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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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1 “逾越節”。以色列人每年三個大節之一(另外兩個是五旬節和住棚節),為的是紀念他們從埃及被拯救出來的那天晚上,神屠殺當地頭生的人畜時“逾越”了以色列人的家庭。逾越節在尼散月(三、四月)第十四天慶祝,其後隨即是無酵節,從第十五天一直到第二十一天(參看出一二)。

一四3 “有一個女人”。伯大尼的馬利亞(約一二3)。“真哪噠香膏”。一種昂貴的芬芳膏油,從某種東印度的植物提煉出來。

一四4 “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猶大低聲地發出怨言(約一二46)。

一四5 “三十多兩銀子”。直譯作:三百得拿利。相等於一個農民三百天的工資。

一四7 “窮人”。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11節的腳註。

一四10,11 猶大出賣耶穌的動機部分在於貪婪(太二六15),雖然也可能因為他不滿耶穌沒有做一個政治上的彌賽亞。不過,猶大的行為基本上是由撒但激發的(約一二6;一三2,27)。

一四11 “得便”。即當群眾不在的時候(路二二6)。

一四13 “有人拿一瓶水”。這個通常是婦女的工作,所以他們很容易留意到一個拿水的男人。

一四21 “正如經上指他所寫的”。參看詩篇第二十二篇和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

一四24 “立約”指新約。參看“新約簡介”。

一四25 “直到……那日子”。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9節的腳註。

一四26 “詩”。可能是詩篇一百一十五至一百一十八篇的一部分,猶太人傳統習慣在節日唱這歌。

一四27 “你們都要跌倒了”。直譯作:你們要被絆跌;即你們將要離開。

一四32 “客西馬尼”。在橄欖山山坡上的一個園子。

一四35 “倘若可行”。即按照神的旨意。

一四36 “這杯”。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的腳註。

一四41 “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有人認為這是一句責備的話;有人把它翻譯成一個問句: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嗎?

一四47 他們當中“有一個”。是彼得(約一八10)。基督治好那人的耳朵(路二二51)。

一四53 “帶到大祭司那裏”。在該亞法和公會面前所受的審訊。有關耶穌受審的次序,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7節的腳註。

一四56 猶太律法規定有兩個意見相同的見證,指控才可以成立(申一九15)。

一四58 這似乎是約翰福音二章19節的另一個版本。

一四60 大祭司認為基督使自己有罪。

一四61 “不言語”。辯護對基督來說似乎是不恰當的。

一四62 “我是”。基督確認祂就是彌賽亞,並且向祂的審判者保證祂也是全人類將來的審判者。“坐在那全能者的右邊”。坐在神的右邊。

一四63 “撕開衣服”。大祭司聽見一些他認為是褻瀆的話後應有的姿態。

一四64 “僭妄的話”。公會的成員清楚知道基督的答案(62節)表示祂是與神同等的。因為他們認為祂只是一個凡人,所以視這自稱為褻瀆,而褻瀆神的懲罰就是死(利二四16)。

一四65 “吐唾沫在他臉上”。參看以賽亞書五十章6節。“說預言”。這句話是抱嘲弄的態度來說的。也許他們的意思是:告訴我們是誰打你(每打一下就這麼說)。

一四68 有的抄本還有“你的口音與他們相同”一句。加利利人所說的亞蘭方言有顯著不同的發音。

一四72 留意使彼得不認主的蹤跡:過分自信(29,31節)、不禱告(37,40,41節)、不聽從基督(47節;路二二4951)、走進錯誤的人群裏(54節)、恢復舊有的習性(71節)和最後完全不認主(7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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