悯的待遇。但那些仁慈并且体谅别人之需要和感受的人,可以得到世人同样仁慈怜悯同情的回报。
太5: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上帝。
【本会注释】
  清心的。“心”的这个词在太13:15;约壹3:20,21;彼前3:4也出现过。基督所说清心的人远非只包括性事上的清洁(《福山》第二章);它包括所有令人喜爱的性格特征,排斥所有令人不快的性格特征。成为“清心的人”就等于披上了基督的义袍(见对太22:11,12的注释),圣徒所穿的“细麻衣”(启19:8;参启3:18,19)—品格的完全。
  耶稣心里所想的并不是仪文上的洁净(太15:18-20;23:25),而是内心的清洁。如果动机是纯洁的,生活就是纯洁的。
  那些清心的人已经离弃了罪恶,罪恶不再是支配人生的原则,他们的生命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上帝(见罗6:14-16;8:14-17)。要成为“清心的人”并不意味着一个人绝对无罪,但却意味着这个人的动机是正确的,所以靠着基督的恩典,他就抛弃了过去的错误,而且向着那在基督耶稣里完全的标杆直跑(腓3:13-15)。
  见上帝。基督将重点放在当代人们心中神圣恩典的国,虽然并不排斥将来岁月中那永恒的荣耀之国(见对第3节的注释)。所以,“见上帝”的意思显然既指属灵上的看见也指肉眼的看见。那些感到自己灵性上需要的人现在就进入“天国”(第3节);那些为罪哀恸的人(第4节)现在就得安慰;那些心灵柔和谦卑的人(第5节)现在就有承受新地的资格;那些饥渴爱慕耶稣基督之义的人(第6节)现在就得饱足;怜恤人的人(第7节)现在就蒙怜恤。同样地,藉着信心的眼睛,清心的人有特权现在就得见上帝;最终,在荣耀的国度里,他们有特权面对面见他(约壹3:2;启22:4)。此外,只有那些在今世发展了属天眼力的人,才会有特权在将要来到的世界得见上帝。
  就像身体的麻醉和迷醉一样,罪的初步效果就是蒙蔽人的高级机能-心思与意念。那蛇迷住夏娃用她心灵的眼睛看到“那棵树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之后,她才“摘下果子来吃了”(创3:6)。当那蛇说“你们的眼睛就明亮了”的时候,他指的是象征性的视力,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的结果是能知道善恶(创3:5)。魔鬼首先通过说服人们相信犯罪的经验会使他们有更清晰的眼界弄瞎了他们。然而,罪使人们更加眼瞎了。罪人们“有眼”,但他们却“看不见”(耶5:21;参赛6:10;结12:2)。
  只有那些心地单纯的人才“得见上帝”。当心灵的“眼睛”“了亮”时,生命才会充满“光明”(太6:22,23)。太多的基督徒变成了属灵上的对视眼,因为他们企图一只眼睛专注于天上的迦南,另一只眼睛专注于“罪中之乐”(来11:25)和埃及的“肉锅”(出16:3)。我们唯一的安全在于按照原则生活,使上帝成为生命中头等重要的事。现今那些看世上的事物是“可喜悦的”人,其注意力专注在撒但所展示的诸多闪闪发光的小玩意上,决不会见到顺从上帝具有更大的价值。如果我们要“得见上帝”,心灵的窗户就必须保持洁净。
太5: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上帝的儿子。
【本会注释】
  使人和睦的人。希腊文eirēnopoioi,来自eirēnē,“和平”,和poieo_“使”。基督在这里特别指的是使人与上帝和睦(《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二章)。“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罗8:7)。但是基督,那使人和睦的大宗师,却来向人们表明上帝并不是他们的仇敌(见《福山》第二章)。基督乃是“和平的君”(赛9:6,7;参弥5:5)。他是上帝差到人间的和平的使者,并且“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他与上帝相和”(罗5:1)。当耶稣完成了指定给他的任务,返回到天父那里里,他能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约14:27;参帖后3:16)。
  为了赏识基督所说“使人和睦”的意思,注意到和睦在闪族人的思想和语言中的意思是有帮助的。相当于希腊词eirēnē的希伯来词shalom,意思是“完全”、“健全”、“繁荣”、“康乐安宁的状态”、“平安”。鉴于基督和平民都用亚兰语(一种与希伯来语极其类似的语言)的事实,耶稣无疑是在闪族语系的内涵中使用这个词的。基督徒应当彼此和睦(帖前5:13),并要“追求与众人和睦”(来12:14)。他们应当为和平祈求,为和平工作,并要积极关心促进社会治安的活动。
  上帝的孩子。直译是,“上帝的儿子”。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儿女”(申14:1;何1:10等),这是基督徒们同样追求的一个观念(约壹3:1)。成为上帝的儿子意味着要在品格上象他(约壹3:2;参约8:44)。“使人和睦的人”是“上帝的儿子”乃是因为他们本身与他相和,并且致力于带领自己的同胞与他相和的事业。
太5:1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本会注释】
  受逼迫。在这里,基督指的主要是在为天国而离弃世界的过程中遭受的逼迫。自从罪恶进入世界以来,基督与撒但之间,天国与这个世界的国之间,以及那些侍奉上帝的人和侍奉撒但的人之间就一直存在着“仇恨”(创3:15;启12:7-17)。这场斗争一直会持续到“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启11:15;参但2:44;7:27)。保罗警告信徒们,他们“进入上帝的国”,必要“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天国的公民会在今世有患难(约16:33),因为他们的品格、理想、志向、和行为都在作无声的见证,反对现今世界的邪恶(参约壹3:12)。天国的仇敌们逼迫了君王基督,可以料想他们也会逼迫他忠诚的国民(约15:20)。“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3:12)。
  天国是他们的。在第3节中所做的同样的应许是给那些感到自己灵性上的需要之人的。“我们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后2:12;参但7:18,27)。那些在尘世为基督受苦最多的人,最能感戴他为他们忍受的苦难。第一福和最后一福都含有成为天国成员的保证,这是适当的。那些经验了这里所列举的八项公民资格的人,配在天国中有一席之地。
太5:11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辱骂。希腊文oneidizō,“责备”,“诽谤”,“侮辱”。另见对路6:22的注释。太4:11,12并不构成另外一个祝福;它只是说明逼迫可能表现的各种形式。
  因我。或,“由于我”。基督徒是为他们所带有的名号-基督的名受苦。在历世历代中,就像在早期教会中一样,那些真爱他们的主的人都“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而欢喜快乐(徒5:41;参彼前2:19-23;3:14;4:14)。基督警告那些愿意成为他门徒的人说,他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太10:22),不过又赶紧补充说无论谁“为我失丧生命,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基督徒们必须料到要“为他受苦”(腓1:29)。
太5: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本会注释】
  欢喜。无论生活可能带来什么,基督徒都要欢喜(腓4:4),因为知道上帝必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得益处(罗8:28)。在受试探或考验时尤其如此(雅1:2-4),因为苦难培养忍耐的品格,也培养其他对天国公民来说必须有的品格。
  快乐。请比较路加的话“欢喜跳跃”(路6:23)。
  你们的赏赐是大的。另见对路6:24-26的注释。对成熟的基督徒来说,得奖赏的想法并不是最主要的(见《路》第二十八章)。他服从规则并不单是为了进入天国;他之所以顺从,是因为发现与造他的主合作乃是至高的目标与实在的喜乐。牺牲可能是大的,但是回报更大。当人子在荣耀中降临时,“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参启22:12)。
  先知。例如以利亚,曾被亚哈和耶洗别追索(王上18:7-10;19:2),以及耶利米,曾被自己的同胞逼迫(耶15:20;17:18;18:18;20:2等)。逼迫的作用是净化生活并炼净品格中的渣滓(参伯23:10)。

盐和光
太5:13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本会注释】
  你们。在希腊文中,强调代名词“你们”,“你们是世上的盐”。务要谨记,耶稣是在对他的门徒们说话,特别是对十二使徒,他们的新角色是他神圣恩典之国的特权成员(见对第1-3节的注释)。其他人正在倾听,特别是农民和渔夫们(《福山》第二章),但是法利赛人的探子也在场(《历》第三十一章;见对可2:6的注释)。
  盐。在巴勒斯坦,盐是从沿岸的湿地或内陆湖收集到的。收集盐的设备简陋,导致盐中有许多杂质。在与湿气接触,或淋到雨时,极易溶解的盐自己就会被冲走,只剩下无味的杂质。
  将天国的公民比作盐的潜在思想在于其防腐的性质(参《福山》第二章)。在冷藏及现代保存食物的别的方法普及之前,盐和香料主要用于防腐。在古巴勒斯坦,盐几乎专门用于防腐和调味(见伯6:6)。照样,基督徒通过成为藉着传播福音拯救他人的一个媒介,就可以在世上发挥一种防腐和净化的影响力。门徒们应该认识到拯救自己的同胞乃是自己的主要责任。他们不应因为逼迫(见太5:10-12)或者别的原因退出社会,而要与自己的同胞保持密切的接触。
  路加在关于山上宝训的记录中,并没有包括太5:13-16的内容,虽然他在别的场合引用了基督所说的类似的话(路14:34,35)。马可也有一个类似的信息,是在别的场合单独说给门徒们的(可9:50),并且特别配合其他讲论的性质。耶稣在传道中所说的相同或类似的话,被各福音作者所记述,这一事实使得一些人推断说各作者没有考虑他实际在什么时候讲这话,而是或多或少随意地把这些话放到不同的时间,然而,这个结论是基于幼稚的想法,认为耶稣在传道期间,对于任何一个特别重要的思想,每次都是讲一次,并且只讲一次。但是毫无正当的理由去猜想耶稣不会在不同的时间对新听众,甚至可能对大致相同的听众整体上或部分地重复他的话。
  失了味。或者,“变得无味”。一个基督徒若是丧失了自己的本质特征却仍被称为基督徒是不可想象的,就象盐失了自己的咸味仍被当作盐使用一样。如果只是这种名义上的基督徒,他们有名无实的公民身份在天国就成了一个闹剧。他们并不是基督徒,除非他们反映出基督的品格,不管他们如何自称。
  咸。即,像有味的盐一样具有其本质的和有用的品质。当自称的基督徒丧失了基督的爱、能力和公义时,并没有任何别的资源能补足他们的缺乏。一个有名无实的基督徒无法把自己本身没有的东西传递给别人。在古时的仪文礼节中,盐是被加在每一牺牲上的(利2:13;结43:24;可9:49),如果没有盐牺牲就不蒙悦纳。在这里,盐代表基督的义(见《历》第四十八章)。为了使我们的生活可以成为“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12:1),它们就必须被耶稣基督完全的义所保存并调和(见加2:20)。
  无用。一个在生活中已经丧失了基督的恩典与能力的基督徒,作为基督徒,是“无用”的。有甚于此,藉着一种误表天国原则的生活,对天国的事业来说,他确实变成了一个害群之马。
  被人践踏了。从听众们坐着的地方,就可以看到路上的白盐,它们被丢在那里,是因为它们已经变成无用的了(《福山》第二章)。
太5: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
【本会注释】
  你们。在希腊文中,这个代名词是被强调的:“你们是世上的光”。
  光。光一直是神圣临格的一种象征(见对创1:3;3:24的注释)。约翰提到耶稣象“人的光”一样照在这个世界的黑暗里(约1:4-9)。在耶稣的传道结束时,他提到自己是“世上的光”(见对约8:12;9:5的注释)。既然接受耶稣是世上的光,那么一个基督徒如果忠于他的呼召的话,就会成为那光的反射者。在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中,提到耶稣是“大光”(赛9:2),并且是“公义的日头”(玛4:2;见对路1:79的注释)。当真光照亮了人们时,他们就受劝诫要“兴起,发光”(赛60:1-3)。那些爱主并服侍主的人被描绘为象“日头”一样(见对士5:31的注释),在此时和此后都是如此(见太13:43)。基督讲话时还是早上,(《福山》第二章),日头正在向天顶上升(参诗19:4-6)。照样,十二使徒—以及天国所有未来的公民—也当走出去,使他们的光照在这个世界的各处,驱散罪的黑暗以及对上帝的旨意和道路的无知。见对约1:4,7,9的注释。
  世上。希腊文kosmos(见对太4:8的注释)。
  造在山上。古巴勒斯坦的诸城一般位于山岗上,就如他们现今的遗迹所证明的。这样的一座城离老远就能看见。从基督和群众所处的位置,就能看到周围山岗上许多的城镇和乡村(《福山》第二章)。
太5: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本会注释】
  灯。希腊文luchnos,“一盏灯”,不是我们现今使用的蜡烛。古时的灯由一个陶土制的或金属制的碗构成,形状往往像一个茶托,有一个灯芯浮在油里,其发光的部分留在灯碟的一端,或者通过一个特别的口突出来。请比较可4:21和路8:16;11:33中类似的话。
  斗。希腊文modios,一种谷物的量具,容量约为0.25蒲式耳(8.75升)。它在家里常被用作面粉箱。基督说到那“斗”是因为那时一般家庭屋里通常只有一个斗。它通常是用陶土作成的。作为一个民族,犹太人有效地在一个“斗”底下隐藏了他们的光(参赛60:1);耶稣指出,托付给他们的光乃是属于全人类的。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
  灯台上。希腊文luchnia,“灯柱”。在平常人家,这种灯台通常是一种便宜的陶制灯台。在其他情况下,是一个位于石制或木制中心柱上的灯架,支撑灯顶的柱子就是一个方便的灯台(见出25:31;来9:2;启1:12;11:4等)。
  照亮一家的人。一盏灯适当的放在灯台上,家中的所有成员就都可以受益。照样,全人类都应由上帝曾托付给亚伯拉罕后裔的真理之光获益,这是上帝的旨意(见创12:3;申4:6;赛60:1-3等;另见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8-30页)。另请比较用来找钱币的那盏“灯”(见对路15:8的注释)。
太5: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本会注释】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真理之光来自天上(约1:4),但是当它照亮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时,它就变成了我们的光(赛60:1-3;弗5:14)。最近才指定的十二使徒,乃是基督教第一批受委托的擎光者。门徒们反射真理之光和上帝之爱的效力甚至对他们最苦毒的仇敌们都是显然的,那些人“认明他们是跟过耶稣的”(徒4:13)。他就是那曾将天上的光普照在这世上的(约1:4)。犹太官长们对门徒们的称赞不能比这个再大了;他们对基督使命的效力所作的承认也不能再大了。他在人心中点亮了一盏灯,乃是永远不会熄灭的。
  看见你们的好行为。灯盏是以其发出的光清朗有力而闻名的。屋子里的人可能看不到灯台上灯中的油,但是灯在发光的事实证明灯中有油的供应。
  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撒但总是努力歪曲天父。基督来了,要驱散这种黑暗并将天父表明出来。基督也将这同样的工作委托给了他的门徒。灯在发光,可是人们看灯并不象看灯光所照亮的别的东西那么多。照样,我们的灯也要发光,不是要把人们吸引到我们面前,而是要把人们吸引到基督面前,他是生命的光,并要把人吸引到值得的事上(太6:31-34;约翰6:27;参赛55:1,2)。
  这是马太第一次提到上帝是“父”,此后他常用这个词(太5:45,48;6:1,9等)。上帝是父,人类是他的儿女这种观念经常出现在旧约圣经中(申32:6;赛63:16;64:8;耶3:4等)。但是基督赋予了这种父-子关系一种新的意义(《路》第十二章)。在犹太文学中,上帝经常被描绘为一位在天上的“父”。

论律法
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本会注释】
  莫想。在基督最后两年的传道中,几乎所有的场合(见对可2:6;路6:11的注释),探子们都被派来调查并汇报耶稣在场的活动。甚至在他讲道时,他们也在向旁观者散布流言蜚语,说他在轻视律法(《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但是,与在许多别的场合一样(见对可2:8;路4:23;6:8的注释),耶稣知道他们心里所想的(《历》第三十一章),并且回复了他们提出的异议,从而给出了他神性的证据。
  我来。或,“已经来”,或者“来了”。耶稣在这里指的是他从天父那里来(约16:28)到这个世界(约18:37)。
  废掉。希腊文kataluō,直译是,“松散掉”,像一座房子或一顶帐篷一样,所以是“使无效”,“废除”,“取消”的意思。正是基督曾在西奈山颁布了律法;他为什么要废除它呢(见《祖知》第三十二章)? 见对太23:23的注释。
  律法。希腊文nomos(见对罗3:19的注释),在这里相当于希伯来词torah,包括上帝已启示的全部旨意(见对诗119:1,33;箴3:1的注释)。“律法和先知”这种表达方式代表旧约圣经的两分法(见太7:12;11:13;22:40;路16:16;约翰1:45;罗3:21)。这种分类也可以在古犹太文献中看到(见玛加比四书18:10)。然而,在犹太人中,更为常见的分法乃是三分法,将圣经分为律法、先知、和诗篇(路24:44),或者,根据希伯来圣经的标题,分为“律法、先知、和著作”。上下文表明耶稣在这里可能指的是摩西书中所包含的,并由众先知所确认的道德律法和民事条例(《历》第三十一章;《福山》第三章)。在太5:21-47中,耶稣从十诫中(见第21,27节)和摩西的律法书中(见第33,38,43节)挑选了某些戒律,并且进而将他对那些诫命的解释与文士、官方解释者们和教法师们对律法的解释作了对比(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见对可1:22;2:6,16;路5:17的注释)。
  基督说明,不是他而是他们在破坏上帝的律法,藉着他们的遗传使律法无效(太15:3,6)。很可能取自律法的这些例证(太5:21-47)只代表基督在这个场合所说话语的一部分(见对第2节的注释)。他的论述可能更为广泛。当他说到他来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时,他可能另外强调了他要成全各类指向他的仪文律法,并且他要成全通篇圣经中所有关于弥赛亚的预言(见路24:44)。他来并不是要废掉圣经中的任何一部分,圣经是他亲自赐下的(彼前1:11;《祖知》第三十二章),也是为他作见证的(约5:39;参路4:21)。
  基督和文士们之间最大的争论点与他们藉以解释上帝神圣律法的遗传有关(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页;见对可1:22,44;2:19,24;7:1-14;路6:9的注释)。从童年时代起,耶稣行事就独立于这些拉比的律法,它们是没有旧约圣经根据的(《历》第九章)。他现在所取消的乃是文士们对圣经的错误解释(《历》第三十一章),而不是律法本身。
  要成全。希腊文plēroō,“使完全”“充满”在山上宝训中,律法的原作者说明了其训导的真意义及其训导的方式,会在地上所预备之天国公民的思想和生活中表达出来(见对赛59:7的注释)。那伟大的立法者现在亲自重申了西奈山的声明作为对那些愿意成为他国民之人的约束,并且宣布了任何一个藉着言传或身教擅自废除十诫的人,都“断不能进天国”(太5:20)。
  基督通过成全道德律法废除了律法──这种主张与基督所说话语的上下文是不和谐、不一致的。通过使他实际上自相矛盾地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通过成全“废掉”它,这种解释就否认了基督显然要传达的意思!这种解释忽视了alla,“而是”这个词中的强烈对照,并且使这两种思想实际上成了一种思想!通过成全律法,基督只是“成全了”它“充分的”的意义—通过给人们一个完全顺从上帝旨意的榜样,以便同样的律法可以“成就在我们身上”(罗8:3,4)。
太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本会注释】
  实在。希腊文amēn,来自希伯来词'amen,“坚固的”,“确定的”,“稳当的”。在希伯来用法中,'amen给说话的对方一个确定的而且断然的回复(民5:22;申27:15,16等)。在新约中,独有耶稣用“实在”来确定并强化他自己所说的话。他说的许多话都是由这种措辞导入的:“我实在告诉你们”(太6:2,5,16等),或者,象在约翰福音中一样(25次):“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约3:3,5,11等等;见对约1:51的注释)。amēn在新约中也念作“阿们”,也表示确定的回答(林前14:16)。在新约圣经中,“阿们”也经常被用作为结束的荣耀颂(罗1:25;加1:5等)。
  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请比较可13:31;路16:17。律法乃是上帝旨意的表达,并且是上帝怜悯人的救赎计划的表达,二者都是不能废的。“我们上帝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8)。
  一点。希腊文iōta,是希腊字母表的第九个字母,相当于希伯来词yod(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在希伯来字母表中是最小的一个字母。
  一画。希腊文keraia,直译是,“一个小角”,可能是指字母wau(w;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上的小角,或者某个别的字母需要将之与类似的字母相区分的一部分。看一下本册注释原文第14页中彼此相当的希伯来字母b和k,d和r,h和ch就会明白各种不同的希伯来字母的小细节有多么重要了。犹太人有一个传统说法,认为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企图废除律法最小的一个字母,他们也不可能成功。他们推理说,这样做会招致大罪,以致世界会被毁灭。
  就是……也不能。希腊语中一个强烈的否定。改变道德律法象改变上帝的品格一样不可能,上帝是不改变的(玛3:6)。道德律法的各项原则象上帝一样永久。
  成全。希腊文ginomai,“变成”、“发生”、“被确立”。上帝不会修改或改变他明确的旨意(见对第17节的注释)。他的“话”会完成他慈善的目的,并且“亨通”(赛55:11)。在神圣的训令中不会有任何改变,使它们与人的意愿一致。
太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本会注释】
  废掉。希腊文luō,“放松”(见太18:18),论到诫命,就是“违背”、“废除”、“取消”的意思。Kataluō,“摧毁”(太5:17),是同一个词的语势更强的形式。通过使用这个比较弱的词形luō,基督可能想表明对诫命标准一点的放松,就会导致“天国里最小的”名声。
  最小的诫命。文士们(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以相对重要的标准谨小慎微地编排过上帝的律法、摩西律法、民事和仪文条例,以及他们自己的规章。当有想像中的冲突时,就需要用觉得比较重要的律法取代较不重要的律法。通过这种小器的拘泥于律法主义的手段,就有可能发明出避开上帝律法最明白的要求的手段。关于这一原则的应用实例,见太23:4,14,17-19,23,24;可7:7-13;约7:23。宣布某些行为是“蒙允许的”或“被禁止的”被当作犹太拉比们的特权。耶稣说明,他远不是要解除道德律法的训令对人们的要求,而是比律法的官方解释者们、文士们和拉比们更加严格,因为他在任何时候都不给人任何例外。所有人都平等地并且永久地受上帝律法的约束。
  又教训人这样。请比较这个例子“耶罗波安犯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王上14:16)。
  称为最小的。即,被看成是最没有价值的。基督决没有暗示说一个人违背诫命,并且教训别人也这样做还能到天国去。他在这里清楚地说明了天国对违背律法者采取的态度—会对他们的品格作出评价。这一点在第20节中得到了说明,违背诫命并教训别人他们也可以这样做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显然被排除在天国之外。
太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本会注释】
  你们的义。应该记住,基督特别是在对最近指定的门徒的核心成员-十二使徒-说话,也在对所有预期成为最近建立的国度的公民们说话(见对第1节的注释)。基督在这里以明白无误的话语宣布了公民身份的崇高标准。
  超过。天国公民的“义”必须超过文士、律法的官方解释者、和假装更为虔诚的法利赛人的义(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页)。就好像在一场运动竞赛中一样,门徒们作为业余爱好者在与职业运动员和冠军们竞争,并且被告知他们最少要做到超过冠军们。
  义。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在于外表坚持律法的字句;而基督要求洞察里面,并与律法潜在的根本的原则合作。像某些当代的宗教家一样,文士们为人性的软弱留有余地,所以就使罪的严重性极小化了。从而,他们就使违背上帝变得容易了,并且鼓励人们去那样行(参《善》第三十五章)。他们教导说,一个人主要是按其行为受审判的;即,如果他的“好”行为超过了他的恶行,上帝就会宣判他是义的(《米示孥》Aboth3.16,《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8,39页)。为要补偿恶行,他们规定了一套行义的制度,藉此人就可以赚得足够的功劳超过对他不利的记录。法利赛人认为他们那套行义的制度是去天国的可靠护照;事实上,那就是他们成为法利赛人的原因。在这里,耶稣给他们那套制度打上了烙印,标明不足以使人们有资格进入天国。努力通过表面上的行为或自以为有功的行为获得义是决没有价值的(见罗9:31-33)。
  文士和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55页。
  断不能。希腊文ou mē,一个强烈的双重否定。

论发怒
太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耶稣现在继续就他对律法的解释给出明确的例子。作为律法的原作者,他是其唯一的真解释者。耶稣将犹太拉比们诡辩的垃圾一扫而空,恢复了律法起初的美丽与光彩。“你们听见”这种表达方式暗示,出席这个场合的大部分听众自己并没有读过律法。这不过是在意料之内的,因为他们大多是普通的农民和渔夫(《福山》第二章)。当与有学问的祭司和长老们交谈时,耶稣后来问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太21:42)。但是在那同一天,一群在圣殿院内的平民却对耶稣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约12:34)。
  有话说。当引用律法更早的解释者们作为权威时,拉比们经常以耶稣在这里所使用的话引进他们的评论。在犹太拉比们的著作中,这些话也被用来引入所引用的经文。
  古人。或“对他们古时的人”即,“对古人们”。这个希腊词可以理解为这两种中的任何一种。
  不可杀人。十诫的第六诫(见对出20:13的注释)。
  难免受审判。即,“应受起诉”。万一发生与谋杀截然不同的过失杀人的情况,律法对杀人者给予保护(见对民35:6;申19:3的注释)。当然,这里指的是故意流人血并且被正式合法的当局定罪惩处的情况。
太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五字);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拉比们引用遗传作为他们解释律法的权威,基督却凭他自己的权威说话,这个事实使他的教训与拉比们的教训卓然不同,就如百姓所迅速观察到的(见太7:29;见对路4:22的注释)。“只是我告诉你们”这种表达方式在马太福音第5章中出现了六次(见第22,28,32,34,39,44节)。基督说明了他的要求远超过仅仅在形式上遵守律法,还包括给仅仅在形式之外的东西以生命与意义的精义。他提出了六个明确的例子,为的是说明外在的行为与促成那些行为的动机之间的区别。这种对比,就像一条金线一样贯穿在山上宝训之中,使这篇讲道成了基督徒人生观的最高陈述,历世历代道德规范的最好说明。基督指出了律法的要求实际上有多么深远的意义,并且强调了仅仅外在地遵守律法毫无价值。
  向弟兄动怒的。谋杀乃是愤怒的结果。但是一个人可能会隐藏自己对同胞的怒气,甚至会向其发怒的对象隐藏自己的愤怒。法庭最多只能做到惩罚怒气所导致的行为;唯有上帝才能达到这问题的根本,并且因怒气本身给人定罪施刑。
  无缘无故地。原文证据支持(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省略这个短语(参《福山》第三章)。似乎是暗示基督赞成向一个做了某种值得发怒之事的“弟兄”动怒,并且似乎与基督关于要爱自己的仇敌并向那些心怀仇恨之人行善的教训相反(第44节)。
  另一方面,圣经表明对罪动怒是情有可原的(见对可3:5的注释),就是在完全没有人的因素,只是直接针对罪恶本身发义怒的时候(见出32:19;约2:14-17等)。圣经论到上帝发怒时,是有某种意义的(见民25:4;赛13:9;30:27;42:25;但9:16等)。所以,显而易见,针对羞辱上帝的行为或者给无辜的人带来伤害的行为所发的义怒是不被定罪的(《历》第三十一章)。
  审判。这很可能指的是一座城镇当地法庭的判决,并且暗示这种怒气是以威胁或行为表示出来的。
  拉加。希腊文rhaka,很可能译自亚兰文reqa'(希伯来词是reqah),意思是“毫无价值”、“愚蠢的”。它是一种极端轻蔑的表示。在拉比文献中,reqa'是在一位官员向一个没有向他致敬的人发出的惊呼中出现的。基督徒甚至应该以尊敬和亲切对待最无知最堕落的人(《福山》第三章)。
  公会。希腊文sunedrion,这里很可能指的是当地的犹太议会,或者法庭,而不是耶路撒冷的大议会。
  魔利。希腊文mōros,“愚笨的”、“愚蠢的、”“傻的”。有人提出mōros与希伯来词marah有关,意思是“好争吵的”、“难控制的”、“造反的”。鉴于rhaka表达的是对一个人智力上的轻视,或者说人缺乏智力,所以这里所使用的mōros似乎也包括对一个人的动机的轻视。在第一种情况中,那人被称作“愚蠢的”,在第二种情况中,被称作“无赖”暗示恶毒的意向。既然基督拒绝“用毁谤的话罪责”魔鬼(犹9),我们就应该克制不要对我们的同胞这样做。我们应当将因人的动机而审判人定人罪的工作留给上帝。
  根据《他勒目》(Kiddushin28a,宋西诺版,第133页),一个人用“奴隶”这种绰号诽谤另一个人就犯了罪,要被逐出会堂30天,一个人称呼另一个人“私生子”,就要受到40下鞭打。在一个人称呼另一个人“邪恶”的情况下,被得罪的人就可以“反抗”或“触及”他的生命(通过剥夺他的存在,等)。
  地狱的火。直译是,“欣嫩子谷[希腊文geenna]的火”或者“地狱的火”。Geenna,“地狱”,译自希伯来词ge' ben hinnom,“欣嫩谷”或者ge' ben hinnom,“欣嫩子谷”(书15:8),该山谷在耶路撒冷南部和西部,与汲沦溪相遇,汲沦溪在大卫的城和西罗亚池的紧南边(见对耶19:2的注释)。在以赛亚的日子,恶王亚哈斯(见本注释第二册原文第86页)似乎曾引入了野蛮的异教仪式,在欣嫩谷被称作陀斐特的邱坛用火焚烧婴幼儿献给摩洛(代下28:3;参《知君》第三章)。关于这些可憎仪式的更多描述,见对利18:21;申18:10;32:17;王下16:3;23:10;耶7:31的注释。亚哈斯的孙子玛拿西,恢复了这种做法(代下33:1,6;参耶32:35)。数年后,好王约西亚正式污秽了曾举行过这种骇人的敬拜仪式的欣嫩谷的邱坛(王下23:10),所以就给这种做法带来了终止。在对这种罪恶和对上帝预先警告其百姓的其他罪恶的报应中,欣嫩谷有一天会因“这百姓的尸首”成为“杀戮谷”(耶7:32,33;耶19:6;参赛30:33)。所以,欣嫩的火就变成了最后审判与刑罚恶人的大日的强烈火焰的象征(参赛66:24)。在犹太人部分地洐生自希腊哲学的末世论思想中,地狱是一个地方,不敬虔之人的灵魂被保存留在那里的刑罚之下,直到最后审判和报应的日子。
  传统说法使欣嫩子谷成了一个燃烧垃圾的地方,所以象征末日的火,似乎是金希拉比最先提出来的,金希是12世纪到13世纪的一位犹太学者。古犹太文献并不知道有这种思想。早期的拉比们关于地狱是一种末日的火的思想是基于赛31:9。见Strack 和 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第四册第1029,1030页。
太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本会注释】
  礼物。希腊文dōron,指一般的礼物或特别的奉献。根据太23:18,19,显然可以看出献在祭坛上的礼物在仪式上的重要性。
  你的弟兄。那些在听这次讲道的人无疑明白“弟兄”指的是犹太同胞。对基督徒来说,就是同作基督徒的人。这个词可以正确地理解为指的是那些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与我们有密切关系的人。但是基督后来说明所有人都是弟兄,不管出于哪个种族或信条(见路10:29-37)。
太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本会注释】
  留在坛前。奉献个人“礼物”或牺牲的行为,被认为是所有宗教活动中最神圣最重要的行为,但是在当前提出的这种情况下,就连这种行为也必须被置于次要地位。这里所提到的“礼物”可能是为获得神圣的赦免和恩宠而奉献的“礼物”。基督强调的是,人们在与上帝和好前,必须先恰当地对待自己的同胞(见太6:15;约壹4:20)。更为重要的义务优先于较为次要的义务。和好比献祭更为重要。在生活中活出像基督一样的原则(加2:20),在上帝看来远比履行宗教的形式价值重大的多(见提后3:5)。
  和好。见对太6:12;18:15-19的注释。
太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本会注释】
  和息。希腊文eunoeō,“完全倾向[于某人]”,相关的词是eunoos,“十分愿意”、“好意的”、“友好的”。所以,“和息”暗示对从前曾是对头的人改变态度。
  对头。希腊文antidikos,“对手”,这里指在诉讼中的反方。上下文暗示在这种情况下,“对头”是“原告”,而基督论到的人是被告。请比较路12:58,59。
  在路上。即,在去法庭的路上。耶稣说,更可取的做法是在法庭外了结这个案件。
  衙役。希腊文hupēretēs,“下级官员”。该词在新约圣经中被用来表示会堂助手(见对路4:20的注释),约翰·马可作保罗和巴拿巴的助手(徒13:5),以及福音的执事,传道人(路1:2;徒26:16;林前4:1等)。
太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本会注释】
  实在。见对第18节的注释。
  断不能。希腊文ou mē,一个双重否定,所以语势非常强烈。
  一文钱。希腊文kodrantēs,拉丁文是quadrans,约等于寡妇的“两个小钱”(参可12:42)。

论奸淫
太5: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有些原文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对古人”这种说法。
  犯奸淫。引自出20:14的经文(参申5:18)。
太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耶稣基于上帝起初在创2:21-24中规定的对家庭的计划,从根本上论述了婚姻关系及其责任(见太19:8),而不是基于摩西律法(见申24:1-4)。在那个计划中,婚姻意在满足同伴关系的需要(创2:18),并且为要出生的孩子提供一个家和适当的培训(见创1:28;18:19;箴22:6;弗6:1-4)。这样建立的家才是一个理想的环境,父母和孩子们都可以向上帝学习并发展品格,达到在导致他们受造的神圣意图中内在具有的崇高理想。
  看见妇女。女性的美丽乃是来自一位充满爱的创造主的恩赐,他是所有真美丽的爱好者。纯洁的赏识那美丽是既正确又适当的。而且,两性双方彼此吸引乃是创造主培植在男男女女们里面的,当这种吸引在上帝命定的范围之内运行时,本来就是好的,但是当堕落到服侍自私、邪恶的兴趣时,就变成了世上一种最强大的毁灭势力。
  淫念。希腊文epithumeō,“使一个人心固定在[一件事]上”、“渴望”、“垂涎”、“愿望”。“Lust”(淫念,私欲)是一个古老的盎格鲁撒克逊词,意思是“乐趣”,“渴望”。“垂涎”某事就是经历一种对那事的强烈、急切的渴望。Epithumeō既用于好的意义也用于坏的意义。耶稣告诉那十二个人说他“很愿意”(epithumia)有“愿望”(epithumeō)与他们吃这最后的逾越节(路22:15)。epithumeō的好的意义还出现在太13:17;路17:22;来6:11;彼前1:12等)。
  相关的名词epithumia,“情愿”同样用在腓1:23;帖前2:17中。与epithumeō意思相当的一个希伯来词是chamad,“愿望”、“乐于”。Chamad在十诫中被译为“贪恋”(出20:17;申5:21)在赛53:2中被译为“羡慕”。当基督警告人不要“看见妇女就动淫念”时,他心中无疑想的是第十条诫命。换句话说,管制自己的感情和意志使之与第十条诫命和谐一致的人从而就得到保护免犯第七条诫命。
  心里。希腊文kardia,“心”,这里指的是理智、感情和意志。因为一个人“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箴23:7)。基督指出,品格并不是由外在的行动决定的,而是由促使那行动发生的内在态度决定的。外表的行为仅仅表现并活化内在的态度。凡认为自己可以做一件别人察觉不到的坏事,并且只是出于惧怕才克制自己的人,在上帝看来是有罪的。罪首先并且在其他一切行为之上是一种出于心思的高级能力—理智、选择权、意志的行为(见对箴7:19的注释)。外在的行为只是内在决定的一种扩展。
太5: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
【本会注释】
  你的右眼。请比较太18:8,9。在太5:28中,基督追究了行为,唤起人们注意促成那行为的动机,即,注意态度,或心绪,因为心绪产生行动。在这里,他追究动机或态度,为要指向罪藉以获得入口进入生命的途径──感觉神经系统。对大多数人来说,罪恶最强烈的诱因乃是那些经由视神经、听觉神经、和其他感觉神经到达头脑的刺激(《述》第五十一章)。
  凡拒绝看、听、尝、闻、或摸使人联想到罪恶的东西的人,就远离了罪恶的思想。当罪恶的思想一时闪现在意识中时,凡立即将之排除的人,从而就避免养成一种一旦机会出现,心里就想犯罪的习惯性思维模式。基督过了无罪的一生,是因为“在他里面对撒但的诡辩没有丝毫的响应”(《历》第十二章)。
  跌倒。希腊文skandalizō,“诱捕”、“绊倒”、“使跌倒”来自skandalon,支起网罗的木棍(见罗11:9;14:13;约壹2:10;启2:14)。
  剜出来。这个词的一个意思是,在今生经受瞎眼或别的重伤比丧失永生会更好。但是基督在这里使用了一个修辞格。他并不是号召人毁伤自己的身体,而是要人控制自己的思想。拒绝看罪恶的东西象使自己眼瞎一样完全有效,并且有更多的益处,因为被保留下来的视力可以用来看好东西。狐狸为了逃跑,有时会咬掉自己被网罗紧紧夹住的爪子。同样地,蜥蜴会牺牲自己的尾巴,龙虾会牺牲自己的螯钳。基督通过剜眼断手的比喻形象地说明了为了提防邪恶,意志应采取的坚决行动。基督徒应好好效法约伯的榜样,“与眼睛立约”(伯31:1参林前9:27)。
  地狱。希腊文geenna(见对第22节的注释)。
太5: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本会注释】
  右手。即,作为邪恶欲望的工具(见对第29节的注释)。

论离婚
太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本会注释】
  又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
  休。希腊文apoluō,“使自由”、“释放”,这里的意思是“离婚”。
  休书。希腊文apostasion,“[离婚]证书”,来自aphistēmi,“分开”,“抛弃”。英文词“apostasy”(变节、背道)就来自于同一词根。就如基督来所指出的,离婚并不是上帝起初计划的一部分,而是因为人们“心硬”,摩西律法才临时批准了(太19:7,8)。关于摩西律法论到离婚的性质和意图,见对申24:1-4的注释。应该强调的是,摩西律法并没有设立离婚。按照神圣的指示,摩西容忍了离婚并且对它作出了管制以免被人滥用。基督徒的婚姻应该稳稳地基于创2:24,而不是申24:1。
太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本会注释】
  淫乱。希腊文porneia,用于非法性关系的一种通称。希列的自由学派教导说因为最微不足道的原因,人们就可以离婚,例如因为妻子烧焦了丈夫的食物(《米示孥》Gittin9.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36,437页;参《福山》第三章)。然而,更为保守的煞买学派却解释说申24:1“某种不洁”(什么不合理的事)意思是“某件不体面的事”,意思是“不庄重的”或“下流的”(《米示孥》Gittin9.10,《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436页)。但是耶稣说明了不应该离婚,除非在婚姻不贞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已经被罪曲解了,耶稣来要使它恢复到创造主起初所命定的纯正和美丽。见对申14:26的注释。
  在上帝的深谋远虑中,婚姻制度原是用来祝福并提高人类的。丈夫与妻子的伴侣关系是上帝命定的,乃要作为培养成熟的基督徒品格的理想环境。婚姻生活所要调整的大部分个性,以及作这些调整时所遭遇的许多困难,都要求人操练自制,有时是自我牺牲。真“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它“不坚持自己的作风”,它“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修正标准译本)。当基督徒们进入婚姻关系时,他们应该接受应用这里所说之原则的责任。凡如此应用这些原则,并且乐于让基督的恩典运行在他们的生活中的丈夫和妻子,就会发现无论困难看起来可能有多么严重,却没有不能解决的。虽然性情上并不志趣相投,但基督徒的解决方案是改变性情,而不是改变配偶。
  犯奸淫。一个被抛弃的妻子自然会寻求找到一个新家。但是通过与另一个人结婚,她就会犯奸淫,因为在上帝看来,她之前的婚姻并没有正当解决(参可10:11,12)。基督大胆地取消了他那个时代的拉比遗传,特别是希列学派的遗传(见前述“淫乱”字条下的注释),该派允许为任何一种原因离婚。据观察,在米示孥时期的犹太人中并不存在丈夫不能生硬地以一种合法的方式解除婚约的婚姻。耶稣强调婚姻是上帝庄严命定的,一旦正式进入婚姻,就被上帝庄严地批准了。上帝所配合的,任何拉比的遗传或惯例都不能将之分开。

论起誓
太5: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
【本会注释】
  又。这是第三个例子,说明基督对律法的属灵解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
  有话说。接下来话并不是精确的引文,而是关于利19:12;出20:7;民30:2;申23:22之教导的总结。
  背誓。希腊文epiorkeō,“虚伪地起誓”。基督在这里指的是庄严的声明,作这种声明为的是肯定所说的是真话或者要做某些事的许诺是真的。他说的并不是这个词通常意义上的亵渎,而是伪誓,特别是借用上帝的名义作的伪证,因而羞辱并亵渎了上帝的名。
  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基督在这里论到的是承诺,尤其是那些对上帝作的承诺。然而,他想的不是所许诺的,而是要实现这许诺,无论它是什么。他强调的不是作出许诺的方式,而是遵守这些许诺的方式。因为这严肃的、不可侵犯的誓言是向上帝起的。见对利19:12;民30:2;申23:21的注释。
太5:34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座位;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什么誓都不可起。耶稣指的并不是庄严的法庭宣誓(《福山》第三章;见对太26:64的注释),而是犹太人中常见的起誓。一般来说,在一句肯定的话之前加上“我发誓”就构成了一句誓言。但是,就像在许多别的事中一样,犹太人设计了许多巧计,藉以使自己免除所起誓言的义务。基督对于在犹太人的起誓中常常包含的这种诡辩论所采取的态度,在太23:16-22中有更为详细的论述。
  在该亚法面前,基督亲自在誓言之下作了回答(太26:63,64)。保罗多次借助上帝证明他所说的是真的(林后1:23;11:31;参帖前5:27)。十诫并不禁止人起誓,但却禁止人起假誓(出20:7,16)。“若有什么人能在起誓之下表里如一的作证,那便是基督徒了”(《福山》第三章)。
  当一个人心中的倾向是要说真话时,起誓就变得多余了。援引上帝的名这种行为在某些时候,暗示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所说的比他平素所说的更可靠。基督吩咐我们在人生的所有关系中都要真实坦率。“基督徒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当如阳光一般地光明坦白”(《福山》第三章)。
  不可指着天。拉比们声称“指着天和指着地”起誓不该使人受责备,就像指着推测起来并不具有冒犯性的圣名替代物起誓(见本注释第一册原文第172页)或者指着上帝的一种属性起誓不该使人受责备一样(《米示孥》Shebu`oth4.13,《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202,203页)。但是耶稣否认了他们的论点。
太5: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本会注释】
  他的脚凳。请比较赛66:1。这是一种诗意的说法,强调地及其上的居民与上帝相比时多么微小不重要(参赛57:15;传5:2;哀2:1)。
  大君。即,上帝。
太5:36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变白了。
【本会注释】
  指着你的头起誓。另一种常见的起誓惯用语。
太5: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
【本会注释】
  你们的话。请比较相关的经文,如弗4:29。
  是,就说是。请比较雅5:12。对基督徒来说,对一个尊重自己的话的人来说,一句简单的是或不是与详细阐述的宣言一样,具有同样多的分量和责任。
  从恶里出来的。或“出于那恶者”(参太13:19;约壹3:12)。

论报复
太5: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基督提出了第四个例子,证明律法的灵意,与仅仅在形式上遵守律法形成对照。38-42节论到的是基督徒在别人的手下受到伤害时应该采取的态度。
  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该节经文的引文根据的是出21:24;利24:20;申19:21(见对出21:24的注释;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618页)。
  以眼还眼。当这条律法被设立时,它标志着在古时普遍的血仇司法体系之上的一大进步,在那种体系之下,通常的作法是用加重的伤害报复所受到的伤害。这条律法是一个民事条例,其刑罚只能在法庭的指示之下执行。它并不证明私人的报复是正当的(《福山》第三章)。关于汉摩拉比法典中的类似规定,见本册注释第一册原文第618页。
太5: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不要与恶人作对。即,不要为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寻求报复。耶稣在这里似乎指的是积极的仇恨而不是消极的抵抗。表示“恶人”的那个词既可以指一个恶人也可以指一件恶事。在这里指的是一个恶人。它包括对一个人行的恶也包括一个人的恶行。基督徒不可以暴制暴,而要“以善胜恶”(罗12:21),并且要“把炭火堆在”那错待他的人头上(箴25:21,22)。
  脸。与在第21-47节中列出的其他例证一样,耶稣更关心促成该行动的精神而不是该行动本身。基督徒不应该为自认的权利而战斗。他应该忍受伤害而不是寻求机会给予打击。耶稣本人完全遵守了该命令的精神,可是他实际上并没有招致额外的伤害(约18:22,23;参赛50:6;53:7)。保罗也没有(徒22:25;23:3;徒25:9,10)。基督在十字架上呼求天父赦免那些折磨他的人时,就彰显了他此时所说话语的精神(路23:34)。
太5: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本会注释】
  有人想要告你。即,“强拉你到公堂”。希腊原文说明审讯还没有开始;法定的行为还只是预期。
  里衣。希腊文chitōn,象衬衫一样贴身穿的内衣。
  由他拿去。基督徒要安静地、温柔地忍受错待。
  外衣。希腊文himation,在这里的意思是“披风”或外氅,一般在晚上用作遮盖,与chitōn相对照。穷人有时只能提供“外衣”作为借钱的抵押。然而,摩西律法禁止债权人将这种作为抵押的外衣保留到头天晚上(出22:26,27)。鉴于外衣被认为比“内衣”重要的多,毫不反抗地让出它就证明了一种更高程度的让步,特别是鉴于论到外衣,律法给了人某些权利这个事实。
太5: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本会注释】
  强逼。希腊文aggareuō,意思是“暂时征用”。相关的名词aggaros是一个波斯外来语,意思是“骑马送快信的”。在波斯语中,该词被用来指帝国邮政体系的皇家信使,波斯人发展的这种骑马信使,送信的效率达到了一种令人惊奇的程度(见对斯3:13的注释)。在罗马时代,aggareuō和aggaros指的是被强征服务于运输军事装备。伊比德图(iv.79)关于这种服务的建议是:“如果有征用,并且士兵抓住了它[你的驴子],就放手让它走吧。不要反抗或报怨,否则你必先要挨打,最终仍会丧失你的驴子”。反抗就会招致虐待。在太27:32和可15:21中,aggareuō被用来指西门被强迫去背基督的十字架。
  耶稣提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时是犹太百姓对罗马兵丁要人帮着拿行李走一里路的印象很深,而这样做是法律允许的(参路3:14)。基督徒应该提供律法所要求的双倍服务,而且是高高兴兴地提供。迦百农是罗马的守备部队驻地,当耶稣讲话时,听众们看到一队罗马兵正在经过附近的一条路(《福山》第三章)。犹太人盼望并且相信弥赛亚必要使罗马的骄傲降卑;此时,耶稣劝告他们要顺从罗马的权柄。
太5: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本会注释】
  不可推辞。即,不要拒绝他。天国的公民要拥有慷慨的冲动并遵之而行(见对路6:30的注释)。

论爱仇敌
太5: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
【本会注释】
  你们听见。见对第21节的注释。
  有话说。见对第21节的注释。
  爱。希腊文agapaō,英文词“love”(爱)并不能充分体现其丰富的意义。英文词“love”(爱)意味着许多不同的事物,并且传达了很多不同的思想,以致这种翻译反而使agapē这个词的意思晦涩不明了。希腊文有三个词传达我们试图用一个“爱”字表达的思想:agapan,philein,和eran。
  Philein一般而言形容基于情绪和感觉的亲爱和感情用事的爱。在它所基于的感觉的范围内,当感觉改变时,它就可以改变。Eran指热烈的、肉欲的“爱”,本质上是在肉体水平运行的爱。某些形式的迷恋可以被归类于这种“爱”。在新约圣经中并没有使用Eran这个词。在新约圣经中,当agapan和philein对比时,描述的是从尊敬和尊重的观点来看的爱。它以原则控制感觉这样一种方式给感觉加上了原则。它发挥的是心思与理智的高级能力。而philein趋向于使我们只“爱”那些“爱”我们的人,agapan甚至将爱延伸到那些不爱我们的人。Agapan是无私的,而eran是纯粹自私的,甚至philein有时也可能被自私毁损。名词形式agapē几乎成了圣经的专用词。新约圣经的agapē乃是爱的最高级、最真实的形式,没有比它更伟大的爱了—激励一个人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爱(约15:13)。它暗示人崇敬上帝并且尊敬自己的同胞。它是一种神圣的思想与行动原则,修正品格、支配冲动、控制感情、并且使爱情高尚。见对路6:30的注释。
  你的邻舍。对犹太人来说,“邻舍”就是一个以色列同胞,不管是生来就是还是后来皈依犹太教的。甚至有一半血统的撒玛利亚人都被排除在外,被认为是外邦人。在良善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路10:29-37),耶稣将这种狭隘的观念一扫而空,宣布全人类都是兄弟关系或邻舍关系。基督徒的爱寻求所有人的好处,无论他们是什么种族或信条。“邻舍”的字面意义是一个“住在附近的人”。
  恨你的仇敌。这句话并不属于引自利19:18的经文部分,但无疑是一个通俗的格言。仇恨或轻视别人是骄傲本身自然的产物。犹太人既认为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约8:33;见对太3:9的注释),优于所有其他人(参路18:11),于是就轻视所有的外邦人。耶稣仿佛在说:“律法说要爱你们的邻舍;甚至要爱你们的仇敌”(见太5:44)。然后他就继续解释为什么我们应该爱我们的仇敌—因为上帝在这样做(第45-48节),并且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太5:45;约壹3:1,2)。
太5: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本会注释】
  只是我告诉你们。见对第22节的注释。
  要爱你们的仇敌。请比较罗12:20。表示“爱”的这个词agapan,表明尊敬的爱,与之形成对比的是philein,它形容的是情感的爱(子女孝顺的爱),比如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那种爱(见对太5:43的注释)。如果这个命令吩咐人们以philein这种爱爱他们的仇敌,就不可能做到了,因为他们不能对自己的仇敌怀有对自己的直系亲属所怀有的那种感情上温暖的亲爱,也没人期望那样。Philein是自发的,情绪上的,并且在新约圣经中没有一处是被命令要有这种爱的。另一方面,Agapan却能并且是被命令的,因为它是在意志的控制之下的。要agapan(爱)我们最苦毒的仇敌,就是要以尊敬和谦恭礼貌对待他们,象上帝对待他们一样。
  祝福。重要的原文证据可以被引用(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支持省略这一宣言中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子句(“祝福那咒诅你们的,善待那恨你们的”)和“恶意为难地使用你们的”这些话。根据这些古老的证据,基督只是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然而,请比较路6:27,28。
太5: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本会注释】
  你们天父的孩子。直译是,“你们天父的儿子”。他们在品格上像他们的天父(《福山》第三章;见对第43,48节的注释)。爱上帝的试验乃是爱我们的同胞(约壹4:20)。
  在天上。“我的[或‘你’]在天上的父”,这种表达方式是马太特有的。
  照歹人。通过自然界这个显而易见的例子,耶稣就败坏了犹太人的谬论,他们说上帝只将他的祝福赐给圣徒们而保留不给罪人们(见对约9:2的注释)。犹太人将他们自己所怀有的这种仇恨罪人和非犹太人的精神归给了上帝。但无论这祝福是出自自然界还是出自救恩,“上帝并不偏人”(徒10:34,35)。
太5: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本会注释】
  那爱你们的人。见对第43节的注释。
  有什么赏赐呢。即,“有什么特别的荣誉给你们呢?那有什么特别呢?”见对太7:12;路6:32-35的注释。
  税吏。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页。
太5: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
【本会注释】
  请你弟兄的安。东方通用的问安,shalom,或salaam,“平安”,包括表达祝愿得到问候的人享受灵性上的和物质上的全部福气。见对第9节的注释。
  外邦人。做每个别人也做的事一点儿也不配得荣誉奖。
太5:48 所以,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本会注释】
  所以你们要。基督用这些话引入了总结,这个总结得自他在第21-47节中给出的关于天国律法的更高的、属灵应用的六个例证,尽管第48节可能与第43-47节的思路关系更密切。在所有这些例证中,基督已经说明了,在他要来建立的那个国度中,决定品格完全的乃是内在的态度和动机,而不只是外在的行为。人可能会看外表,但上帝却看内心(撒上16:7)。
  完全。来自希腊文teleios,直译是,“一个已经达到目标的人”或者“完成”、来自telos,“尽头”、“实现”、“完成”、“限定”。在希腊文献中,teleioi被用来指无瑕疵的牺牲,发育完全的或成熟的动物,生长完全的或成熟的成年人,受过训练并且具有充分资格的专业人士。保罗说到“在完全人中”(林前2:6)和“凡是完全人”(腓3:15)。同时,他认识到还有新的高度要达到,而且他自己还没有达到最终的完全。Teleioi在新约圣经中还被用来指人们“身体上”和“智力上”的“成熟”(林前14:20,“大人”;来5:14,“长大成人的”)。关于tam这个同义的希伯来词,见对伯1:1;箴11:3,5的注释。
  耶稣在这里论述的并不是在今生中完全无罪的问题(见《喜》第七章;怀爱伦《评宣》1890年3月18日刊)。成圣是一种渐进的工作。
  犹太人疲倦地劳碌着,要靠自己的努力成为义人,靠行为赚得救恩。但是在他们拘泥细节的律法主义中,他们花了太多的精力注意律法字句的无足轻重的细节,却完全没有看到其精义(参太23:23)。在山上宝训中,基督寻求将他们的注意力从糠转移到麦子上。他们已经完全使律法成了一个目的,成了为它自己的缘故要遵守的东西,并且已经忘记了律法的目的是要提高他们去注视崇高的理想-以爱上帝为至上并对自己的同胞有舍己牺牲的爱(太22:34-40)。拉比们教导说,义在于天上记录中归到一个人名下的善行超过了恶行。
  重要的是要注意第48节和第45节(第5章)之间的关系,因为要成为“你们天父的儿女”(第45节)就相当于成为“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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